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與關心性別平等、擔心孩子被騷擾、霸凌的朋友們,分享一下這一個禮拜我上課時,觀察到的一些正面的改變。
我在台灣找不到工作,所以這幾年來一直在國外工作。我自己本身並沒有研究女性主義或是性別平等。但是平常看電視新聞,聽到不管是台灣還是美國,孩子們上學,或是年輕人求職,居然會受到各種欺凌、甚至約會強暴。本來我以為性別歧視、騷擾,是我這個年代的女人才會碰到的問題。但是實在太常在公開或是私下的場合,聽到學生被同學或是老師欺負。因此我開始意識到,應該要想辦法教導孩子們正確的觀念、學習尊重他人,保護自已。
2018年我在通識課上第一次和學生討論關於約會強暴的主題,關於課程內容,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我這篇文章:
約會強暴的舉證責任[1]。想瞭解課程內容的朋友也歡迎與我交流經驗,交換意見。
我第一次論討約會強暴就被驚嚇到了,因為我一切換到這個主題的投影片,講沒多久,就有一兩個女生突然匆忙地離開教室。上課之前,已經有一位女學生跟我說她有創傷後症侯群,希望那兩堂課可以不要去教室,在家裡看錄影就好。我也答應她。我班上也不到七十個學生,居然有三個人明顯地感到不舒服。還不知道有沒有人直接不來,只是沒跟我說。
我當時使用的教材,包括兩篇學術論文
[2],以及網路上一篇匿名投稿、關於約會強暴的第一人稱敘述故事,
[3] 作者是一位自稱是受害者的Grace。故事中的「加害人」是一位美國知名喜劇演員Aziz Ansari。故事大致描述兩人如何在頒獎典禮上認識,然後第一次約會,男方就急著對對女方上下其手。女方委婉地表達希望可以慢慢認識交往,男方還是繼續不停的肢體觸碰。
有些人可能會質疑,這個故事只表達了女方單方面的說法,而女方可能是想紅,所以鬼扯自已被知名影星性侵。但事實並非如此。首先,女方想紅的話,應該會出面。Grace至今仍然沒有出面。此外,關於故事內容的真實性,男方是有回應的。男方並沒有否認女方對他們約會經過的任何描述,他只否認他有性侵Grace。
也就是說,相同的行為、動作,女方覺得十分不舒服,而男方卻認為她是願意的。
我讓學生讀這個網路上沒有學術性、甚至有點八卦性質的文章,不是要他們去從事道德審判,而是要讓他們看看在實際生活中,約會強暴那麼常發生,就是因為約會雙方對彼此意願的認知上,可能有相當大的差距。
我請學生針對這個故事,回答兩個問題。
問題一:故事中,女方是否有表達過她的同意? 如果有的話,請把不管是行為上或語言上她表達同意的證據列出來。
問題二:女方是否被強暴或性侵了?
理論上,答案一和答案二其實應該要有直接關聯,答案一決定答案二:如果女方同意,那麼就是合意性交、不是性侵。如果女方不同意,那麼就是不是合意性交、而是性侵。就這麼簡單,幹嘛分成兩個問題呢?
因為我們有一個很奇怪的社會文化,答案一不一定決定答案二。
由於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很多同學的答案一和答案二是無關的。大多數同學們讀完故事後,都認為女主角並沒有同意。那麼,同學們的答案二,應該就是要回答說,女主角被性侵了。
比較奇怪的是,有不少同學主張,女方雖然沒有同意與男方發生關係,但她並沒有被性侵。
如果她沒有同意與對方發生關係,卻被對方發生關係,那怎麼會不算性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