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中文的「倫理」與「道德」是沒有差別的,至少我在本系列用到這兩個詞的時候,其定義沒有差別,所以我會交替使用,轉換原因往往只是「語氣比較順暢」。 我知道有些學者對於倫理與道德之間的差別非常執著,甚至倫理學課本一開始就花了很長的篇幅來談。像是倫理專指人際關係,道德專指行為層面的價值判斷,但這區別與現實道德困境沒有任何關係,只是玩自爽的天挑五輪定義大賽。 像是我說:「父子關係是當代最常被忽略的道德問題。」他們會跳出來糾正說:「那是倫理問題,不是道德問題!」 是差在哪?改說是倫理衝突或矛盾,一般人就知道怎麼解決問題了嗎?這耍假掰而已,所以我不打算管這個區分。 我認為要介紹倫理學,第一個要處理的問題就是「道德」主題與「非道德」主題之間的區辨。「非道德」的意思,是「道德以外」,並不是「不道德」,不道德仍是道德主題。 那為什麼這件事很重要呢?不妨就從下面這句話來展開思考: 「張經理是本公司最瘦的男員工。」 單就只有這句話,會涉及任何道德主題嗎? 一堆龜毛 在哲學教育中,會強調有些句子是可以客觀驗證的直述句,像「現在是下午三點十二分」。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語句,因為涉及評價,也就會有主觀的想法,因此難以客觀驗證,如「林志玲一點都不正。」 有些人很直覺的認定道德語句是屬於後者,因為涉及價值觀,道德語句也就無法用客觀的方法來處理。所以道德問題,不會是能以嚴謹態度處理的「科學問題」。 這種想法看來精確,卻是非常混淆的說法,是自己設計或設想了一個框架之後,拿去硬套人類複雜的語言現況。我們並不是確定自己要講客觀直述句或價值語句後才開口,我們是想講就講。你在脫口說出「幹」的時候,會想這事客不客觀嗎?你可能連「客觀」是什麼都不知道咧。 這些人想用個簡化的分類方法處理人類語言,然後再從其中講出一些大道理,甚至希望人類社會能改用他們的這種原則來思考。但這樣的做法必然會失敗,因為這脫離了現實。 我們就來看看現實。「張經理是本公司最瘦的男員工。」這句話是客觀的直述句,還是有混入價值語詞? 答案是,混進去的怪東西可多了,但我就挑幾個點來談。首先是「最瘦」,雖然對大多數人來講,這就是體重最輕的意思,感覺好像是客觀的,量一量就知道了嘛!但「瘦」也存在多元定義,有些人就認為這個詞應該用以指體脂肪率較低的人,而非體重輕。 而「男」這個詞也有爭議。這是指生理男性嗎?還是自我認同為男性?還是講話者「認為他是男性」的那種男性(如女同性戀中的T)? 「員工」一詞也是會引戰的。有些人認為經理不算員工,是資方。但如果這句話是獨資老闆講的呢?那張經理就真的是員工了。 這樣談起來,感覺「毛」就變得很多哦? 其實還有一堆毛,我就不講了。如果要盡可能去除價值語詞,「張經理是本公司最瘦的男員工。」可能會變成「編號001的生物個體為A共生系統中淨質量最小的a性徵個體。」 「是在供三小啦!」這大概會是你的感想。 然而這種說法也沒有將價值完全排除掉。我們語言中的毛太多,如果要把毛去掉才能討論事情,那光拔毛就會拔到什麼事都不用做。 我們的語言中就是充滿大量的價值詞彙,包括我在上頭當做區分標準的「主觀」和「客觀」也是(本系列之後也會有專章探討此二概念)。那如果「語言淨化主義」不可行,我們應該怎麼做? 別急。我認為語言淨化主義的失敗,反而證成了一個不錯的起跑點:我們語言的絕大部分都是「道德主題」。我認為涉及價值主題的語言,都可以納入倫理學的討論範圍內。當然,價值又可分為道德價值與美學價值,但我認為兩者不是能明確劃分的(之後我也會專章討論這點)。 所以大概除了「一加一等於二」這種獨立語句可以避免倫理學的淫威之外,其他的人類語言都逃不掉。就算是「一加一等於二」,如果放在像是「在那個國家,連一加一等於二都需要政府認證才能生效。」的脈絡中,也會是倫理學可以處理範圍。 而人類的生活世界又主要是用自己的語言建構的:你一睜眼,就開始不斷用自己的語言來編排、組合各種傳入的感官資訊,所產生的行動也是如此,因此你整個人生早就都「語言化」了。那些看起來沒在講話的時候,也是在倫理學的射程之內。 好啦,這下除了極少數科學用語之外,絕大多數的人類活動,都被包括在道德的範圍之中了。那何必要區分道德與非道德呢? 拜託,這宇宙大得很,不是只有人呀!非道德的部分很大,只有我們人類的髒手沾到的地方,才會成為道德主題。在沒有人類的地方,一隻狼吃了一隻兔子,就不是道德主題。但如果有人看到了這一幕,就會成為道德主題了:人該去救那兔子嗎?還是狼殺了兔子之後,馬上殺狼,就有狼和兔可以吃了?又或是等狼吃完兔,人再去殺狼,讓牠在死前滿足一下?還是要把那狼抓來馴養,以後就有狼可以當狗幫忙抓兔子啦! 只要人在,道德就在。企圖要在明明有人的地方,說「這種東西不是道德主題呦」的這行動本身,也有某種道德意味。沒錯,我講的就是某些分析哲學家。 談到這,我已經大致指出了道德主題的範圍,那這樣的範圍有什麼意義呢? 射程 倫理學的射程就是道德主題的範圍。