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在日常和理想、世俗和藝術、平庸和天才之間,該選擇什麼?
有一個人生的永恆問題,問的是要經歷怎麼樣的人生,才算是不枉費來到這個世界?是要所謂理想的「月亮」還是溫飽的「六便士」?我們該怎麼跟自己內心那些才華的騷動來溝通?該怎麼樣的保持所有關係的平衡而不顯得自私?
又或者,我們該怎麼痛快的接受這樣「自私」的自己?
這是讀《月亮和六便士》帶來的內心湧動,這依然是個沒有也不該有的標準答案,但光是能讓內心湧起這些波瀾,就是這本書帶來的文學力量。我也很喜歡這本書用的第一人稱視角,不像是正常的小說,讀者都是上帝視角,知道每個人的內心活動。
第一人稱的「我」,就像真實世界的我一樣,只知道眼前看到耳朵聽到的受限制訊息。
《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史崔蘭在英國證券交易所當經紀人,結婚16年來他擁有體面的職業、穩固的社會地位和看來美滿的家庭。但就在17年的某天,他突然離家去了巴黎,拋下了這一切。
史崔蘭所在的社群咬定他有了外遇,跟了誰私奔了。
《月亮和六便士》裡的「我」覺得主人公的太太被這樣對待太可憐,答應去巴黎找主人公。沒想到他根本沒有花花綠綠的享樂生活,而是被魔鬼附體般的迷戀上畫畫。這個被家人、朋友唾棄的人,正在異鄉受著貧苦和飢餓的煎熬,只為了追求藝術上的突破。
追尋理想或許就是這麼樣的諷刺吧。
更諷刺的是,主人公的繪畫技術和天賦還顯得普普通通。他真的只是被熱情驅動著往前飛奔,就像一個人掉進水裡,那這個人的泳技好不好根本就不重要,這個人只能不停掙扎著想辦法上岸,不然就必須淹死。
這一句話好像也可以用來形容我們所麻痺的生活。
「我」就這樣被感動了,請了主人公吃頓飯後就回去倫敦跟他太太說明「真相」。沒想到女人竟然希望「我」不要跟其他人說明清楚,依然希望所有人認為她先生是跟其他女人私奔。
這算是人性的不可捉摸嗎?還是這才是人性的真實?
主人公的作品雖然乏人問津,但江湖走的久還是有機會遇到伯樂。這位伯樂也是位三流畫家,他一眼看出主人公畫作裡的天才之處,還善良的帶生病的主人公回家好好照顧。但主人公非但沒有心懷感激,還在養病過程中勾引了這位伯樂的老婆。
不知道是不是該說,他終究還是跟女人有染了?還是最罪大惡極的那種。
後來的主人公搬了出來,居無定所的飄泊了許多國家。「我」是因緣際會遇到跟主人公後半生有交集的幾個人,才知道了他的後半生故事。他後來在南太平洋的一座島上生活,跟一名當地土著女孩結了婚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專心致志的進行創作。
這算是他人生最滿足的時光了吧。
但追尋夢想的人都不可能獲得長久幸福,主人公感染了麻瘋病,去世前一年甚至成了一個瞎子。還好這段時間土著女孩不離不棄,陪伴他完成了凝聚一生天賦與心血的巨型壁畫。正當「我」滿心期待這些曠世傑作的面貌時,
故事結局卻是,一切都被燒毀了。
土著女孩遵照主人公的遺言,焚毀了畫滿壁畫的屋子,女孩親眼看著房子燒光,每一根木頭都被焚燒殆盡。就這樣主人公一無所有的來到世界,也毫無遺留的離開世界。還記得一開頭的疑問嗎?該怎麼樣的保持所有關係的平衡而不顯得自私?
《月亮和六便士》建議的是讓大家遺忘,遺忘就不會再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