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要來和大家談談心理諮商倫理、邊界以及雙重關係
下列幾個問題,歡迎大家可以一起先來思考看看:
你會和朋友/家人分享心事嗎?
你所分享的內容是否會有"界限"呢?
你會和所有的朋友及家人分享一樣的事情嗎?
你是否有尋求過諮商或是心理師的協助呢?
如果有的話,當遇到難以啟齒的事情時,你是否會告知你的心理師/諮商師呢?
若你的答案是「會」,你是否又會擔心自己的秘密被外人發現呢?
又是否會困惑,究竟心理師是否會替你保守秘密?
如果你未曾尋求過諮商,你對心理師或諮商這件事情的看法是什麼呢?
其實很多人對於心理諮商這件事情存有很大的疑慮和不信任的態度,尤其是在文化相對保守的亞洲國家。
多數人普遍會認為「為什麼我還要花錢和一個外人講話」、或抱著「不是就只是聊個天而已嗎?」等心態。
也有人會疑惑自己和諮商師的關係,許多人會認為自己已和對方分享了許多事情,那這樣自己能否和心理師成為朋友呢?
(圖片出處:https://concept.paloaltou.edu/hubfs/Blog_Psychology-Law-1.png)
在回答上方的問題前,首先我們今天先來討論「諮商倫理」這件事情,以及相關的法律規範。
世界各地的心理及諮商學會與工會,都會有著相對應的法律與倫理規範;其中一定會有隱私相關的相關法規。
舉例來說,在台灣「心理師法」第十七條規定「心理師或其執業機構之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個案當事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而在「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諮商專業倫理守則」的第九條也有提及:「諮商心理師負有維護當事人隱私的責任,以下為保密的主要例外情況:一、當事人或其監護人放棄時。二、專業人員接受系統性專業督導與諮詢時。三、執行本守則第八條規定時。四、涉及法律強制通報的要求時。五、當事人控告諮商心理師時。」
(圖片出處:https://www.counselling-directory.org.uk/memberarticles/confidentiality-in-counselling)
特殊例外的情況包括個案有危及自已或他人生命、自由及安全等疑慮,或是涉及法律規定等需進行強制通報時(例如涉及或違反法律責任,家暴、性侵)等。
就如同醫病關係中,醫生有義務保護病患的隱私權並不對外透露。
諮商其實並不像許多人所認為的只是單純聊天,而是一項專業。
在進行諮商前,個案也有權限先了解並需要詳讀「諮商同意書」,這份同意書包含了諮商服務簡介、服務內容、隱私相關議題(含括錄影、錄音等)以及後續資料的保存與銷毀。
台灣的刑法第316條提到:「醫師、藥師、藥商、助產士、心理師、宗教師、律師、辯護人、公證人、會計師或其業務上佐理人,或曾任此等職務之人,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
換句話說,在特殊案例外無故洩漏了個案的相關資訊,是需要負起法律上的責任。
今天我們簡單了解了諮商的相關規範後,下次我們要一起來談談為什麼會需要設立這些相關的法規、邊界性又為什麼如此的重要呢?
這一層諮商關係又須要如何被重視?
我們下集再見~
參考資料: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7098/page2
https://www.counseling.com.tw/Articles/2-198
https://counsel.site.nthu.edu.tw/p/406-1250-13925,r729.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