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鏡錄 ‧ 卷六 【是法非法】

2022/07/14閱讀時間約 30 分鐘
如來道場所得法者。
是法非法。亦非非法。
此事似空不空。似有不有。隱隱常見。
永明延壽大師 (904~975) 唐末五代僧。淨土宗六祖,法眼宗三祖。曾召集慈恩、賢首、天台三宗僧人,輯錄印度、中國聖賢二百人之著書,廣蒐博覽,互相質疑,而成《宗鏡錄》一百卷,會融諸法同入心宗。

《宗鏡錄》卷六
慧日永明寺 智覺禪師 延壽 集

夫宗鏡本懷。但論其道。設備陳文義。為廣被群機。同此指南。終無別旨。切不可依文失其宗趣。若悟其道,則可以承紹。可以傳衣。如有人問南泉和尚云。黃梅門下有五百人。為甚麼盧行者獨得衣鉢。師云。只為四百九十九人,皆解佛法。只有盧行者一人,不解佛法。只會其道。所以得衣鉢。
: 只如道如何會。
: 如本師云。如來道場所得法者。是法非法。亦非非法。我於此法。智不能行。目不能見。無有行處。慧所不通。明不能了。問無有答。
又古人云。此事似空不空。似有不有。隱隱常見。只是求其處所不可得。是以若定空則歸斷見。若實有則落常情。若有處所則成其境。故知此事非心所測。非智所知。
如香嚴和尚頌云。擬議前後。安置中邊。不得一法。沒溺深泉。都不如是。我我現前。十方學者。如何參禪。若道如是。豈可會耶。所以古人云。直須妙會始得。斯乃不會之會,妙契其中矣。
故先聖悟道頌云。有無去來心永息。內外中間都總無。欲見如來真佛處。但看石羊生得駒。如此妙達之後。道尚不存。豈可更論知解,會不會之妄想乎。
如古德偈云。勸君學道莫貪求。萬事無心道合頭。無心始體無心道。體得無心道也休。
先洞山和尚偈云。者箇猶不是。況復張三李。真空與非空。將來不相似。了了如目前。不容毫髮擬。只如云者箇猶不是。豈況諸餘狂機謬解。所以經云。心不繫道。亦不結業。道尚不繫。降茲可知。入宗鏡中,自然冥合
: 覺體不遷。假名有異。凡聖既等。眾生何不覺知。若言不迷。教中云何說有迷悟。
: 只為因本覺真心,而起不覺。因不覺。故成始覺。如因地而倒。因方故迷。又因地而起。因方故悟。則覺時雖悟。悟處常空。不覺似迷。迷時本寂。是以迷悟一際。情想自分。為有虛妄之心。還施虛妄之藥。經云。佛言,我說三乘十二分教。如空拳誑小兒。是事不知。號曰無明。祖師偈云。如來一切法。除我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須一切法。
故知己眼若開。真明自發。所治之迷悟見病既亡。能治之權實法藥自廢。夫悟此法者。非假他智與異術也。或直見者。如開藏取寶。剖蚌得珠。光發襟懷。影含法界。如經頌云。如人獲寶藏。永離貧窮苦。菩薩得佛法。離垢心清淨。或不悟者。自生障礙。
故通心論云。真常不易,對生滅者自移。至理圓通,執方規而致隔。此悉迷自性。但逐依通。應須己眼圓明。不隨他轉。
如融大師頌云。瞎狗吠茅叢。盲人唱賊虎。循聲故致迷。良由目無覩。若得心開照理之時。諸見皆絕。不見佛法是。不見世法非。以自性中,言思道斷故。
如云無所是是菩提。不應安佛菩提於有所是邊。如今但不用安置,體自虛玄。如瑠璃寶器。隨所在處不失其性。若識得此事。亦復如是。任是一切凡聖勝劣之色。影現其中,其性不動。不知此事之人。即隨前色變。分別好醜而生忻慼。所以祖師云。隨流認得性。無喜復無憂。