但這只是射程,不代表有人射到過(有些議題可能從來沒學者處理過),也不代表想射就射得到(有些專業領域,倫理學家無法掌握)。但倫理學的世界很大,絕對不像某些人所想的,只限定在定義「善」是什麼的狹小範圍內。 我當然也認同對於「善」的定義很重要,但不會是倫理學的全部。 在倫理學的射程範圍內,會出現許多的「概念」。這些概念是我們所能使用的「工具」,可以處理射程中出現的大大小小議題。我會把這些概念中最重要者分組來探討。而其彼此之間的脈絡關係如下: 在下一篇中,我會延續本章的話題,看到「道德規則與非道德規則」。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會發明大量的行為規則,某些是道德規則,有些不是。像是禮儀、法律、風俗習慣、禁忌,與一些技術規則,都和道德「可能一致但並非完全重疊」,也就是其中所採行的某些規則,並非道德規則。 它們仍可能成為道德議題(像「初一十五燒香拜拜」),但為什麼這種規則不會是道德規則呢?這有一些細膩的原理值得我們深思。 接著我會提到價值論。我會討論內、外在價值,以及剛才提到過的「道德價值」與「美學價值」之別。對於日常生活來講,我們所體驗的這些價值總是混合的,但為了要提升自我,就有必要瞭解這些概念的差異。 當然,談到了價值,就可以看到「主觀」「客觀」這組一般人也常會碰到的爭議詞。主觀通常被視為不如客觀,但這種「主觀不如客觀」的想法,是不是也是種主觀?這世界真有客觀嗎?還是相對客觀就好?那有量尺可以衡量誰相對比較客觀嗎?有絕對的標準存在嗎? 接者主觀與客觀的,當然就是「絕對」與「相對」。這一組概念的特色在人人對此皆有執念,是宗教式的執念。那我們可能排除信念的層次,來思考相對絕對的問題嗎?這種態度又會對倫理學產生什麼影響呢?我們也會在這裡看到「善」與「惡」的定義爭論。 有些倫理學者因此主張,沒必要思考這麼玄的東西,道德就是現實生活中要用的,得靠激情、熱血才能推動。因此就有必要來看「理性」與「激情」這組看來對立,又好像應該相輔相成的冤家。它們在歷史中戰了好長一段時間,到現在,有分出勝負嗎? 激情是種動機,但並非全部。我們該以更全面的態度瞭解「動機」,並且拉進「結果」這個概念以做為對照。乍看之下,動機是頭,結果是尾,但人在行為的過程中,常會參考當前結果而轉變動機。那這種區分有意義嗎? 在這一部分看到也會「利他」與「利己」這兩個行動意念的面向。雖然多數人都認為利他思想通常是道德上較正面的,但我們免不了會有些利己想法,甚至總是利己思考,卻誤以為是利他。這種美麗的誤會,會不會讓道德生活變得沒力呢? 還有另外一種切割行為的方法,就是「手段」與「目的」。在道德判斷上偏重何方的差異,形成了義務論與目的論之間的巨大鴻溝。但目的論與義務論真有那麼大的差別嗎?或許還是要先搞清楚手段和目的到底指的是什麼。 有些學者不滿於大家都在討論「事」卻忘了「人」,所以提出了「德行論」這種觀點,並指出「行為倫理學」與「行為者倫理學」之間的巨大差異,認為要先成為好人,才有辦法做出真正的好事。但如果沒做好事,怎會知道某人是好人呢? 知人知面不知心呀!好人壞人,有時真沒表面那樣簡單。我們常是看到八卦報導後,才知道無害的陽光大男孩,總是在摩鐵笑嗨嗨。雖然人人都對八卦有興趣,但也有人認為這屬於「私領域」,和我們應關注的「公領域」不同。這兩者真有如此之大的區別嗎?有公德和私德之別嗎? 如果要討論公共事務,那我們就必須在「個體主義」與「整體主義」之間選擇一個立場,無法採取中立的觀點,因為兩者相爭時,你一定要站一邊。這代表自由主義者將和社群主義者永恆的纏鬥下去嗎? 而上面這些倫理學主張,又要如何推展到具體行動規約呢?什麼價值觀可以立法,又什麼主張是不能立法去管理的?這就必須談談「同意說」與「傷害說」這組在訂定具體規約時最常採用的主張。這一部分也會提到「充份條件」與「必要條件」這兩種好用的推理工具。 政治已是應用倫理的範圍,而要在政治社會層面提出有意義的論點,就需要描述倫理學的支持。但規範倫理學、應用倫理學與描述倫理學,又有什麼樣的互動關係呢?是由規範倫理學指導兩者,還是由描述倫理的研究所得反過來影響規範倫理的結論? 在最後的收尾階段,我會整合所有的論點,對「所以說倫理學到底是什麼」提出一個系統性的回應。當然,可以先爆雷的部分是,我認為倫理學會是個不斷擴張的學門,這是因為道德主題會隨著人類活動的多元發展而增加,任何意圖限縮其範圍的努力,註定會失敗。 這不是泛道德主義。我已經說過,宇宙的運作,在沒有人的部分,實在稱不上是倫理學的守備範圍。但人無法控制不斷膨脹的欲望,倫理學研究者也只能一直追著前進。 所以,如果有因熱血而追著夕陽跑的白痴,那麼倫理學家,就有必要跟著跑。 可以從頭看一下: 所以說倫理學到底是什麼(一):總論 還沒看過紙本《渣誌》嗎?第二期開始殺進各大通路! 封面圖片:拉斐爾名畫《雅典學院》(Scuola di Atene);現存於梵諦岡博物館。 編輯:宅編(不知道什麼是「天挑五輪」的請去看《魁!!男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