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近一次更新在2024/4/13)
作者:陳華夫
首先,
黑格爾的
理性的狡猾與上帝的
理性是互相關聯的。思想史家
J.S.麥克萊蘭說:「
黑格爾聲稱「過程中的上帝理性」(God Reason in Process),他的意思是上帝並非如舊約的上帝,雖在世界之外,卻經常審判祂不滿意的世界。
黑格爾的上帝如讚美詩所說,“隨著年復一年,上帝正在實現他的目的。”上帝就在世界中,是世界進步過程的本質,我們不僅生活在上帝的世界裡,並得到祂的恩典。上帝時不時地考驗我們(我們祈禱,上帝不要時時考驗我們,以免我們經常陷入誘惑)。上帝測試我們對祂最終目的的信心,其方法是讓一個普遍進步的世界暫時不愉快,讓我們只能猜測祂的旨意,以考驗我們對祂旨意的信心。此即著名的
黑格爾之
理性的狡猾的真意。在某種程度上,
理性的狡猾的想法來自猶太教和基督教救世主的古老傳統。」(見《
西方政治思想史》
J.S.麥克萊蘭(1996),第511頁)
黑格爾主要在《
小邏輯》和《
歷史哲學》這兩部著作中,集中討論了
理性的狡猾。上帝放任人們縱其特殊情欲,謀其個別利益,但所達到的結果,不是完成人們的意圖,而是完成祂的目的,而上帝的目的與他所利用的人們原來想努力追尋的目的,是大不相同的。(見
理性的狡猾)
1)黑格爾使用辯證法的動機?
思想知識一般被認為是由感官從外界獲得的,於是我們對世界的
理解就如世界的一面鏡子,複製外在的世界。但
休謨卻懷疑思想知識對複製外在世界之說,他認為感官經驗無法觀察到外在世界的
因果關係,這就是
休謨的懷疑論,而打破的
理性和思想知識聯繫之即
認識論。
康德重新建立
理性和思想知識之聯繫,而主張科學和思想知識之來源並非觀察世界的經驗,而是關鍵的
理性,而人類是
理性的生物,共享一種
認知結構,這種
認知結構規範了我們對世界的體驗。這種「主體間共享的
理性結構」才是思想知識的真正基礎。
威廉·麥克尼爾在《世界簡史》中說,
康德認為不可知事物本身只能通過人類感覺和思維模式才能被感知,威廉·麥克尼爾說:「伊曼紐爾·
康德(卒於1804年)接受了休謨的結論,但是改變了他的批判邏輯的方向,認為仔細分析人類大腦結構和容量將使我們掌握準確而必要的有關感覺經驗性質的知識,因為不可知事物本身只能通過人類感覺和思維模式才能被感知。
康德用這種方式為19世紀德國哲學家打開了剖析“精神”的大門,在確立
康德此前已經指出的可知的真實性方面,這些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發揮了創造性作用。(《世界簡史》威廉·麥克尼爾(3版1978,4版中譯2019),頁348)
但
康德也因此無法跳出
理性結構,無法看清世界本身及自己的本質,而導致了
康德自己的懷疑論─即存在一個我們一無所知的自在世界或
物自体,而
康德之所以劃分
現象與
物自體,則是為了解決
因果與
自由之
矛盾。
於是,對
黑格爾來說,所面臨的真正問題是,如何跳出頭腦中的
理性,去看待世界或自己的本身,而獲思想知識?