起信論云。

心生滅門者。謂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有二種義。謂能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復有二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
言覺義者。謂心第一義性,離一切妄念相。離一切妄念相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一切如來為本覺。以待始覺立為本覺。然始覺時即是本覺。無別覺起。立始覺者,謂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原故,名究竟覺。不覺心原故,非究竟覺。乃至為有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為說真覺。若無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疏釋云。若隨染隨流成於不覺。則攝世間法。若不變之本覺。及返流之始覺。則攝出世間法。
鈔解云。於本始二覺中論攝法者。若本覺所攝,即是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義。真實識知義等。若始覺所攝,即是三明八解脫。五眼六神通。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然此據實即同。義言且異。故疏云。於生滅門中,隨流不覺。返流始覺。於義用,則攝法不同。若真如門中,則鎔融含攝。染淨不殊。謂以一真如理融之,使染即非染。淨即非淨。即染即淨。深為一味。故不殊也。
如論云。一切諸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是知隨覺不覺之緣似生染淨。緣生無性。染淨俱虛。
又云。離言說相。豈可以言談。離心緣相。豈可以心度。實謂心言路絕。唯證相應耳。且夫凡言說者,從覺觀生。是共相和合而起。分別者,因意識生。是計度比量而起。以要言之。皆因不覺。教觀隨生。若無不覺之心。一切諸法,悉無自相可說。除方便門而為開示。究竟指歸無言之道。故論云。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以覺對不覺說,共相而轉。若無不覺。覺無自相。如獨掌不鳴。思之可見。乃至染淨諸法。悉亦如是。皆相待有。畢無自體可說。如離長何有短。離高何有低。若入宗鏡中,自然絕待。
又鈔中問 : 生滅真如。各攝諸法。未審攝義。為異為同。
答曰 : 異也。何者。生滅門中,名為該攝。真如門中,名為融攝。該攝故,染淨俱有。融攝故,染淨俱亡。俱亡故,一味不分。俱有故,歷然差別。

摩訶衍論云。

此二覺有二門。一者略說本覺安立門。二者略說始覺安立門。
本覺門中,則有二門。
  • 一者清淨本覺門。
  • 二者染淨本覺門。
始覺門中又有二門。
  • 一者清淨始覺門。
  • 二者染淨始覺門。
云何名為清淨本覺。本有法身,從無始來。具足圓滿過恒沙德。常明淨故。
云何名染淨本覺。自性清淨心,受無明熏。流轉生死無斷絕故。
云何名為清淨始覺。無漏性智,出離一切無量無明。不受一切無明熏故。
云何名為染淨始覺。般若受無明熏。不能離故。
如是諸覺。皆智眷屬。當證何理以為體分。
謂性真如。及虛空理。如是二理。各有二種。
云何名為二種真如。一者清淨真如。二者染淨真如。虛空之理。亦復如是。
云何名為清淨真如。二種淨覺所證真如。離熏習故。
云何名為染淨真如。二染淨覺所證真如。不離熏故。虛空之理。亦復如是。以何義故強名本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

頌曰。本覺各有十。

體雖同字事。各各差別故。謂根明等義。論曰。本覺各有十。云何為十本。
  • 一者根字事本。本有法身。能善住持一切功德。譬如樹根。能善住持一切枝葉。及華果等,不壞不失故。
  • 二者本字事本。本有法身。從無始來。自然性有。不從始起故。
  • 三者遠字事本。本有法身。其有德時,重重久遠無分界故。
  • 四者自字事本。本有法身。我自成我。非他成我故。
  • 五者體字事本。本有法身。為諸枝德作依止故。
  • 六者性字事本。本有法身。不轉之義常建立故。
  • 七者住字事本。本有法身。住於無住無去來故。
  • 八者常字事本。本有法身。決定實際無流轉故。
  • 九者堅字事本。本有法身。遠離風相。堅固不動若金剛故。
  • 十者總字事本。本有法身。廣大圓滿無所不遍。為通體故。是名為十。

