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是我們提供給社會的價值,興趣是提供給自我的價值。
談:work-life balance
我不是一個特別愛乾淨或者是注重秩序的人,對於整理的見解,一直以來都是追求「亂中有序」不要太苛刻。
自從阿公生病,開始過上三點一線(家裡-公司-阿嬤家)的生活之後,我逐漸喜歡上打掃。職場小白與家庭照顧者的身份,使「蠟燭兩頭燒」這句俗諺具象化了。馬不停蹄,沒有休憩時間與喘息空間的生活狀態,像是被拴在軸心上永無止盡的轉動。
打掃是個好主意,因為藉由打掃時身體的勞動,可以適度的放鬆腦部的壓力與思緒,透過身體的擺動,啟動不同部位的器官,而能夠暫時放下紊亂的擔憂。除了獲得身心的舒展,最後還能享受一個乾淨的空間,讓好的能量得以流動。
今天晚上洗完澡,在吹頭髮的時候看見房間地板好多頭髮喔,心想等等來吸地板好了。吸著吸著就把房間、樓梯、一樓、二樓、三樓,都給吸了個遍。
也是在這個身體勞動的過程中,有一個訊息突然在腦海跳出來:「工作是我們提供給社會的價值,興趣是提供給自我的價值」或許是因為三點一線的生活過於折騰人,這禮拜顯得有點力不從心,加上明天週五要開始做十一月的廠商應付,以及十二月份的客戶應收,更感覺到似乎有一股酸感從筋膜、從骨縫裡滲出......。簡單來說,就是對生活的倦怠感吧。
這則訊息在腦海跳出後,我思考了好多。我好高興這個訊息來到我身邊。
其實每一個人都無法獨立存活於世,儘管離群索居也是。因為隻身一人或許沒有仰賴他人,但還是要仰賴萬物,仰賴星辰、仰賴風雨、仰賴田土、仰賴順應而生的所有一切。
以前和老闆爸爸討論過「靠行」的概念,基本上,如果是需要仰賴平台的職業,都可以算是靠行。譬如說:貨運司機、美髮師、外送員等等。
除了是開公司統一標配的貨車,否則許多回頭車的貨運司機都是自己管理自己的貨車,自己要加油、清潔、沒有跑車的時候要找個安全的、便宜的或甚免費的位置停放;美髮師更是標準的靠行,因為幾乎沒有美髮店在做行銷廣告,絕大多數遍地開花的行銷推播,都是美髮師自己經營的社群帳號或是line官方帳號,透過在社群媒體發佈作品作為作品集來做導流;外送員如Uber Eats、Food Panda也是依靠平台的店家獲得外送的接單機會。
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工作真的不要太努力,也不要太執著於要有多大的成就,因為人一輩子擁有多少,都是天注定的,太努力得到的,會用意想不到的方式全部還回去。
我不是要說「給多少錢、做多少事」那套言論說詞。我想表達的是「工作是我們提供給社會的價值」也就是說,我們透過工作這個途徑,一起搭建了「社會」這個大平台,彼此互為供需關係。
我們下班後能夠享受到的所有資源,也都是他人認真上班的成果。我們能夠過上便利的生活,也都是因為有一群人,儘管不是一生所愛,或者說心之所向,但這群人知道「要好好工作」來提供價值、促進社會發展與和諧。這是多麼偉大的一件事啊!
基於「工作是我們提供給社會的價值」,為了不辜負這項被產生的價值,我們當然不能過度努力工作啊,因為當工作與生活失去平衡時,我們會增加原先所不需要用到的資源,譬如說,當心情受影響,有些人會去看身心科吃藥,當加班,孩子就要去補習班度過童年。
過度努力可能帶來不必要的消耗和失衡,例如健康問題、家庭關係的犧牲等。適度的努力既能滿足社會需求,又不會給個人生活帶來額外負擔。
所以說,工作的意義就是,提供我們自身會的技能,貢獻給社會,創造流動價值,接著換取薪資,拿著貨幣去為想要的未來消費。(每一次的消費,都是在為理想的未來投票)
興趣呢?興趣是什麼?「興趣是提供給自我的價值」。
我以前總是把工作跟興趣給混淆了。工作就是去做「不費力」的事情,就是去做能夠順應個性的事情即可。舉例來說,一個內向的人,肯定不要在剛出社會的前幾份工作就跑去做業務對吧,或是說,一個總是粗心大意的人,你要叫他待在會計部門。工作其實就是提供我們會的技能貢獻給社會,透過學習,也可以提升技能,
而興趣,就是補足工作中所缺乏的成就感或是安定感,我會想要解釋成「圓滿」。從事興趣的一切活動,目的就是使人生趨近圓滿。譬如:我非常喜歡透過文字紀錄生活,但是我並不想當作家,但使用文字紀錄感受又可以給予我非常大程度的富足;我喜歡自由潛水,我也喜歡跟喜歡戶外運動的人交朋友,總是帶給我許多溫暖的光。
所以說,如果單單只是信奉「把興趣當工作」這一句話的話,是極度危險的。因為如果一心一意想要把興趣與工作結合的話,到最後或許只會換來被消磨殆盡的失意。
工作留給職場,興趣是人生的修羅場。
我們總在追求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但實際上,平衡這回事,從來不是對分,而是清楚界定。工作有它該存在的地方,留在職場就好;而人生的修羅場,是興趣的主場。
說到修羅場,不是那種腥風血雨、刀劍交鋒的意思,而是指那種你真正面對自己、為了熱愛而全力以赴的場域。工作的目的是交換價值,是一份穩定的承諾;而興趣,卻是燃燒自我的戰場。興趣是你選擇的,你可以任性,可以狂熱,也可以心甘情願地把時間和精力耗進去,甚至耗到精疲力竭,然後在累垮之後,得到內心的圓滿與滿足。
我一直相信,興趣不是「應該」怎樣,而是你「想要」怎樣。比起工作那種理性中庸的價值交換,興趣允許你失控,允許你失敗,甚至允許你放棄再重新拾起。它不像工作一樣帶有標準答案,也不像工作一樣有被期待的績效,而是純粹自我的試煉場。就像我很愛寫字,不是為了拿去發表,不是為了成為誰眼中的「好作品」,而是因為那些字帶給我一種無可取代的安慰感。我會讓自己沉浸在裡面,想怎麼寫就怎麼寫,不管會不會有人看得懂,甚至不需要任何目的。那是一種面對自我時最真實的對話。
所以,「工作留給職場」是對自己一種負責的態度,不讓工作吞噬掉你的生活空間;而「興趣是人生的修羅場」,則是給自己一個毫無保留的舞台,允許自己摔倒,允許自己揮霍,允許自己全情投入。當你在興趣的修羅場裡浴血奮戰的時候,才會懂得,什麼是真正值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