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上小堂 中國2000多年歷史,流傳下來許多傳統典故。有些是確有其事,有些則是編造的,或者是誇大與曲解。其實是否是歷史事實不重要,終歸文本是真實的。而文本比歷史事實更能反映人們的思想與訴求。因而,價值批判基於文本有而且更有意義。 我曾批判過諸如郭巨「埋兒奉母」、劉安「殺妻供食」、程嬰「易子救孤」等殘忍與荒誕的傳統典故,也批判過「禹過家門而不入」等忽視家庭價值的傳統典故。可以這麼說,中國幾乎所有的傳統典故都是在宣揚儒家「忠孝義節」的價值觀,都是有毒的。而且,典故比經典更生動,更有感染力,以潛移默化不易覺察的方式把錯誤的價值觀灌輸給民眾。因而審視、清理典故比批判儒家經典更為重要。 今天我要批判伯夷叔齊「不食周粟」的傳統典故。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富含毒素且隱藏頗深的傳統典故,一顆糖衣毒丸。 伯夷叔齊「不食周粟」的典故眾所周知了。司馬遷在《史記》中是這樣記載的: 其傳曰: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齊。及父卒,叔齊讓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武王已平殷亂,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恥之,義不食周粟,隱于首陽山,采薇而食之。及餓且死,作歌,其辭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農、虞、夏忽焉沒兮,我安適歸矣?於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餓死于首陽山。 後世對伯夷叔齊「不食周粟」讚不絕口,褒揚有加。孔子稱其為「「古之賢人也」,贊其「不食周粟」是「不降其志,不辱其身」,「 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孟子則稱伯夷叔齊為「聖之清者」,等等;吟詠伯夷叔齊事蹟的詩詞更是多如牛毛。 簡單來看,伯夷叔齊「不食周粟」無非就是宣揚儒家的「忠」,不事二主。這個且不論了。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認識到「忠」是落後的價值觀,有悖於自由平等的價值觀。但「不食周粟」這四個字裡還隱藏著一個更落後的價值觀,暗植於「忠」內,無聲無息地潛入人們的意識中而被接受,而人們對此卻毫無覺察。這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不食周粟」表明伯夷叔齊承認與認同周取得天下後,天下所有食物都歸周朝所有,歸周天子所有。商統治時,所有食物都是「商粟」,換成周統治時,所有食物就是「周粟」,這就是「不食周粟」中隱藏的政治價值。當然,地也是周地,屋也是周屋。既然如此,天下所有的東西都歸周朝,伯夷叔齊就只好逃隱於荒山野嶺,採食野生植物,自絕而死。但實際上,按其邏輯,首陽山也是周山,薇也是周薇呀!他們應該立馬自殺才對,或者逃到化外之地。 也就是說,「不食周粟」沒有任何私有財產的概念。老百姓勞動所得土地、房屋和食物,一切財物都不歸其所有,而歸統治者所有。商朝統治時歸商,周朝統治時歸周。老百姓手中財產的主人隨朝代改移而改移,老百姓並不是真正或終極的所有者。 細想一下這個故事,其實很荒唐。農民種出糧食,商人販運到市場,店家做成饅頭;然後伯夷叔齊說:這饅頭是周粟,我們恥於吃,寧肯餓死。 這不是忠貞,這是愚昧與愚蠢!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