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華夫
1)“邪惡的平庸”是有缺陷無法成立的詞彙:
中文的“
平庸之惡”是翻譯自美思想家
漢娜•阿倫特 在1964年的書名《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中譯本:
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但依照英翻中的慣例,“the Banality of Evil”應該把“邪惡”放在“平庸”前面,而正確的翻譯成“
邪惡的平庸”,正如“the Bank of American” 應該翻譯成“美國銀行“,而非“銀行美國“。
漢娜•阿倫特認為
艾希曼是盲目服從的
官僚主義者,他是正常而平庸人,犯了邪惡的大屠殺的罪行。她在晚年經常表示:「
極權主義政權最令人不安的是,他們生產的“普通”
官僚男子過著隔離的生活——盡職盡責甚至急切地服從命令,在白天殺戮和折磨人,同時保持警惕。晚上的好家庭男人。」這種沒有
動機、沒有
思想的
官僚人的概念就是她所說的“邪惡的平庸”。(見
關於邪惡平庸的註釋)
漢娜•阿倫特認為
艾希曼雖然是納粹高級官員,卻沒有受到納粹
思想的強烈影響。但
艾希曼在被執行死刑前說:“不久之後,先生們,我們將再次見面。這就是所有人的命運。德國萬歲,阿根廷萬歲,奧地利萬歲。”,顯然他是有納粹
思想的影子,至於是否有「強烈影響」,則見仁見智。
但
計畫經濟真正致命的、不可人為彌補的缺陷來自
資訊成本和
激勵成本的過高而無法有效率地的運轉,
吳敬璉解釋說:「計劃經濟能夠有效運轉的隱含前提是:第一,中央計畫機關對全社會的一切經濟活動,包括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的狀況、技術可行性、需求結構等擁有
完全資訊(
完全資訊假定);第二,全社會利益一體化,不存在相互分離的利益主體和不同的價值判斷(單一
利益主體假定)。不具備這兩個條件,集中計畫制度就會由於
資訊成本和
激勵成本過高而難以有效率地運轉。問題在於,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這兩個前提條件是難以具備的,因此,採取這種
資源配置方式,在作出決策和執行決策時會遇到難以克服的困難。」(見《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吳敬璉(2010),第38頁,此書以下簡稱《教程》)
這是艱辛且充滿危險的經濟工程。雖然,蘇聯、南斯拉夫、匈牙利、波蘭、捷克等社會主義國家的
計劃經濟轉型都已失敗告終,但也都被中國引以為鑑。
認為經濟改革的三個重點第一是,計畫體制改革:即“簡政”和“放權”,縮小
指令性計劃的範圍,同時放活產品和原材料的流通;第二是,價格改革:摒棄行政指令,而以市場機制調節經濟活動;第三是,打破那種只有用
指令性計劃調節的經濟才是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陳舊觀念,而建立以
價格、
稅收、
信貸、
工資、
匯率等
經濟杠杆的調控─即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利用
價值規律和
物質利益原則的國民經濟調控。(詳見《吳敬璉文集(套裝共3冊)》吳敬璉(2013),第三篇:
企業改革和
所有制結構調整)
面對日益嚴重的
尋租腐敗的
官倒,
吳敬璉於1988/4月發表了文章說:「似乎從全面改革開始的時候起,我們在宏觀經濟問題上,就一直存在三種可能的選擇:第一,在貨幣供應過量的條件下,用加強行政管理的辦法制止物價上漲;第二,積極進行價格改革,但不改變擴張性的
貨幣政策;第三,適當控制貨幣供應量,然後有步驟地推行價格改革。現在事情已經越來越清楚,採取第一種方法,“放開貨幣,管住價格”,無論對於發展還是對於改革都十分不利。這樣做,既妨礙了改革的推進,又無法制止價格的上漲。」(見《吳敬璉文集(套裝共3冊)》吳敬璉(2013),第918頁)
1988/8月,北戴河政治局會議正式公佈“闖關”決定,確定5年理順價格方案,前三年走大步,後兩年微調,計畫5年物價總計上升70%~90%,工資上升90%~100%。
而
吳敬璉所預見的
通貨膨脹發生了; 1988/8/28上海搶購狂潮進入最高潮,市政府不得不採取緊急措施,實行憑票供應食鹽和火柴,鋁鍋只能以舊換新或憑結婚證和戶口本申請購買。於是1988/8/30,國務院常務會議發出緊急通知,中止價格闖關。
薛暮橋回憶說:「1988 年12 月1 日,
趙紫陽同志找我、劉國光和
吳敬璉同志去談話,表示接受我們對他的批評。說最近一年犯了
通貨膨脹的失誤。我說不是1 年,至少已有3 年。國光和敬璉同志也談了自己的意見。總的來說
趙紫陽同志多年來對改革是有貢獻的,對於
通貨膨脹的失誤,自己起來糾正,」(見《
薛暮橋回憶錄》薛暮橋(1996),第418頁)
趙紫陽也表明:「1988年物價改革這件事如果講責任問題,責任不在他(按:指鄧小平)身上,主要是我的責任。因為這些東西都是我提出的。一開始提出搞價格改革是我,中間改革方案的設計、國務院討論的東西也是我主持的,批准的。最後感到有困難,決定推遲、放緩,也是我提出經他同意的。」(《
