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週有一位企業主友人在聊天時提到,我公司的工程師報到至今即將滿三個月,我是不是應該讓他簽勞動契約?
一點都沒錯,很多人入職第一天沒看到契約就問:「欸欸欸,我們公司是不是有點草率?」
老闆則回:「放心啦,我們講好就好,我們是走默契派~」但是,職場不是戀愛偶像劇,不是你一句「相信我」,就能保你一生平安。
勞動契約到底要不要簽?不簽會不會怎樣?有口頭約定夠不夠?一次來搞懂!
一、勞動契約不一定要「簽」,但「最好要有證據」!
✔ 勞動契約可以是諾成契約,只要雙方你情我願(不是求婚喔),口頭協議或默示行為都可以成立契約。
✖ 但不代表可以一拍屁股走人或事後翻臉不認帳,因為沒有白紙黑字,爭議來了就只剩「誰講的話比較大聲」。
二、為什麼書面契約還是最好要有?三大理由告訴你:
明確寫清楚直接省掉未來吵架成本。
工作內容、工時、薪資、休假...通通寫下來,少一點「你不是這樣說的」戲碼,多一點「我們依規定辦事」的安心感。這樣爭議發生時才有靠山!
沒有書面契約,到底是「兼職」還是「正職」?到底有沒有說好週休二日?法官也得靠證據講話。
劃重點:契約寫得好老闆睡得著。
雇主不是冤大頭,員工也不是柿子,白紙黑字就是雙方最好的防護罩。不怕員工亂走,也不怕老闆翻桌。
三、定期 vs 不定期契約:別再亂用!
1. 定期契約:短期專案、季節性工讀、代理職務等。用錯的話,離職爭議上身。
2. 不定期契約:穩定性高,適用於長期工作,解僱需要正當理由,不是老闆說炒就炒。
四、即使沒簽契約,員工還是受到《勞基法》保護!
不要以為沒簽就沒保障!勞工一旦開始上班,就自動受到法律保護,公司不能亂扣薪、亂炒人。
但你想打官司?還是拿出契約比較快,別指望你的記憶能當證據用。
🌳 Mio人資長來總結
用人不用心,就會「用完人出事」。
「勞動契約不寫在紙上,將來可能寫進調解書。」
簽了契約,是對自己有保障;沒簽契約,只能祈禱大家記性都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