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常常聽人家說要「認識自己」,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抽象的概念。我可以藉由熟悉一個朋友的習慣和喜好去確定我「認識」了這個人,但我要怎麼確定我認識了自己?到底要達到什麼樣的意識才叫做認識自己?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覺得「認識自己」就跟「做自己」一樣,只是一種雞湯語言。直到我找到了自己的喜好,找到了心之所向的興趣,我才知道原來那就叫「認識自己」。
找興趣,是一個認識自己很好的過程。你會從不斷的接觸、摸索、淘汰,去找到那個讓你心靈有反應的東西,那是一個很神奇的發現,因為在那之前,你可能自己也沒想到會被這樣的東西打動。找到興趣,是認識自己最明確的方式。你可以藉由興趣,界定自己是什麼屬性的人。
我的興趣是研究歷史文物,特別喜歡中國文化,對一切有關「人」的「未知」都非常有好奇慾,喜歡博物館,喜歡詩詞,喜歡相聲,喜歡閱讀,也喜歡樂器,喜歡簡單、純粹、基本美的東西,斷捨離是我很嚮往的生活概念。用算命師的語言來講,我是個「木質」屬性的人。
認識自己最大的好處就是,在選擇上會有很強的確定感,你會很快知道什麼東西適合自己,很快找到屬於自己的關鍵字,這點對我非常重要。
因為我以前是一個很從眾的人。
「從眾」會讓人得到安全感,但不一定會得到快樂。
我以前就是這樣。
在還沒認識自己之前,我的感覺是,什麼都好,什麼都行,什麼東西我都可以喜歡,也都能喜歡,我有一種,凡事只有「意願」,沒有「喜好」的觀念,只要我願意,我可以喜歡上任何我願意喜歡的東西。現在想想,那是因為我還沒嚐過「真正喜歡」的感覺。
那時候的我覺得既然我什麼都可以喜歡,那我自己的選擇好像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在學生時代,跟著「朋友選擇」,遠遠比「自己選擇」重要的多,這樣才不顯得自己被孤立。
所以那段期間,朋友喜歡什麼,我就喜歡什麼,朋友的興趣,就是我的興趣,而朋友的「不興趣」,也變成了我的不興趣。
在當時,我喜歡的歷史、博物館、相聲這些,就是朋友的「不興趣」,朋友常會對這類「木質事物」表現出無聊的態度。朋友喊無聊,我就跟著喊無聊,有時候喊久了,自己都相信那些東西很無聊。我的興趣就是在那時候被耽誤的。
但「喜好」終究是是天生的,即使我的身體願意迎合別人,但心靈還是不自覺的會向喜愛的東西靠近。
我現在會花很多時間閱讀,逛博物館,逛有趣的展覽,即使是一個人孤獨的前往,我也可以滿足的享受。每一次的體驗,都讓我與「我」更加親密也更懂得彼此。我找到了很明確的快樂。
「認識自己」於我而言是一種進化,它不僅讓我找到喜歡的事物,也支撐我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在思想上也有比較獨立的見解,不用跟隨別人,自己也漸漸的找到屬於我的簡單、純粹、基本美的生活態度,全部融合在一起,逐漸形成了我愛的,我的風格。
很開心遇見這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