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剛好發這篇真的是太應景,又很有我風格,一如既往地逆風,太他媽佩服我自己了嗷嗷嗷嗷。
之前在一些文章裡面提到人生規劃,滿多都有提到我媽這個角色,不論是我是否要出國工作、還是關於我買保險的配置、資金的配置,很大程度上考慮了一個前提:我媽的退休生活由我全權負責。
現在的能耐頂多是出門吃飯負責買單、逢年過節包個紅包,以及每個月撥一點錢買 0050 放到獨立的證券帳戶,充作老媽退休後的資金罷了。
到她退休後自己的勞保勞退、我幫忙存的 ETF 慢慢脫手換現金,加上屆時她六十五歲我就年滿四十的收入水平,應該就夠退休生活在物質上與精神上無虞。
然,每次寫到我媽的時候,總有人喜歡「誇獎」我很孝順,對我來說這不是誇獎,是羞辱。看了都有點不舒服,真的孝死。
你真的懂什麼是孝順嗎?
不能把對長輩好、對父母好就當作「孝順」。那你太看得起這個儒家文化中的最大糟粕了,西洋人也沒有孝順的概念,照樣不會把父母打死然後吃掉;慈烏都還會反哺呢!你說牠是讀過《論語》還是《孝經》?
所以要明確定義,「儒家經典」推崇的孝才是孝,人類甚至其他動物對養育者的本能感恩,那便是本能而已,別擅自幫牠安上禮教的毒。也不是你自由心證出來的才是孝,這便是華人喜歡搞的,孩子順你意了你就說孝,不順你意你就說不孝。
老子也曾言:「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僞;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 道德經第十八章 )
什麼時候才要強調孝呢?人心淪喪,把老人通通打死跟吃掉的年代,如孔子的那個年代。
不然對於養育自己的父母有所感恩,那便是自然而已。
因此我一點都不孝順
來來來,按照孝道的觀點,你遇到父母冥頑不靈,甚而根本就是個垃圾,導致拖累全家人的時候該怎麼處理?比如自己欠很多債要你幫忙還,要你當保人,要你犧牲自己一輩子來幫他善後的時候。
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里仁》
其實孔子是很靈活的,若我這樣問他,他應該也是叫我把這種父母扔了。但沒辦法,哲人已逝,而且儒家經過董仲舒雜揉出來的「外儒內法」 ( 我戲稱為儒家 2.0 版 ) 及朱熹的「理學」 ( 我戲稱為儒家 3.0 版 ) 演繹後,就是那迂腐的樣子。
故我不認同,你自己爛你就自己承擔,會欠一堆債還拖累家人的垃圾就該自己去付出代價,憑什麼要把家人的一輩子也給賠上呢?
我父母兩位,好壞各占其一,你看我從來只提其中一位就知道了,一位我早已斷除完全不想再有瓜葛,一位我把其後半生視為我的重大責任。
這不是孝,是恩。
子女沒有奉養父母的義務
在先天上注定:沒有任何一個子女是在自己的自由意志下做出決定而出生的。
對於配偶有契約義務、對於客戶也是契約義務、甚而對於子女,因為是你自己惹出來的,而他無辜地被生下沒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所以對未成年子女也有扶養義務。
唯獨子女對父母沒有義務,他是無辜的,說不定他不想被你生,也不想被你養,但他沒得選擇。
那麼在該子女長大之後,你得讓他自主決定要不要養你,某種程度上就是你在他「從小到大所有成長過程所做的行為」的綜合評價,讓該子女──這位親身體驗過的、已經有獨立思考判斷能力的成人──幫你打下一個分數。
若他不願意養、沒能力養、有錢但還是不想養....收起你那個「我養你這麼大!」、「你不孝順!」的念頭吧,這種狀況若不是你這個父母當得失敗,是不會發生的。
他的前半生被你害得夠慘了,自己檢討,然後放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