在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期間常常聽到,甚至醫療業中行之有年的「先借休、再還班」的情形,也就是俗稱負時數,那負時數到底是什麼呢,我們先以一個中立的角度來看負時數,負時數在勞基法上並未有規定,是由雇主創造出來的一種調整工時的方式,雇主依據勞動力調度的需要而安排,目的是達到勞動力的平衡和管理。看似一個不錯的調整勞動力的方式,那為何卻是負評滿滿。
負時數
負時數是指你的工作時數少於法定或約定的標準時數,而且還要事後補班的情況,操作的概念為:每個員工都有一個時數帳戶,裡面記錄了他們每天工作的時間。如果員工在一天內工作了比預定的時間多的時間,那麼他們就可以把多出來的時間存入帳戶,作為正時數。如果員工在一天內工作了比預定的時間少的時間,那麼他們就要從帳戶裡扣除相應的時間,作為負時數,雇主利用了月總工時或是年總工時及這種時數帳戶的觀念,而單方臨時變更員工上班的當天出勤時數,例如小美當天應出勤8小時,老闆要求小美上完6小時就可以下班,隔天再補2小時,也就是小美隔天要上10小時,兩天的上班時數加起來都為16小時,看似沒有影響,但其實魔鬼藏在細節裡。
叫員工先下班也是要給錢
時數看起來都一樣,但勞工的權益其實差很大,承前面的概念下來,既然負時數是雇主單方臨時變更員工上班的當天出勤時數,讓員工少上班,那麼就會變成雇主的行為屬於
受領勞務遲延,員工
無補服勞務之義務(
民法第487條),雇主不能單方面變更員工的工作時間和薪資,除非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的理由,而且要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否則,這種變更就屬於不利益變更勞動條件,是無效的。也就是說,如果你依約定的時間來上班,但雇主因為沒有客人而要求你回家,你仍然可以領原薪而且沒有補班的義務。這就是「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舉例來說就是如果約定當天工時是8小時(11:00-20:00,含休息時間1小時),雇主卻因為今天沒什麼客人,叫員工18:00下班,這樣算-2小時,雇主還是要給付原本薪資,且員工沒有補那2小時的義務。雇主要員工隔天補那2小時,這樣員工出勤就會達10小時,這樣雇主更要給付那2小時的加班費,一來一回差的可就多了,勞動權益大受影響。
常見的行業
在一些需要彈性調度勞動力的行業中比較常見。以下是一些可能會使用負時數的行業:
醫療業:尤其醫院、診所因為病患人數不一定,所需要配置的人力也都不同,所以醫療院所很容易在病患人數較少的時候,讓員工提早下班,待病患人數較多時補工作時數。因此,醫療業中常常使用負時數來調度員工的工作時間,以應對病患人數的需求。
餐飲業:餐飲業是一個需要彈性調度勞動力的行業,因為客戶流量往往會有較大的波動性,特別是在特定的時間段內,例如早上早餐和晚上晚餐時段。因此,餐飲業中常常會使用負時數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
零售業:零售業也是一個客戶流量波動性比較大的行業,尤其是在特定的節假日或促銷活動時,客戶流量可能會突然增加。因此,零售業中常常使用負時數來調度員工的工作時間,以應對客戶流量的變化。
服務業、旅館業:這兩個行業也是一個需要彈性調度勞動力的行業,尤其是在特定的時段或活動期間,例如旅遊旺季、展覽活動等。因此,服務業、旅館業中常常使用負時數來調度員工的工作時間。
負時數與變形工時的差異
可是這樣聽起來負時數跟變形工時好像差不多吧,都是可以挪動當天的工作時數道別天使用,在
變形工時讓你更有彈性,還是更有壓力
中談到變形工時可以調整工時,那為什麼負時數卻不能用呢,理由在於每天的工作時間是
由勞資雙方所議定,屬於
勞動條件之一,雖然負時數及變形工時都是為了雇主可以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以便安排出因應各產業不同的人力營運需求配置,但
法律所允許允許雇主挪移工時的制度,是要求勞雇雙方在事前就調整安排好工時而非臨時修改,也就是工作時間是經勞資雙方同意安排,例如2週變形工時、8週變形工時以及4週變形工時,可以在週期內自由分配工時,事先安排出班表,通常會讓員工先安排休息,再由雇主安排工作天數時數,班表確定後代表已經
經過勞雇雙方所議定的工作時間,而非負時數這種臨時調整方式,所以以負時數的概念,是不符合法令規定。
預防及風險
通常會用負時數就是因為雇主很常會以月總工時、年總工時的概念來排班,但勞基法上在安排工時跟休假的時候都是以天跟週為單位,以這種觀念來排班及調整人力時較能避免誤排,在接觸的案例中,上述的行業太多都是以月總工時的概念在排班,如此很容易踩到誤區。
如果採用負時數,讓員工先借休、再還班,當天少上的時間如果沒給錢會構成工資未全額給付、還班的時數沒給加班費則會構成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如果有使用特別休假則可能會違反未依規定給予或折算特別休假,所以雇主避免使用負時數,以免遭到主管機關處罰。
結語
負時數看似一個不錯調整勞動力安排的手段,但在民法及勞基法中有相關的規範和限制,所以使用負時數的話是會違反相關的罰則,因此如果有需要人力的調配雇主還是請以變形工時的方式比較好!
另外勞工已經被雇主強制記了負時數,該怎麼辦呢?首先,你要保留好所有跟工作時間和薪資相關的證據,例如打卡紀錄、班表、薪資單等。其次,你可以向雇主提出抗議,要求雇主返還所欠的工資或補休。如果雇主不願意配合,你可以向勞動局申訴或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你也可以考慮換一個更尊重員工權益的工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