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個只能二選一的題目,問「一邊走路一邊用手機是好事還是壞事?」,我大概會投壞事一票。但落到實際情況裡,我還是會覺得只要是在不會影響到別人的範圍之下,邊走邊用手機和邊走邊喝飲料、邊走邊聊天其實沒有決定性的不同。只要你能確保自己有在看路,就算觀感不好,只要不造成危險,那原則上還是行人的權益。
當然「影響到別人」和「造成危險」都是具有模糊空間的,譬如說走得很慢讓其他人感到不爽,那些不爽的人會說自己「被影響到了」,但對於走的人本身,我其實不覺得我們有資格要求。
就我自己而言,我基本上不會在過馬路的時候一邊用手機,但如果秒數還剩很多,我也不會特別加快走路速度。雖然我知道部分路段行人和轉彎車共用同一些秒數,很難說「轉彎車被走很慢的行人影響」,影響他們的應該是要求他們瓜分行人過馬路時間的道路規劃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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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確定沒有車也不容易影響到其他人的地方,我有時候也會一邊走路一邊回訊息,或者打開《MHN》這樣的實景地圖遊戲,沿路看看哪裡有魔物,時間允許的話就到路邊找個安全的地方停下來打一下(否則不管在遊戲內和遊戲外都挺危險的)。
有一次買完晚餐回家的路上,經過騎樓時,我不太記得當時是在回訊息還是看《MHN》,突然聽見一聲很近的拍手聲。轉頭看見身旁的建築物外坐著一名帶著笑臉的青年,抬起手跟我打招呼。我的表情從困惑轉變為微笑,但腳步沒有停下來,很快往我自己習慣的路繼續走。
我猜想他是遠遠就看到有個人邊走邊看手機,於是一時興起想要做個小小的惡作劇,他什麼都沒說,但表情就像是在說「沒啦,我確認一下而已」。至於是確認什麼?可能確認我是不是一名拿著手機的殭屍、我還有沒有能力注意到周遭的變化,又或者,就是嚇嚇看,觀察看看會有什麼反應。
我的反應應該還算令人滿意:一點點嚇到,一點點心虛,露出「好啦我知道我剛才都邊走邊看手機」的表情。互相有理解那個意思,陌生人之間的小小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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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走在路上的時候,想起這件有些奇妙的小事,又想起以前沒有智慧型手機的時候,根本沒有「走在路上會想看手機」這件事。那些時候我們都在看什麼呢?看街上的人的穿著、看屋簷底下的鳥巢、看圍牆上的社區彩繪……。
無論我們是否「積極尋找有趣的事物」,這些世界的景象朝我們睜著的雙眼射進光線。我應該遠遠就會看到坐在路旁的那個人才對,但我根本沒發現那裡有一個人,就這樣即將擦身而過。
那聲「啪!」的拍手聲,意義或許不是我當時想的那樣。或許他是「真實世界」的信使,大聲呼喊著「嘿!我在這啊!」,邀請我回去看到世界裡那些一直都在但我們沒有去看的模樣。在這個意義下,我還是覺得邊走能夠盡量不要邊用手機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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