云何十覺。

  • 一者鏡字事覺。薩般若慧。清淨明白無塵累故。
  • 二者開字事覺。薩般若慧。通達現了無障礙故。
  • 三者一字事覺。薩般若慧。獨尊獨一無比量故。
  • 四者離字事覺。薩般若慧。自性解脫。出離一切種種縛故。
  • 五者滿字事覺。薩般若慧。自具足無量種種功德。無所少故。
  • 六者照字事覺。薩般若慧。放大光明。遍照一切無量境故。
  • 七者察字事覺。薩般若慧。常恒分明無迷亂故。
  • 八者顯字事覺。薩般若慧。清淨體中。淨品眷屬悉現前故。
  • 九者知字事覺。薩般若慧。於一切法無不窮故。
  • 十者覺字事覺。薩般若慧。所有功德。唯有覺照。無一一法而非覺故。是名為十。
如是十種本覺字義。唯依一種本性法身,隨義釋異。據其自體,無別而已。此中所說。二本覺中。當何本覺。謂清淨本覺。非染淨本覺。染淨本覺字義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染淨本覺中。或各有十義。前說十事中。各有離性故。
論曰。此本覺中,或各有十。所以者何。前十義中,各有不守自性義故。字事配屬。依向應知。如是二覺,同耶異耶。非同同故。非異異故。以此義故,或同或異。或非是同。或非是異。是故皆是皆非而已。以何義故。強名始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從無始已來。無有惑亂時。今日始初覺。故名為始覺。
論曰。從無始來。始覺般若。無惑亂時。而無惑時,今日始初覺。故名始覺。如是始覺前惑後覺。則非始覺而無惑時。理常現。今常初。故為始覺。如是始覺。二始覺中。當何始覺耶。謂清淨覺。非染淨覺。
染淨始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始覺智。不守自性故。而能受染熏。故名染淨覺。雖無惑時而不守自性故。能受染熏,隨緣流轉。以此義故,是故名為染淨始覺。以何義故。強名真如。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性真如理體。平等平等一。無有多相故。故名為真如。
論曰。性真如理。平等平等。雖同一相。亦無一相。亦無多相。無一相故,遠離同緣。無多相故,遠離異緣。以此義故,名為真如。如是真如。二種淨智親所內證。

復次真如各有十義。

一者根字事真。乃至第十總字事真。如是十真十種本義。相應俱有。不相捨離。是故同名表示而已。
云何十如。一者鏡字事如。乃至第十覺字事如。如是十覺義。相應俱有。不相捨離故。是故同名表示而已。
所以者何。十種真理本有法身。有德方便。十真如理薩般若慧。有覺方便。以此義故,更重言詞,作如是示。
此中所說。二真如中。當何真如。謂清淨真如。非染淨真如。
染淨真如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真如理。不守自性故。而能受染熏。名染淨真如。論曰。清淨真如。從無始來。平等平等。自性清淨。不生不滅。亦無去來。亦無住所。而真如理性,不守自性故。隨緣動轉。是故名為染淨真如。如是真如。二染淨智親所內證。相應俱有。不相捨離。
如是等義。觀前所說。比類應知。以何義故,強名虛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虛空有十義。其體雖同。義事各各差別故。謂無礙等事。論曰。性虛空理。有十種義。
  • 一者無障礙義。諸色法中無障礙故。
  • 二者周遍義。無所不至故。
  • 三者平等義。無揀擇故。
  • 四者廣大義。無分際故。
  • 五者無相義。絕色相故。
  • 六者清淨義。無塵累故。
  • 七者不動義。無成壞故。
  • 八者有空義。滅有量故。
  • 九者空空義。離空著故。
  • 十者無得義。不能執故。
是名為十。如是十事,義用差別。若據其體,無別而已。
此虛空理。二種淨智親所內證。相應俱有。不相捨離。二虛空中當何虛空。謂清淨虛空。非染淨虛空。染淨虛空字事差別,其相云何。頌曰。清淨虛空理。不守自性故。而能受熏習。名染淨虛空。論曰。清淨虛空具足十德。亦無染相。亦無淨相。而虛空性不守自性。故能受染淨熏,隨緣流轉。是故名為染淨虛空。

