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者,天助之;自棄者,天棄之。」
你有沒有發現,有些人即使經歷了巨大的痛苦,仍能重新站起,甚至活得更加通透?而有些人,卻在相似的挫折裡不斷輪迴,彷彿被困在同一個劇本裡?
關鍵不在於「遭遇了什麼」,而在於「如何解讀它」。
受害者心態(Victim Mentality),就像一間無形的牢房,讓人誤以為自己永遠是被命運擺佈的囚徒。但真正的修行,始於一個決定——停止將自己定義為「被傷害的人」,並開始問:「我現在能做什麼?」
為什麼我們會卡在「受害者模式」?
心理學家發現,受害者心態往往源自於:
潛在的「次級獲益」
當一個人長期以受害者自居,可能會無意識地享受某種「好處」,例如:
- 獲得他人的同情與關注
- 逃避責任( 「都是他們的錯,所以我沒辦法改變」 )
- 合理化自己的停滯( 「因為我受過傷,所以做不到是正常的」 )
大腦的「負面偏好」
人類天生對威脅更敏感,這本是生存機制,但若過度聚焦在「誰傷害了我」,就會形成「痛苦成癮」——不斷重溫創傷,彷彿這樣才能證明自己的存在。
社會文化的暗示
我們常聽到「你要原諒,才能放下」,但這句話隱含一個陷阱——它仍然把主導權交給「傷害者」,彷彿你的解脫必須依賴對方的悔改或道歉。
真正的自由,不是等待誰來道歉,而是你決定不再讓過去定義你。
如何走出受害者心態?3 個自救練習
1. 改寫你的「內在敘事」
每當你發現自己又陷入「為什麼是我?」的迴圈時,試著換成:
- 舊模式:「他們這樣對我,我永遠無法走出來。」
- 新模式:「這件事發生了,但我可以選擇如何回應。」
練習:寫下一個你反覆抱怨的情境,然後用「主動句」重新描述。例如:
從「老闆總是打壓我」→「我還沒找到和老闆有效溝通的方式,但我可以學習。」
2. 區分「事實」與「解讀」
心理學中的 認知行為療法(CBT)強調:痛苦往往不是來自事件本身,而是我們對事件的「解讀」。
練習:
- 寫下一個讓你感到受害的事件。
- 區分「客觀事實」(不可爭辯的現實)和「主觀解讀」(你的想法)。
- 例如:事實:「伴侶離開了我。」解讀:「因為我不夠好,所以沒人會愛我。」
- 問自己:「這個解讀對我有幫助嗎?還是有其他可能性?」
3. 設定「微小行動」,拿回掌控感
受害者心態最大的幻覺是「我無能為力」,而破解的方法,就是透過實際行動證明「我可以改變一些事」。
練習:
- 每天做一件「能自主決定」的小事,例如:
- 整理房間的一個角落
- 拒絕一個不想參加的聚會
- 學習一個新技能(哪怕只花5分鐘)
這些行動看似微小,但會重新訓練大腦:「我有選擇權。」
「療癒不是等待救援,而是自己爬出洞口」
印度哲學中有個概念叫「Tapas」(苦行),但它不是指自我折磨,而是「燃燒舊有模式」的修煉。就像鳳凰必須經過火焰才能重生,你也需要主動「燒掉」那個自憐自傷的舊我,才能真正的自由。
你可以為過去的自己感到心疼,但別忘了——現在的你,已經有能力做出不同的選擇。
「痛苦是過客,不是住客。你可以讓它經過,但別讓它定居。」
下次當你感覺自己又掉進受害者模式時,試著停下來,深呼吸,然後問:
「此時此刻,我能為自己做點什麼?」
哪怕只是一個微小的行動,都是修行的開始。
▌你的「受害者模式」最常出現在哪方面?歡迎分享你的觀察或自救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