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次我們要來聊聊勞動契約的眉眉角角,尤其是那些藏在行距與逗號之間的小地雷。
歡迎收看《職場簽約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
勞動契約看似一紙文字,但裡面藏著未來的血汗、淚水,還有可能會在年終獎金日爆發的驚嘆號!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勞動契約必須包含13個關鍵項目,少一條不一定違法,但日後出事真的會很難撕得漂亮。
一、工作場所與內容:
你在哪上班、做什麼事?別再只寫「本公司指定地點」!是台北?新竹?還是後備軍營?要寫清楚。
職務內容寫「支援業務」= 被支援一輩子,什麼都要做。
二、工作時間與休假:
幾點上班不是隨緣!上下班時間、午休、是否排班、是否輪班,都要載明。
沒寫的話?老闆說:「今天再多留三小時」,你連翻白眼都沒法有立場。
三、薪水:
多少錢、何時發、怎麼發?月薪是多少?有沒有底薪?有沒有業績獎金?
領現金、匯款?月底、每月10號?要講清楚,不然等到發薪日你只會聽到「再等等」。
四、離職退休程序:
離開也要走得體面!包括提離職要提前幾天、交接怎麼辦、退休條件。
沒寫?老闆可以來一句:「你今天走可以,但電腦記得買下來。」
五、資遣費、退休金與其他津貼獎金:
不是所有離職都能拿錢,要分清楚是資遣還是自請離職。
三節、年終、績效獎金是「一定給」還是「看心情給」?條文見真章。
六、誰出錢:
制服、工具、證照、差旅費?
如果沒寫清楚「誰負擔」,你可能要自己買制服、印名片、連筆都要自己帶。
七、職業安全衛生:
不是只有工地才會有安全問題。辦公室有職災?勞工也有職安權益。
明定工作環境要求、有無健康檢查等。
八、教育訓練:
要訓?誰訓?訓完去哪?教育訓練可加分,但沒條文保障,你可能訓完直接被轉部門。
九、福利制度:
要送禮就明講,不要忽冷忽熱。三節獎金是「制度」還是「驚喜包」?
免費零食、員工旅遊、生日蛋糕是不是寫進制度還是憑老闆心情?
十、職災與一般病假補助:
受傷生病,誰來幫你扛?職災保障跟一般感冒不同,兩者補助方式該分開寫。
否則到時候你流鼻血還要自費買衛生紙。
十一、公司紀律:
什麼叫「不得從事妨礙職務之行為」?
加班不打卡?用公司Wi-Fi看Netflix?如果條文沒寫清楚,糾紛發生時只會陷入「你怎麼可以?」「我怎麼不可以?」
十二、獎懲制度:
記功記過記到你心頭苦?沒有規範=人治=「你今天看起來不開心,記你一過」。
有規則大家至少心裡有個底。
十三、其他條款:
保密、競業、不能罵老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不得挖角或不能在LinkedIn上嘴前東家?都可以在這條定義。
但別亂簽!這一條往往會綁住你未來的職涯動線!
🌳 Mio人資長結語:一紙契約,看清楚,簽下去。
勞動契約不是雞排的發票,不會中獎,但有可能讓你不被炸。該寫的寫清楚,該談的談明白,不然到了勞資爭議協調會,你連第一句開場白都會很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