又起信論疏云。

本覺者。以對始故。說之為本。言離念者。離於妄念。顯無不覺也。等虛空等者。非唯無不覺之闇。乃有大智慧光明義等故也。

虛空有二義。

以況於本覺。一周遍義。謂橫遍三際。竪通凡聖。故云無所不遍也。二無差別義。謂在纏出障。性恒無二。故法界一相也。欲明覺義出纏相顯。故云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既法身之覺,理非新成。故云依此法身,說名本覺。無性攝論云。無垢無罣礙智,名為法身。金光明經。名大圓鏡智,為法身等。皆此義也。

何以故者。責其立名。有二責意。

一云。上開章中直云覺義。何故今結乃名本覺。二云。此中既稱本覺。何故論中直云覺耶。進退責也。
釋云。以對始故。說之為本。答初意也。以始即同本。以至心原時,始覺即同本覺。無二相故。是故論中但云其覺。答後意也。良以本覺隨染,生於始覺。還待此始覺,方名本覺,故云本覺者,對始覺說也。然此始覺,是本覺所成。還契心原。融同一體。方名始覺。故云以始覺即同本也。
: 若始覺異本,即不成始也。若始同本,即無始覺之異。如何說言對始名本。
: 今在生滅門中,約隨染義。形本不覺。說於始覺。而實始覺至心原時,染緣既盡。始本不殊。平等絕言。即真如門攝也。是故本覺之名,在生滅門中。非真如門也。第二始覺者。牒名。依本覺有不覺者。明起始覺之所由。謂即此心體。隨無明緣。動作妄念。而以本覺內熏習力故。漸有微覺厭求。乃至究竟還同本覺。故云依本覺。
是以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有始覺也。論云。本覺隨染,生智淨相者。即此始覺也。此中大意,明本覺成不覺。不覺成始覺。始覺同本覺。同本覺故,即無不覺。無不覺故,即無本覺。無本覺故,平等平等。離言絕慮。是故佛果圓融。蕭然無寄。尚無始本之殊。何有三身之異。但隨物心現。故說報化之用耳。
又今約真如。則是本覺。無明則是不覺。
  • 真如有二義。一不變。二隨緣。
  • 無明亦二。一無體即空。二有用成事
此隨緣真如。及成事無明。各有二義。一違自順他。二違他順自。無明中,初違自順他有二。一能返對詮示性功德。二能知名義而成淨用。違他順自亦二。一覆真理。二成妄心。真如中,違他順自有二。一翻對妄染顯自德。二內熏無明起淨用。違自順他亦二。一隱自真體。二顯現妄法。由無明中返對詮示義。及真如中翻妄顯德義。從此二義,得有本覺。又由無明中能知名義。及真如中內熏義。從此二義。得有始覺。
又由無明中覆真義。真如中隱體義。得有根本不覺。又由無明中成妄義。及真如中現妄義。得有枝末不覺。覺與不覺。若鎔融總攝,唯在生滅一門也。真如門約體絕相說。本覺門約性德說。大智慧光明義等名覺。本者,性義。覺者,是智慧心。
鈔釋云。真中不變。妄中體空。成真如門。真中隨緣。妄中成事。成生滅門。乃至一切淨緣分劑法相,屬於二覺。一切染緣分劑法相,屬二不覺。又於中淨法之體,屬於本覺。淨法之用,屬於始覺。又染法之體,屬根本不覺。染法之相,屬枝末不覺。又始覺是末。不離本覺之本。
論云。始覺者。即同本覺。又云。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乃至平等同一覺故。枝末不覺。不離根本不覺。
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然斯二覺,但是體用之異。本末二不覺,但是麁細之異。豈可離體有用,離細有麁者哉。