黑格爾的解決之道是主張
理性不僅存在我們的腦中,也存在世界中。世界上有
理性,
理性是世界的靈魂,居住在世界上,並且內在於世界,因為
理性擁有最內在的普遍性本質,因此主觀和客觀之間的對立消失了。
李澤厚教授比較了
康德與
黑格爾:「
康德從人類學視角所追求的普遍性和理想性,比
黑格爾和現在流行的強調特殊、
現實的反普遍性具有更久長的生命力。」(見《批判哲學的批判:康德述評 修訂第六版》
李澤厚(2007),第475頁)
2)辯證法的推理與形式邏輯之差異:
辯證法的推理與
形式邏輯不同。在
形式邏輯中,若A = B且 B = C的
前提下,則 A = C 是必然的結論。但
辯證法卻否認
形式邏輯的必然性,而認定為指明方向的那種必然性,其在性質上是概率性的,類似於自然必然性,這是科學哲學
現實主義傳統中使用的術語,指的是發生在自然界或社會世界中的過程,這些過程很可能會產生給定的結果。
若A = B且 B = C的
前提下,卻 A ≠ C,則
矛盾對立出現了。在
形式邏輯中,矛盾對立是不被允許的,所以 A ≠ C之結論不成立。若A = B且 B = C的
前提下,卻 A ≠ C,則
矛盾對立出現了。在
形式邏輯中,
矛盾對立是不被允許的,所以 A ≠ C之結論不成立。但在非思想
概念的
現實生活中,「矛盾和負概念並不只具有消極的意義,相反,而是具有積極的意義。對立雙方可以同存於一個事物之中發展變化。
康德舉出了一大堆
現實生活中
矛盾對立的例子。」(見《批判哲學的批判:康德述評 修訂第六版》
李澤厚(2007),第46頁)
當矛盾對立出現時,通常有無法忍受的壓力,
黑格爾解決矛盾對立壓力的方法為
揚棄(Aufhebung)過程—即更高形式的出現,在這個
揚棄過程中,矛盾對立的一部份被削弱而重建為更複雜的整體。對
黑格爾來說,凡是矛盾對立出現的地方,無論是在物質世界還是在思想上,都是不穩定和變化的源泉。(見〈
新辯證法〉吉姆·金凱德(2007))
存在主義哲學家
齊克果將人類自我視為一種
辯證法,
理解為一種必須在綜合(synthesis)中保持的張力。
齊克果特別是在人類審美的、倫理的和宗教的生活階段中,看到自我是一種綜合之張力。對於
齊克果,宗教階段是人類存在的目標,是達到人類自我健康和完整所需的綜合張力的真實特徵之唯一階段。(見
〈齊克果的自我是綜合之張力〉James E.Johnson(2022))
在〈
矛盾論〉中:「「事物的
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是
唯物辯證法的最根本的法則。
列寧說:“就本來的意義講,
辯證法是研究物件的本質自身中的
矛盾。」〈
矛盾論〉與〈
實踐論〉合稱
兩論,是
毛澤東最重要的哲學作品之一。但美籍加拿大漢學家
約書亞·A·福格爾通過文獻比對等研究,認為《
矛盾論》、《
實踐論》等著作,和
艾思奇(原名李生萱,中國
馬克思主義哲學家)的同期著作有「難以計數的相似之處」。(見
艾思奇─維基百科)
3共產主義運動是私有財產的“否定的否定”:
“否定的否定”往往被誤解成單個、表面
形式的「正─反─合」過程。
李澤厚教授澄清解釋說:「對立統一(
矛盾)是
辯證法的核心,但非它的全體。它的全體乃是對立統一這個核心通過各個範疇和環節的相互聯系、過渡而全面展開或完成,以構成一個系統一總體。所謂否定之否定,便是對這一行程的總體的概括。它構成黑格爾
辯證法的獨特表徵。....
馬克思把
黑格爾的
辯證法看做"否定的辯證法"。
恩格斯對
辯證法作規定時,強調指出,"……由
矛盾引起的發展,或否定的否定一一發展的螺旋形式。"
列寧說,"從肯定到否定一一從否定到與肯定的東西的‘統一'─否則,
辯證法就要成為空洞的否定,成為遊戲或
懷疑論。」(見《批判哲學的批判:康德述評 修訂第六版》
李澤厚(2007),第259頁)
黑格爾之
辯證法體系的發展是邏輯
矛盾的產生及其隨後的
揚棄。從這個意義上說,發展是前一階段內在否定的誕生,隨之而來的是對這種“否定的否定”。通過
揚棄,對先前的“否定的否定”,在某種意義上,是對被否定的東西的恢復,是對過去發展階段的回歸,但並非簡單的回到起點,而是比以前的概念更高、更豐富的概念,因為它已經被它的否定或對立豐富了;它本身包含舊概念,但它包含的不僅僅是舊概念,它是舊概念和它的對立面的統一。(見
否定的否定之法則─蘇聯大百科全書 ( 1979 ))
克里斯托弗·亞瑟教授認為,在
馬克思的異化論中,
共產主義運動被描述為私有財產的“否定的否定”,因為私有財產的勞動將私有財產設定為其異化的自我,然後否定這種否定。對一個整體的內在
矛盾進行如此系統的辯證分析,在何種意義上能夠解釋其特徵和命運呢?
