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跟我說:『瑞塔,我覺得你的執行力好強,想到馬上去做。而且好像每一件事情,都在你自己設想的路上,好羨慕你的超強行動力。我真心感謝這樣的讚美,但我想分享我的經驗和心得給大家。
首先,執行力強,確實是種“美德”和“很被讚賞的行為”。但前提是:有明確的目標感和方向感,比執行力強,還要重要一萬倍。重要事情說三次。
我見過許多人,當然,我自己也曾經是這類人的其中一種:第一種是:做很多,累死卻被嫌死。第二種是:想很多,怕被嫌死,所以乾脆躺平裝死。不管是哪一類,這都是讓自己執行力降低的原因之一。
但歸咎到底,執行力和目標到底有什麼關係?
我從小到大,都是一個目的性超強的人,小到為什麼要學習?大到選擇交友婚戀對象,無一不是在這個清晰的個人目的性中運行,很多人會覺得這樣的行為很自私自利(我曾經也這樣責備過自己)。但殊不知,我們的精力能力非常有限,尤其是年輕時,對於自己個人內在和外在事物,都還屬於探索階段,卻還要花大量的心力在“外在事物人物”上,這樣的內耗實在承受不起。
但隨著成長,伴隨著各種社會經驗和歷練,我逐漸地把“目的性”轉換成“目標性”而這二者的差別是什麼?
『目的性』:可能更多的是短期的,立即性的,馬上可見到的。比如說我要爭取到這個工作,和這個對象交往…等
『目標性』:是從現在延伸到中長期的一個重點結果。講白話文就是:你到底想幹嘛?想拿到什麼結果?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減重。我們不可能今天說減重,明天就瘦個20公斤對吧?
所以怎麼把目標再分解成具體的行動,那就簡單了,再以上面的例子來說:『我要一年內能減重20公斤』,將目標又分解成一個又一個的小任務,每個月瘦1.5公斤,再分解成具體實現的方式,就變得比較簡單。而且是“可以執行的”,既然是這樣,執行力(也就是想去動作的動力)不就出來了嗎?
我自己是個很喜歡做計畫的人,不管在工作和生活上。每年我都會做一個從今年開始往下推進的3年目標計畫。很多人會說:「計劃趕不上變化,有用嗎?」「三年時間會不會太長或太短?」
我建議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真實情況去做,我分享以下是我個人的經驗和步驟,通常我自己的計畫都不複雜,而且落實重要的事情只有三件,每年三大件,每天三小件,就夠你忙的,信不信?
好的,說回怎麼增強執行力,加強目標感,給大家分享下面幾個方式:
1. 給自己做一個三年為週期的計畫,一定要是自己可以做到的,效果可以衡量的
什麼叫做『能做到/可衡量』:比如說我現在月薪5萬,每個月存3萬,三年後買個500萬的房子頭期款,應該是能達到的,這叫能做到。但是說以這樣的薪資和存錢計畫,三年內要買信義區5000萬豪宅,那就是比較難達成的。重點不是做什麼計畫,重點是自己稍微努努力就能做得到的那種目標。要不,就會淪為紙上目標,而不是行動目標了。
2.計畫一定要包含工作和生活,生活目標也是一種目標
為什麼我們講職涯包含生涯?因為我們人生中不會只有一種叫”工作者”的角色(也就是說我們不是只有一個叫打工人/老闆的工作角色)。我們這個人,還扮演許多的生活角色,除了上班是老闆或是員工的這種工作角色外,再我們的生活中,可能還是一名家長(父親或母親),一個子女(我們也是爸媽眼中的孩子),甚至還是一個義工(其他社會角色)..等。所以我們的計畫,一定是要包含生活和工作。比方說三年內我要成為一個媽媽,現在正在備孕階段,那麼工作上的目標就要開始做調整。
再來,設定好了目標,怎麼去執行?上面說了,想要專注在工作目標上,那更要給自己做一個可行性的計畫並且分解為步驟,在分享以下幾條方法來執行,以我自己的三年目標為例,我會再給自己分解成下面步驟:
1.三年後,我的事業或工作發展,會是什麼樣子的?(包含硬性需求:比如收入。軟性需求:社會地位/社會認可度/個人自我實現等(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價值觀)
2.三年後,我的生活狀態如何?(什麼才是我最重視的?比如說和家人相處的時間?陪伴小孩成長?準備結婚組織家庭?準備考研究所或出國讀書?)
3..三年的總目標再分解成每一年的小目標,比方說三年後,我要成為一名作家並且出一本書,現在的每一年的小目標是:每個月生產X篇文章,在哪裡發布?去哪投稿?怎麼讓更多人看到?文章是不是受歡迎?出版社對出版書籍作者的要求等?同時能不能去認識出版社的人?還是去請教已經出過書的朋友?
其實當目標落實成一個又一個可以分解的小任務時,執行力就會出現。因為你會發現,一點都不難,
而且都在你想要的路上。執行力不強的原因是什麼?想太多怕做錯,從不去想,瞎忙瞎闖,搞得自己身心俱疲。目標永遠大於行動,有目標,才有行動力。加油
我是瑞塔小姐,在上海和深圳生活和工作了10多年的正港台灣人。
國際職業生涯諮商師l 潛意識投射卡牌高級導師與諮商師l 職涯教練
25年職場經驗,一對一職涯諮商超過1000小時。在職場/家庭和各種戰場乘風破浪,好不容易變成姐姐…(字輩)
瑞塔小姐的人生設計實驗所,歡迎我們一起來“設計我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