改革歷程》趙紫陽(2009),第221頁)
價格改革在1992年加速進行,處於行政管制下的價格,大約只占商品銷售總額的10%左右了,
吳敬璉解釋說:「具有重大意義的是糧食除政府合同訂購外的購銷價格基本放開(liberalized)。使仍受行政控制的商品價格主要限於部分能源(原油、煤炭)價格和原材料(鋼鐵、化工原料)價格。這些仍然處於行政管制下的價格,大約只占商品銷售總額的10%左右。」(見《吳敬璉文集(套裝共3冊)》吳敬璉(2013),第1174頁)
(2)所有制結構的改革:
中國在1953年後就開啟了杜絕
資本主義的私有企業的
所有制結構,
吳敬璉如此寫道:「但1953年毛澤東提出中共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要求用10~15年時 間基本完成向
社會主義過渡。在總路線確立以後,很快就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
社會主義改造”的高潮。在“高潮”中,原定要用10多年時間完成的任務,只用了不到2年的時間就完成了。為了使公有制(包括國有制和準國有制的集體所有制)成為中國唯一的經濟基礎,此後又不斷發動“割
資本主義尾巴”的運動,使私營經濟完全絕跡。」(見《當代中國經濟改革教程》吳敬璉(2010),第227頁)
只有等到
毛澤東時代結束的1978年
改革開放後,
所有制結構改革才得以進行,
吳敬璉寫到:「
所有制結構的調整和完善包括三項主要內容:(1)對國有經濟的佈局進行調整,縮小國有經濟的範圍,國有資本從非關國民經濟命脈的領域退出;(2)尋找能夠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公有制實現形式,發展多種形式的公有制經濟;(3)鼓勵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使之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見《教程》第227頁)
中國政府在1979年到1988年間先後創辦了5個經濟特區,確定了14個沿海城市率先開,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等方面取得巨大成果,終於在2001年12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步入全面開放的新階段。
(3)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的制度改革:
針對中國一黨專政的弊病,
吳敬璉說:「鄧小平根據自己擔任國家領導工作數十年的體驗以及針對過去在“左”的路線下黨政不分、政企不分等情況,反覆重申要解決“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問題,實現“黨政分開”。他還提出過一系列實現這一原則的具體辦法。其中一部分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後得到過實施。這些經驗都需要認真總結,存利去弊,加以推廣。(見《教程》第583頁)
更關鍵的是,中國
改革開放必需配套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制度,
吳敬璉解釋說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中國是
社會主義國家,而
社會主義所追求的價值是
民主與
法治,因此,中國的政治體制必將改革為
民主政治和
法治國家;第二,市場經濟以平權的所有者之間的自由交換為基礎,這樣的經濟制度只有在
民主政治與法治國家的制度下才有可能存在和發展。(見《教程》第544頁)
於是,中國所要建立的政治體制是包含兩個要素:(1)建立法治:即法律的統治,杜絕以權代法,用不為公眾知曉的“內部檔”、具有很大不確定性的“政策規定”乃至“首長指示”來進行治理;(2)實行
憲政(
國家權力來自憲法並受其約束之政治思想、規定
公民權利的
學說或
理念):
憲政民主制由於不承認任何不受約束的“最高主權”和要求權力制衡,就比較容易防止個別人篡奪公共權力,保證主權在民的承諾得到落實。(見《教程》第547-9頁)
哈佛大學
薩謬爾.杭亭頓教授認為
意識形態的
價值觀差異,會造成不同
文化的衝突,他在《
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修訂版)》中寫道:「國家都傾向於追隨
文化相似的國家,抵制與它們沒有
文化共性的國家。就核心國家而言,尤其是如此。它們的力量吸引了
文化上相似的國家,並排斥
文化上與它們不同的國家。由於安全的緣故,核心國家可能企圖融合或支配其他
文明的某些民族(中國對藏族、維吾爾族,俄國對挺靶族(按:「克里米亞韃靼人」)、車臣和中亞穆斯林就是這樣)。」(第1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