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探討反駁別人這件事,最常被引用的是 PAUL GRAHAM 的《如何反駁》。
PAUL GRAHAM 是一位程式設計師和風險投資家,於2008年發表了這篇文章,旨在促進網路討論的效率,幫助人們更好地理解彼此的立場,解決爭議,並避免無意義的反駁。儘管網上有許多版本的註釋,但目前大多數人認為朱家安的翻譯版本最為可靠,因此本文將以此為主,同時提供英文原文對照。
PAUL GRAHAM 的《如何反駁》2被廣泛認為是網路討論中理想的方法,我也基本上同意這種溝通模式,因此直接引用。
辱罵和以人身攻擊的反駁主要針對的是「對方」,也就是說,是對發言者本人的攻擊。在論壇上,無論是在 PTT 還是 Dcard 上,這種情況都難以避免。例如,在 PTT 上可能會翻查作者過去的文章,或者在 Dcard 上可能會根據頭像、性別和學校等來批評。 Graham 認為,以人身攻擊試圖藉由指出對手的某些個人特質(如身份、學歷、個性等),來質疑甚至不相信對手的觀點。
相比原作者,朱家安則認為,以人身攻擊並不是總是毫無道理。
因為現代討論的議題涉及太多我們無法判斷對錯的領域,所以我們需要其他信息來幫助我們做出判斷,比如作者的能力或利益關係,來提供理由來決定是否相信他。即使作者的個人特質本身不足以推翻他的觀點,但常常會給我們提供「好理由」去質疑他,不把他的言論考慮進去。
我個人認為,兩者都有其道理,但 Graham 更偏向於發言內容,而朱家安更想論述利益是否影響了發言。當然,我們也明白,在進行討論時很難掌握這種利益與否,有時候一個提及可能會導致討論的偏離。
則是針對對方的語氣,雖然有時會有人試圖以語氣不佳激怒對手, GRAHAM 建議將焦點放在論述本身。雖然我也認同針對被挑戰者應該完全理性冷靜,即使面對各種謾罵都不能回嘴,是種「唯理性主義」的偏見,但此時更重要的是痛擊事物的核心。 當然如果認定對方本身就已無法溝通,建議可以選擇忽略。
在整個金字塔的大分層,上述三層是針對「對象」本身去反駁。及論述的「載體」,而非論述本身。
我自己覺得台灣典型還有挑錯字,如:「再啦,淦!」
僅宣告自己不同意, 但沒有解釋支持自己立場的原因。
至少反對這件事讓大家知道有人持不同意見。但若再加一些補充說明作為證據,就可以讓人更了解這個立場的基礎。在反駁時,引用完整的數據來支持自己的觀點並不是必要的,但在討論特定議題時可能需要有相關文獻佐證。
例如:同性戀家長是否損害兒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