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Telegram創辦人杜洛夫(Pavel Valeryevich Durov)在法國機場遭到逮捕引發了全球關注,並再次掀起了一波關於「平台是否需要為使用者的犯罪行為負責」的討論。對杜洛夫、馬斯克等「極端自由派」而言,每個人都應該擁有不受監管的網路使用自由;但從社會秩序的角度來說,Telegram的加密保護和低度監管無疑已經成為了滋養無數邪惡的犯罪溫床。
且這個問題不只發生在Telegram,各大社群平台、影音平台、乃至於搜尋引擎都存在著嚴重程度不一的相似問題。使用者非常容易就能在網路上接觸到歧視言論、仇恨言論與性剝削影像。但受害者卻難以向平台方咎責。
在美國,網路公司往往受到1996通過的聯邦法律《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所保護。該法條認為: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針對非出於自身的資訊內容「不應被視為出版人及發表人」,這個規定讓那些供人上傳內容的平台不必為上面的侵權與不當內容負責。
但另一方面,相關規定又允許平台對內容進行審查,刪除平台方認為不當的內容。這使得平台方擁有了自由決定要傳播哪些內容的權力,卻又可以在出問題時規避責任。在網路迅速發展的時代,這樣的法條保護了Google等企業的崛起,但如今,卻成為了各大社群網站的超級保護傘。
但這件事情在ISIS崛起與全球疫情肆虐後受到了嚴重的質疑。恐怖襲擊的受害者家屬認為Google向用戶推薦ISIS影片的做法無疑是一種協助其傳播的支持行為,大量疫苗假訊息也讓拜登嚴厲地批評協助散布假訊息的社交平台「正在殺人」。
這些事件雖然讓美國社會開始反思230條的問題,但它仍被許多人視為是最重要的「網路基本法」,保證了所有網路使用者不該被剝奪的人權。直到今年的8月28日,美國聯邦巡迴法官史瓦茲(Patty Shwartz)代表合議庭三位法官撰寫的裁決書,給出了一個新的、足以成為突破口的重要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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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冬天,賓夕法尼亞州的十歲女童奈拉(Nylah Anderson),在家中獨自進行TikTok上流行的「昏迷挑戰」(Blackout Challenge)。它利用一條皮包背帶,將自己吊在母親的衣櫥上來讓自己達成「在鏡頭前失去意識」的目標。
母親塔溫娜(Tawainna Anderson)發現之後雖然有將她緊急送醫,但奈拉仍在五天後不治。且因為這個挑戰而死的孩子不只有奈拉,短影音頻道上的危險挑戰也不只有這一個。塔溫娜沉痛地呼籲其他家長檢查孩子的手機,去提早發現這些你以為孩子不會輕易嘗試的可怕挑戰。同時,她決定向TikTok提告,追究他們造成這些悲劇的責任。
塔溫娜的訴訟之路並非一帆風順。根據下級法院法官的見解,TikTok及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受到230條的保護,無須為平台上的用戶內容負責,駁回了她的訴訟。但塔溫娜持續上訴,並終於得到了一個不一樣的結果。
審理上訴裁決的法官史瓦茲(Patty Shwartz)指出,能夠因《通訊端正法》第230條而得到豁免的是第三方提供的資訊,但TikTok通過平台演算法向用戶推薦了內容。史瓦茲指出「TikTok決定向特定用戶推薦和宣傳哪些內容,這麼做就是在發表本身的第一方言論」。
這一見解和過去的許多裁決並不相同,但卻是有所本的。史瓦茲指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7月份時做出了「平台編輯全受憲法保障」的裁決,該裁決認為平台的演算法可以反映「編輯判斷」,讓平台以他們自己想要的方式編輯第三方的言論,而這是政府不得任意干預的。
按照這個新裁決的邏輯,當TikTok推薦那些危險的挑戰給用戶時,他們已經在發表他們的第一方言論了,所以不再能夠受到第230條的保護。
當然,這樣的裁決只是初步地認可塔溫娜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向TikTok咎責,並不意味著TikTok已經要因此受到處罰。但正如塔溫娜的委任律師古德曼(Jeffrey Goodman)在聲明中所言「大科技公司剛剛失去它的『免死金牌』」。法律已經找到了一條路,來在這些科技公司繼續用演算法將這些傷害社會的內容塞到用戶面前時,可以要求他們為那些包裝在「自由」之下的、精心設計的推送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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