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門一天,回到家吃完晚餐後,惦記著還沒運動,眼看著時間有點晚了,出門一天也有些疲憊,想到要運動不由得生出煩躁不想做的心情。
雖然運動對我來說是重要的事,不過我對它真是又愛又恨,我喜歡運動後的暢快感,但是做之前老是抗拒不想做,覺得是一件辛苦的事,但若真的不做又會不安甚至產生罪惡感。
明明運動是一件好事,為什麼真要去做這麼難呢?
在回答問題前,我先想了想我為什麼要運動?我自己想到的答案包含改善健康狀況,想要擁有輕盈好用的身體,而運動是讓我達到這些目標的方法。
回到問題本身,我覺察到運動本身需要耗費體力,不算輕鬆,甚至有點挑戰,每次流汗出力的運動,身體都會深刻的記住,等下一次決定去運動的時候,那股辛苦疲憊的感覺會被喚醒,內心會反覆告訴自己接下來又要重現辛苦的事,讓我想要放棄。
原來在運動之前,我會把焦點放在做這件事要付出辛苦的部分,容易心生恐懼而排斥,或許能試著把焦點放在目標上,藉此增加動力?此外我也觀察到,往往在實際行動後,煩躁感就消失了,這或許也能提醒自己,毋需過度糾結情緒上的抗拒,只要為運動保留固定時間,時間一到專注在行動上,腦袋就會摒除雜念,焦躁感會自動消失。
不過我想,再怎麼用理智告訴自己,專注行動就能解決問題,情緒部分還是會認定這是一件苦差事,我還是需要透過其他方式鼓勵自己,恰巧看到盧導在他的新書《叫你不要創作的,不是對你好的》裡有一段提到:
「你把握你的狀態,你掌握你的時間,光是時間到就出現在位置上,把原本沒有的地方,創造出東西來,就是一種成就。
不必太辛苦,但可以有一個節奏感。
可以走得遠遠的,通常很輕鬆。你可以再輕鬆點地做,但要做。」
上述文字盧導是鼓勵人們創作,持續創作可以得到成就,看到這段文字我覺得我也被鼓勵到了,相同的道理我也可以拿來鼓勵自己,在原本沒有的地方,創造出更好的體態體能,就是一種成就,我可以輕鬆點地做,用好玩有趣的心態去看待,然後把目光看向更遠的地方,想想完成後的暢快感,或許,我就能湧現多一點動力,邁開步伐行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