又眾生根本迷有二。

  • 一迷法。謂無明住地。迷覆法體。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名為蔽意。故此無明迷真之初。妄惑之本。
  • 二迷義。通四住惑。由前癡故,迷覆因緣無我之義。妄立諸法。所迷諸法。有內有外。謂憍慢邪見。此依迷內,妄立我法,自高陵物。愛念邪見。此依迷外,妄謂我所及外境界。而生貪愛。如渴鹿馳焰癡猿捉月。無而橫計。枉入苦輪。總自迷心。更非他咎。
杜正論云。心是如來之言,高推聖地。身即菩提之說,自隔凡倫。不悟夫功德無量,唯在方寸之中。相好宛然,不出陰界之外。又碑詞云。法性平等。實慧虛通。我同於異。人異於同。不壞於有。無取於空。道非心外。佛即心中。
: 不覺妄心。元無自體。今已覺悟妄心起時,無有初相。則全成真覺。此真覺相,為復隨妄俱遣。為當始終建立。
: 因妄說真。真無自相。從真起妄。妄體本虛。妄既歸空。真亦不立。
起信論云。不覺義者。謂從無始來。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妄念。自無實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迷無自相。不離於方。眾生亦爾。依於覺故,而有不覺妄念迷生。然彼不覺,自無實相。不離本覺。復待不覺以說真覺。不覺既無。真覺亦遣。此則明真覺之名,待於妄想。若離不覺。即無真覺自相可說。是明所說真覺,必待不覺。若不相待。即無自他。待他而有。亦無自相。自相既無。何有他相。是顯諸法無所得義。論云。當知一切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
大智度論云。若世諦如毫氂許有實者。第一義諦亦應有實。此之謂也。又偈云。佛坐道場時。不得一法實。空拳誑小兒。誘度於一切。又凡立真妄,皆是隨他意語。化門中收。若頓見性人,誰論斯事。如今不直悟一心者,皆為邪曲。設外求佛果者,皆不為正。
如寒山子詩云。
男兒大丈夫。作事莫莾鹵。徑挺鐵石心。直取菩提路。
邪道不用行。行之轉辛苦。不用求佛果。識取心王主。
是知若見有法可求有道可行。皆失心王自宗之義。若直入宗鏡。萬事休息。凡聖情盡。安樂妙常。離此起心。皆成疲苦。
所以傅大士頌云。東山水上浮。西山行不住。北斗下閻浮。是真解脫處。行路易。路易人不識。半夜日頭明。不悟真疲極。又洞山和尚悟道偈云。向前物物上求通。只為從前不識宗。如今見了渾無事。方知萬法本來空。
: 真諦不謬。本覺非虛。云何同妄。一時俱遣。
: 因迷立覺。說妄標真。皆徇機宜。各無自體。約世俗有。依實諦無。但除相待之名。非滅一靈之性。性唯絕待。事有對治。遣蕩為破執情。建立為除斷見。苦行伏諸外道。神通化彼愚癡。三昧降眾天魔。空觀祛其相縛。見苦斷集,為對增上慢人。證滅修真,皆成戲論之者。盡是權智。引入斯宗。則無一法可興。無一法可遣。四魔不能減。大覺不能增。旋心而義理全消。會旨而名言自絕。
: 既云真心絕迹。理出有無。云何教中,廣說無生無相之旨。
答 : 一心之門。微妙難究。功德周備。理事圓通。知解罕窮。分別不及。目為無。實無有法可稱無相之名。詺作無生。亦無有法以顯無生之理。發菩提心論云。菩薩觀一切善不善。我無我。實不實。空不空。世諦真諦。正定邪定。有為無為。有漏無漏。黑法白法。生死涅槃。如法界性,一相無相。此中無法可名無相。亦無有法以為無相。是則名為一切法印不可壞印。於是印中亦無印相。是名真實智慧。
釋曰。一切法印者,以此心印。印一切法。楷定真實。不可壞印者,一切有無內外等法。不能破壞故。於此印中,亦無印相者。萬法皆空。亦無所印。所印之法既無。能印之智非有。如是通達,名為真實智慧。古德云。顧此法。眾生之本原。諸佛之所證。超一切理。離一切相。不可以言語智識,有無隱顯,推求而得。但心心相印。印印相契。使自證知,光明受用而已。
: 立心為宗。以何為趣。
: 以信行得果為趣。是以先立大宗。後為歸趣。故云語之所尚曰宗。宗之所歸曰趣。遂得斷深疑。起圓信。生正解。成真修。圓滿菩提。究竟常果。
又唯識性。具攝教理行果四法。心能詮者,教也。心所詮者,理也。心能成者,行也。心所成者,果也。法藏法師依華嚴經。立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以為宗趣。
釋云。法界因果。雙融俱離。性相渾然。無礙自在。有十義門