顯然,如果我們預設
資本已經存在,那麼我們就將其歷史起源作為一個研究領域擱置一旁。我們所做的是指出它處於一種與其自身
邏輯前提倒置的
邏輯關係中。作為
資本主義商品生產,它在
邏輯上以簡單的商品流通為
前提,但“顛倒”了從中推導出來的“財產法則”,即商品必須由其所有者自己的勞動生產。 因此,它代表著對直接生產者與勞動對象的統一的否定。
因此從
邏輯上講,這個“否定的否定”是隱含的。在這個程度上,將
共產主義運動描述為“否定的否定”有助於我們概念化結構及其轉變。但
馬克思這種推翻
資本主義的方式是大有問題的。(見《
新辯證法與馬克思的資本論》
克里斯托弗·亞瑟(2004),132頁)
哲學家
卡爾·波普爾的《
開放社會及其敵人(1962)》書中指控
柏拉圖、
黑格爾和
馬克思是
極權主義者,因為他們依靠
歷史主義來支撐他們的
政治哲學,是開放社會的主要敵人。但
沃爾特·考夫曼教授認為,儘管
卡爾·波普爾痛恨
極權主義,但他的方法“不幸地與
極權主義 ‘學者’的方法相似”(見
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維基百科)
4)黑格爾的真與假、對與錯、與真理:
根據
黑格爾的說法,在最好的思考中,思想變得流暢和融合。真與假並不像人們普遍認為的那樣是截然
矛盾對立。沒有什麼是完全錯誤的,我們所能知道的也沒有什麼是完全正確的。例如“凱撒的出生地為何?”的問題,當然有一個正確的答案,但它對
黑格爾哲學來說,卻不那麼正確,因為“
真理就是整體”,沒有什麼是局部的。(見
伯特蘭·羅素與“黑格爾哲學”)
5)黑格爾之辯證法邏輯與與庫恩的典範轉移:
典範轉移是
庫恩在其著作《
科學革命的結構》(1962年)所定義的
科學學科的基本概念和
實驗實踐的根本
變化。雖然
庫恩在
自然科學中使用這個術語,但
典範轉移的概念也被用於許多非
科學背景中,以描述基本
模型或
事件感知的深刻變化。
例如,
韋伯的社會學
範式(典範)即認為
社會學應該研究社會中所有個人的集合,這與
塗爾幹的社會學
範式─即社會事實的存在不取決於個人,它先於個體的生命而存在─相對立。於是
韋伯的
理想類型即是在社會群體中,篩選出某個現象的某些基本或核心特徵之人為主觀選擇。
李澤厚教授解釋了
庫恩、客觀的自然規律
真理、社會
實踐之間的關係,他說:「這種社會性是客觀社會性或人類客觀性,因為它不是來自人們主觀觀念的聯想,不是某種人為的約定,不是
先驗的規範,而是來自作為主體的人類社會實踐的客觀性的物質活動。這不是說客觀自然界的種種規律(如力學、生物學等等所揭示的)是人類
實踐所任意創造的,客觀自然的存在並不依存於人類社會和
實踐,但其規律是為社會實踐所發現、所掌握、所利用、所認識,它們在一定時期-定範圍內的所謂普遍必然的客觀有效性,是由社會
實踐所提供、所開闢、所證實。正是社會
實踐,最後通過技術與工藝,將繁複多樣、變化多端的自然界各種外表現象(很少普遍必然) ,與其相對穩定的本質規律(更多一些普遍必然)逐漸區別開來,從前者中將後者逐漸抽取出來,再運用於廣大的對象和領域。....而隨著社會
實踐水準的不斷提高,所掌握、所認識、所抽取的,也就愈來愈具有更大的普遍必然的客觀有效性。所以,所謂普遍必然性便無不包含著一種特定的客觀社會性質。這種社會性質正是一定時期社會
實踐的理論尺度。....
