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談本書改編自誰的真人真事、及其中所牽涉的法律及道德議題。我想談的是:文學、文學的力量、文學如何透過聯想、象徵、隱喻,讓真實的感覺超越感官。
“把她弓起來抱到床上。思琪像隻毛毛蟲捲起身來,終於哭了出來:今天沒辦法。為什麼?這個地方讓我感覺自己像妓女。妳放鬆。不要。妳看我就好。我沒辦法。他把她的手腳一隻一隻掰開,像醫院裡看護士為中風病人做復健的樣子。不要。我等等就要去上課了,我們都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好嗎?思琪慢慢感覺自己像走進一池混濁的溫泉水裡,走進去,看不到自己的手腳,慢慢察覺手腳不是自己的。老師的胸前有一顆肉芽,每次上下晃動就像一顆被撥數的佛珠墜子,非常虔誠的樣子。突然,思琪的視角切換,也突然感覺不到身體,她發現自己站在大紅大帳子外頭,看著老師被壓在紅帳子下面,而她自己又被壓在老師下面。看著自己的肉體哭,她的靈魂也流淚了。”(頁119-120)
在師生戀、誘姦等道德禁忌下,文學提供我們一種真實的感覺,就像在看情色小說般,在閱讀的過程中,我們會感覺到時而興奮、時而痛苦、時而是李老師、時而是房思琪的種種矛盾心理。而那條界線,竟是那麼容易跨越。
“每天思琪洗澡都把手伸進下身。痛。那麼窄的地方,不知道他怎麼進去的。有一天,她又把手伸進去的時候,頓悟到自己在幹什麼:不只是她戳破我的童年,我也可以戳破自己的童年。不只是他要,我也可以要。如果我先把自己丟棄了,那他就不能再丟棄一次。反正我們原來就說愛老師,妳愛的人對妳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頁66)
“大起膽子問他:「做的時候你最喜歡我什麼?」他只回答四個字:「嬌喘微微。」思琪很驚詫。知道是紅樓夢裡形容黛玉初登場的句子。她幾乎要哭了,問他:「紅樓夢對老師來說是這樣嗎?」他毫不遲疑:「紅樓夢,楚辭,史記,莊子,一切對我來說都是這四個字。」一剎那,她對這段關係的貪婪,嚷鬧,亦生亦滅,亦垢亦淨,夢幻與詛咒,就全都了然了。”(頁150-151)
李老師利用房思琪的羞惡之心、利用一個13歲國中生亟欲成為大人的心理、對愛情的懵懂、利用文學的模糊性、甜言蜜語等誘姦房思琪。進而讓房思琪自己說服自己。然而,有些事情是永遠無法習慣的,於是房思琪不再能夠說服自己,便發瘋了。
“不要,不。房思琪的呼叫聲蜂湧而出臟腑,在喉頭塞車了。沒錯,就是這個感覺。就是這個感覺,盯著架上的書,開始看不懂上面的中文字。漸漸聽不到老師說的話,只看見口型在拉扯,……。太好了,靈魂要離開身體了,我會忘記現在的屈辱,等我再回來的時候,我又會是完好如初的。”(頁202-203)
漸漸的,房思琪罹患了創傷壓力症候群。逐漸失憶、甚至分不清是夢還是真實,因為就連在夢中,她也會夢到被別的男人強汙。當我們遺忘痛苦的時候,似乎能夠輕易地迎來理想中的自己,然而,那不過是自我催眠,因為那樣的理想的自己自存在於自己的思想、想像、信念之中,而沒有透過感官讓她人感受到的可能。
文學的力量,文學跨過了說「不要」之後的界線,如同我們無法決定電視下一秒的畫面,直到我們看到不該看的東西、不想看的東西,我們才決定是否要轉台。但是,我已經看到了,傷害也已經造成了。當房思琪說「不要」的時候、傷害還沒造成的時候,她的「不要」是建立在過去的認知,因為她不確定「要」之後會是什麼?什麼是戀愛?什麼是畸戀?什麼是愛?文學提供了一種可能性,讓讀者被迫接受、看到、感受到的可能性。而這便是文學的力量,透過聯想、象徵、隱喻,讓人感覺真實。
然而,這個真實,與真實「惡」的距離,是永遠無法跨越的。我們永遠無法藉由文學,以「感官」感受到被誘姦、那永遠洗不乾淨、無法面對自己、無法跳脫權力框架而任人翻身的感受。但文學能以「思想」迫使我們思考這一切可能的感受。因為至少感覺被說出來、被寫出來、被讀出來。若感覺僅存在於概念,那麼永遠是模糊的、不可感受的。當我們問什麼是「惡」的時候,回答「惡」是什麼的時候,「惡」才有在語言差異中產生意義的可能。
文學的價值,在於讓我們看見、感受到法律及道德界線之外的可能。李老師道德嗎?李老師認為自己是「惡」嗎?李老師對房思琪說過的話,哪些是真實、哪些又是虛假呢?李老師難道不知道這是犯法的嗎?但這是一個犯罪結構,他的同事也這麼做、甚至還從旁提供協助。讀者凝視這一切的發生到結束,也許始終不明白為什麼?但是我們也接受了這不明白的感覺、並試著欣賞不明白的狀態。文學就在這潛移默化之中,教會了我們凝視、改變接受的能力。
201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