  • 由離相故。因果不異法界。即因果非因果也。此即相為宗。離相為趣。或離相為宗。亡因果為趣。下九准思。
  • 由離性故。法界不異因果。即法界非法界也。
  • 由離性不泯性故。法界即因果時。法界宛然。則以非法界為法界也。
  • 由離相不壞相故。因果即法界時,因果歷然。則以非因果為因果也。
  • 離相不異離性故。因果法界。雙泯俱融逈超言慮。
  • 由不壞不異不泯故。因果法界俱存。現前煥然可見。
  • 由五六存泯復不異故。超視聽之妙法,無不恒通見聞。絕思議之深義,未甞礙於言念。
  • 由法界性融不可分故。即法界之因果,各同時全攝法界,無不皆盡。
  • 因果各全攝法界時,因果隨法界,各互於因果中現。是故佛中有菩薩。普賢中有佛也。
  • 因果二位,各隨差別之法,無不該攝法界。
故一一法。一一行。一一位。一一德。皆各總攝無盡無盡,帝網重重諸法門海。是謂華嚴無盡宗趣。以華嚴之實教,總攝群經。標無盡之圓宗,能該萬法。可謂周遍無礙。自在融通。方顯我心,能成宗鏡。
: 以心為宗。禪門正脈。且心是名。以何為體。
: 近代已來。今時學者。多執文背旨。昧體認名。認名忘體之人,豈窮實地。徇文迷旨之者。何契道原。則心是名。以知為體。此是靈知。性自神解。不同妄識。仗緣託境。作意而知。
又不同太虛空廓。斷滅無知。故肇論云。般若無知者。無有取相之知也。常人皆謂般若是智。智則有知也。若有知,則有取著。若有取著,則不契無生。今明般若真智。無相無緣。雖鑒真諦,而不取相。故云無知也。
故經云。聖心無知,無所不知矣。又經云。真般若者。清淨如虛空。無知無見。無作無緣。斯則知自無知矣。豈待返照,然後無知者哉。只此知性,自無知矣。不待忘也。以此真知,不落有無之境。是以諸佛有祕密祕密之教。祖師有默傳密付之宗。唯親省而相應。非言詮之表示。若明宗之者,了然不昧。寂爾常知。昭昭而溢目騰輝,何假神通之顯現。晃晃而無塵不透,豈勞妙辯之敷揚。為不達者。垂方便門。令依此知。無幽不盡。
: 諸法所生,唯心所現者。為復從心而變。為復即心自性。
: 是心本性。非但心變。華嚴經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法華經偈云。三千世界中。一切諸群萌。天人阿脩羅。地獄鬼畜生。如是諸色像。皆於身中現。即知心性遍一切處。所以四生九類。皆於自性身中現。以自真心。為一切萬有之性故。隨為色空。周遍法界。循業發現。果報不同。處異生,則業海浮沈生死相續。在諸聖,則法身圓滿。妙用無窮。隱顯雖殊。一性不動。
: 若一切法。即心自性。云何又說性亦非性。
: 即心自性。此是表詮。由一切法無性故。即我心之實性。性亦非性者。此是遮詮。若能超遮表之文詮。泯即離之情執。方為見性。己眼圓明。如今若要頓悟自心。開佛知見。但了自性遍一切處。凡有見聞。皆從心現。心外無有一毫氂法而有體性。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何者。以是一法,故無法可相知相到。若有二法,即相往來。以知若凡若聖,若境若智,皆同一性。所謂無性。此無性之旨。是得道之宗。作平等之端由。為說空之所以。了便成佛。不落功夫。
如華嚴經頌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若不直下信此,起念馳求。如癡人避空。似失頭狂走。融大師云。分別凡聖。煩惱轉盛。計校乖常。求真背正。
寶藏論云。察察精勤。徒興夢慮。惶惶外覓。轉失玄路。是以十方諸佛。正念於此。入實性原。故能開平等大慧之門。作眾生不請之友。所以問明品云。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問覺首菩薩言 : 佛子。心性是一。云何見有種種差別。所謂往善趣惡趣。諸根滿缺。受生同異。端正醜陋。苦樂不同。業不知心。心不知業。受不知報。報不知受。心不知受。受不知心。因不知緣。緣不知因。智不知境。境不知智。
時覺首菩薩以偈答曰 : 仁今問是義。為曉悟群蒙。
