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敏捷開發過程中,每兩週都會有一場回顧會議(retro),PO、UX、RD、QA 會針對該 Sprint 進行檢討和反思,這篇想記錄以產品經理(PO)的角度常被提到的檢討點,一方面是幫助自己成長,另一面是更濃縮自己的產品想法。
誰適合看這篇文章?✔ 對產品經理、產品企劃、產品策略、產品規劃有興趣的朋友
為什麼要做這個?對客戶的效益是?
在每個 Sprint 開始時,PO 若能先向團隊說明整個專案的全貌,讓每一位成員了解專案的來龍去脈,包含「客戶提出的需求、我們要做的範疇、最終產品長相」等,就能讓團隊更理解每一位的角色,而團隊成員也可以提出他們認為的「Better Solution」。
例如,如果專案的最終目標是開發一個新功能,身為 PO 就需要向團隊展示這個功能的背後操作脈絡,包含為什麼現有功能無法滿足?為什麼新功能就能滿足?上線後要怎麼維護?
另外我在與 RD 相處的過程中,也能了解到有些 RD 希望累積自己的履歷作品,希望都開發到「大功能」,因此 PO 在說明專案時,雖然不是每次的功能都很大,但都要能說清楚這次的新功能、或是修改舊功能的重要性。
Note:我現在佈達專案時,都會盡可能準備一頁式簡報和流程圖,確認使用者的操作路徑、以及要解決的商業場景,除了讓 RD 確認是否每個環節都有開發到,也能讓 QA 確認要測試的範疇。
要明確:先做什麼?後做什麼?
在每個 Sprint 開始時都會有 Refinement 和 Planning,PO 需要訂出優先級,讓團隊知道哪些是最重要的,哪些可以稍後再處理,甚至哪些不用處理。
優先級最重要的是影響「交付時程」,什麼時間點必須要上線哪些項目(Must have),確保每一位團隊成員都知道現在最優先的任務。
同時,優先級訂出後,當團隊遇到問題時,也可以根據優先程度迅速做出決策「現在要做 vs 先不做」,減少不必要的討論。
Note:我早期曾發生沒有將優先級說明清楚的情況,導致 RD 會開發一些事後看來不緊急的項目,導致整體專案延遲交付,後來漸漸了解到一定要確保每一位成員都知道優先順序。
要花多久?多少人天?
在 Planning 會議,PO 會先說明每一張 Story 的大項目,接著每一位成員要針對 Story 裡面的每張卡片(Task)進行工時預估,例如 A Task 要 3 小時、B Task 要 1 小時,全部都估完才知道做完一張 Story 要花多少時間。
工時預估的好處是在 Planning 當下,其實就會知道整體專案會不會延遲,例如 1 位 RD 每天有 5 小時在開發(已扣掉會議),1 周最多就是 25小時,若有 2 位 RD 就是 50 小時 / 週,因此若 Task 寫完工時要 60 小時,當週就有極高的機率開發不完,需要由 PO 協調開發順序,或捨棄一些項目,或向利害關係人討論延後上線時程。
但要提高工時預估的準確性,PO 也有一項任務是「確認每一張 Task 做完後,可以交付整個 Story 的需求」,主要是避免在規畫時沒有盤點完整個範疇,導致後續要一直請 RD 補開發遺漏的項目,
Note:之前沒有仔細在一開始訂好工時,導致很常到 Sprint 後期才發現開發不完或測試不完,因此後來和團隊成員養成 Sprint 開始就要把工時列完的習慣。
這個 Sprint 要做什麼?
在每個 Sprint 的開始,PO 說明完每一個專案項目後,要再統整一次 Sprint Goal,確保每個成員都能清楚知道大家的目標。
不僅能讓團隊成員了解到自己的開發重點,也能避免漏開發,或是突然在處理不緊急的項目。
Sprint Goal 盡可能要是使用者流程,像是「透過 A 功能,修改 B 欄位」,這樣 QA 在測試時,也可以根據這個目標,確認開發內容都有正確交付。
Note:之前我的 Sprint Goal 沒說清楚,就會導致 QA 在測試時,會不確定到底這個功能算不算這個的範圍,算不算沒做完。
根據什麼判斷?有跟誰討論過?
在 Sprint 開發過程中,PO 需要不斷做決策,但不一定每個決策都需要立即做出,有些決策需要 PO 回頭確認需求,或和利害關係人討論時程後才能決定,才能減少後續的修改和返工。
像是 RD 開發到一半,發現有技術債需要解,需要多花 2 天,但若不解也可以,PO 就需要確認現況影響程度;或是 UX 畫了一個流程,但 RD 開發起來比較費時,想協調一個更簡易的操作流程,PO 也需要進行決策;又或是 RD 開發延遲影響交付,到底要不要分段交付,也需要進行決策。
Note:之前太快做決策,事後都需要和 RD 再反悔,因此現在都告訴自己「3 秒鐘想不到答案,就回去好好想 10 分鐘,利弊都先確認過一次」。
這篇主要是整理近期在組內的 Retro 紀錄,作為產品經理還有太多要學習的內容,之後再陸續紀錄不同事項,如有興趣可以再觀看:
非常謝謝你的閱讀!上述單純以我的職場生活來整理,未能涵蓋所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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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於:2024/06/01 (六)。 .撰文者:張家惟 Evan Chang,evancwch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