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星期三。天氣:陰。 台灣沒有陪審團制,最近幾年好像有團體在爭取改變。 我拿到加拿大護照三年多,這個禮拜由公司給薪,前往多倫多高等法院,履行公民參加陪審團的義務。坦白說,自己從未研究或了解過法庭的運作,用英文參與司法流程更是我從未有過的經驗,這次當然開了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