我如其性答 : 唯仁應諦聽。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譬如河中水。湍流競奔逝。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亦如大火聚。猛焰同時發。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如長風起。遇物咸鼓扇。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又如眾地界。展轉因依住。各各不相知。諸法亦如是。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是中無能現。亦無所現物。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一切空無性。妄心分別有。如理而觀察。一切皆無性。法眼不思議。此見非顛倒。若實若不實。若妄若非妄。世間出世間。但有假言說。
疏釋云。問。意謂明心性是一。云何見有報類種種。若性隨事異,則失真諦。若事隨性一,則壞俗諦。設彼救言。報類差別。自由業等熏識變現。不關心性故,無相違者。為遮此救。故重難云業不知心等。謂心業互依。各無自性。自性尚無。何能相知而生諸法。既離真性。各無自立。明此皆依心性而起。心性既一。事應不多。事法既多。性應非一。此是本末相違難。準此問意。離如來藏。不許八識能所熏等。別有自體能生諸法。唯如來藏。是所依生。
文殊欲顯實教之理。故以心性而為難本。欲令覺首,以法性示生決定而答。海會同證。心性是一者。謂心之性故。是如來藏也。又心即性故。是自性清淨心也。又妄心之性。無性之性。空如來藏也。成心之性。實性之性故。不空如來藏也。皆平等無二。故云一也。又妄心之性。成心之性。妄心是相。以性相不同故。真心之性。真心即性故。又云。前二心之性,別明二藏。前之二性,皆具二藏。但為妄覆,名如來藏。直語藏體,即自性心故。此自性清淨真心。不與妄合,名為空藏。具恒沙德,名不空藏。前明即離。此明空有。故重出也。言皆平等無二者。上二即離不同。由心之性,故不即。由心即性,故不離。不即不離,為心之性。後二即空之實,為不空。即實之空,為空藏。空有不二,為心之性。然空有無二之性。即是不即不離之性。故但云一也。又非但本性是一。
我細推現事。各不相知。既有種種。何緣不相知。既不相知。誰教種種。一一觀察。未知種種之所由也。既不相知。為是一性。為是種種。又難有二意。一約本識。謂業是能依。心是所依。離所無能,故業不知心。離能無所,故心不知業。以各無體用。不能相成。既各不相知。誰生種種。二約第六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並皆速滅。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何能有體,而得相生成種種耶。
又約境智相對相見虛無難。謂境是心變。境不知心。心託境生。心不知境。以無境外心。能取心外境。是故心境虛妄,不相知也。
業不知心,心不知業者,有二。
  • 約本識者。業是心所。故依於心。心是第八。為根本依。即離所無能。何者。無所依心王,無能依業。今依心有業。業從緣生。故無自性。不能知心。若離能無所者。離能依業。則心非所依。今由業成所。所依無性。故不能知業。謂各從緣成。性空無體。相依無力。故云無用。所以經云。無體用故。故不相知。
  • 約第六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者。即以第六識名心。從於積集通相說故。謂第六識人執無明。迷真實義異熟理故。以善不善相應,思造罪等。以罪福不動等三行。熏阿賴耶識。能感五趣愛非愛等,種種報相。
互不相知義,通相而言,皆約無體用故。別相而言,用門不同。此用略有二門
  • 無常門。經云。並皆速滅。淨名弟子品云。一切法如幻如電。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諸法皆妄見故,則心業皆空。華嚴經頌云。眾報隨業生。如夢不真實。念念常滅壞。如前後亦爾。故由無常,不能相知。
  • 無我門。即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約法無我,明不相知。受不知報,報不知受者。受是能受之因。報是所受之報。即名言種。
如唯識論云。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種。
  • 一名言習氣。
  • 二我執習氣。
  • 三有支習氣。
名言習氣者。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釋曰。言各別親種者,三性種異故。