庫恩曾說,"大量科學知識是最近四個世紀的歐洲產物",倒正好說明了這點。所以他們都強調科學不是從觀察一感知開始,感知、材料、觀察都是在假說理論或觀念的指導下選擇的結果。而後者當然又與一定的社會生活和觀念相聯繫。」(見《批判哲學的批判:康德述評 修訂第六版》
李澤厚(2007),第91─93頁)
庫恩提供的是一種相對化的
唯心主義(即
哲學領域中對所有
形上學、
玄學、
不可知論和
泛靈論的總稱)。理論
範式告訴我們事物是什麼、事物如何變化以及我們的
經驗是什麼。但是這些
範式並沒有“孕育”出它們的後繼者。舊
範式被丟棄,新
範式被採用是多種因素的結果,其中一些是
理性的,而另一些則非
理性的。
康德和他的
十二個範疇(
康德把
範疇作為先天的
理性,正是由於
範疇的存在,
經驗可轉化為
知識,例如「偶然性─必然性」屬於十二個
範疇其中之一,而「有一個絕對必然的存在屬於這個世界或作為它的部分,或作為它的原因」是
康德第四個
二律背反之
因果與
自由的矛盾,並由
康德劃分
現象與
物自體,解決此矛盾。)以及
黑格爾的
辯證法邏輯都認為,置於
經驗之上之結構是固定的(
康德),或者至少這些結構演化的方式是固定的(
黑格爾)。
李澤厚教授解釋說:「
康德和
黑格爾在論述和研究
範疇如時所處理的問題和偏重的方面是不同的。
黑格爾以
絕對精神來產生、支配和改造一切,他著重的是邏輯
範疇如何與歷史相一致,並使歷史從屬於邏輯
範疇。
康德所集中注意的,則是
範疇作為"知性純粹概念"如何運用於感性,如何與感性
經驗相聯繫,亦即"綜合"問題。
範疇實際上是
康德所強調的"綜合"的具體形式。他們兩人的這種區別,貫串著整個認識論。一個夾雜著許多心理學和自然科學方面的問題(
康德) ,一個則心理學幾乎不提,著重的是社會的歷史發展(
黑格爾)。」(見《批判哲學的批判:康德述評 修訂第六版》
李澤厚(2007),第146頁)
對
庫恩來說,
範式是根據現有材料構建的,革命性的思想家在一閃而過的洞察力中,想到了它們,就像藝術家突然看到一種組合給定元素的新方法一樣。新
範式與舊
範式(典範)不可化約的,因為這兩種
範式是看待現象的不可簡化的不同方式。通常,在革命時期,有幾位思想家設計出截然不同的
範式,其中許多人一事無成或只吸引了少數追隨者;其中之一,由於各種原因,獲得更大的認可,並“獲勝”。然而,獲勝者與舊
範式(典範)沒有深刻的
邏輯聯繫,也沒有以任何
方法論的
意義。新概念只有在新
範式中才有
意義。(見拙文
什麼是「思考」?如何「洞識」?何謂「思想家」?─學習的本質(2))
黑格爾認為歷史會影響思想,不同的文化提供了不同的世界故事,並有一個共同的核心,若能通過一個單一的
辯證法邏輯來描述,有助於將所有的概念及政治企圖導向單一方向。
但
庫恩卻允許不同的思想形式和不同的故事,有如不同的
達爾文物種,在
意識型態中鬥爭主導地位。於是,在一場革命鬥爭的末期,某種觀點就會獲勝,占了主導地位,但這種勝利往往是歷史的偶然,無關基本的
邏輯。
總結的說,對於
黑格爾,基本劇本已經寫好了,歷史是必然的從「客觀精神」而轉入
絕對精神(或上帝)的
目的論。對於
庫恩,卻是摸石頭過河,邊走邊編故事。(見
黑格爾與庫恩唯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