能詮義聲者,簡無詮聲。彼非名故。名是聲上屈曲,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種。然因名起種,立名言種。顯境名言,即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心。相分心者,不能顯境故。此見分等,實非名言。如言說名,顯所詮義。此心心所,能顯所了境。如似彼名,能詮義故。隨二名言。皆熏成種。
論云。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故論頌云。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滅。更生餘異熟。此能引業,即諸業習氣。此名言種,即二取習氣。言為業所引者,即彼俱義。親辦果體,即由名言。若無業種。不招苦樂。如種無田。終不生芽。故此名言由業引起。方受當來異熟之果,苦樂之報。
故華嚴經云。業為田,識為種也。已上種種問難。不相知義竟。
今答以緣起相由門。釋者,初句因緣相假。互皆無力。次句果法含虛。故無體性。是以虛妄緣起,略有三義
  • 一,由互相依。各無體用。故不相知。
  • 二,由依此無知無性,方有緣起。
  • 三,由此妄法。各無所有。
故令無性真理,恒常顯現。又果從因生,果無體性。因由果立,因無體性。因無體性,何有感果之用。果無體性,豈有酬因之能。又互相待,故無力也。以他為自,故無體也。是故體用俱無。所以一切法。各各不相知也。
今初以四大為喻。
  • 一依水有流注。
  • 二依火焰起滅。
  • 三依風有動作。
  • 四依地有任持
法中四者。一依真妄相續。二依真妄起滅。三妄用依真起。四妄為真所持。然此法喻,一一各有三義。一唯就能依。二依所依。三唯所依。
  1. 今初喻中,唯就能依者,流也。然此流注。有十義。不相知而成流注。一前流不自流。由後流排故流。則前流無自性。故不知後。二後流雖排前流,而不到於前流。亦不相知。三後流不自流。由前流引故流。則後流無自性。故不能知前。四前流雖引後而不至後。故亦不相知。五能排與所引無二。故不相知。六能引與所排無二。故不相知。七能排與所排亦無二。故不相知。八能引與所引亦無二。故不相知。九能排與能引不得俱。故不相知。十所排與所引亦不得俱。故不相知。是則前後互不相至。各無自性。只由如此無知無性,方有流注。則不流而流也。肇公云。江河競注而不流,即其義也。
  2. 二依所依者。謂前流後流。各皆依水。悉無自體。不能相知。然不壞流相。故說水流。
  3. 三唯所依者。流既總無。但唯是水。前水後水,無二性故。無可相知。是則本無有流。而說流也。
二法中三義者。一流喻能依妄法。二妄依真立。三妄盡唯真。
  • 初中妄緣起法。似互相籍。各不能相到。悉無自性,故無性無知。是則有而非有也。
  • 二依所依者。謂此妄法,各各自虛。含真方立。何有體用,能相知相成。即由此無知無成,含真故有。是則非有而為有也。
  • 三唯所依者。謂能依妄法。逈無體用。唯有真心。挺然顯現。既無彼此。何有相知。正由此義。妄法有,即非有為有。復說真性隱,以非隱為隱。
又前後有二。一生滅前後。二此彼前後。
  • 生滅前後者。謂前滅後生。互相引排。此即竪說。如壯與老。謂此流水,剎那生滅。前剎那滅。後剎那生。
  • 此彼前後者。此即橫說。猶如二人,同行狹徑。後人排前。前人引後。分分之水。皆有前後。乃至毫滴,有前毫滴,後毫滴,故聚多成流。注,則無性矣。小乘亦說當處生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而不知無性緣起之義耳。
《宗鏡錄》卷六完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11會員
256內容數
釋迦牟尼佛出興於世,就是為了要說阿彌陀佛的本願。真能究竟幫助眾生的,只有淨土念佛法門,是乘佛願力之法。就是這一生能夠了脫生死,能夠出離三界六道輪迴。一心堅信阿彌陀佛,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念念不捨,如此念佛,定能往生至西方極樂世界。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