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心理師,我一直以為自己的專業與自我覺察足以讓我不被黑暗吞沒,但我發現,這樣的想法也有崩塌的一天。那是一段緩慢下沉的過程,如同潮濕悄悄滲進生活縫隙,逐步侵蝕日常、情緒與存在感。
那一年,我正在進行心理師的全職實習。
我仍舊準時出現在每一天的工作行程裡、每一次的晤談中,試著保持專業與關注,可是有些不對勁的事開始發生了。白天上班時我全力以赴,夜裡卻無法停止焦慮與失眠,週末常常躺在床上,曾經帶給我熱情的工作與學習,忽然都變得無趣,我的情緒逐漸覺得沉重、遲緩且無感,我以為這只是累,於是我告訴自己:「這是正常的啊!每個人在實習階段都這樣。」
這樣的心情,真的只是累嗎?
我變得無法專注,無論睡多久都感覺沒睡飽,這不是單純的懶惰或疲憊,而是一種深層的無力感,像是體內所有的力氣都被抽乾,只剩下一具空有呼吸的軀殼。我開始常常哭,卻說不出哭的原因;有時候是在騎車回家的路上、有時候是在完全無法入眠的半夜,有時候是早上洗臉時,望著鏡中自己一臉空洞的模樣。
但我還是抗拒承認,內在不斷反駁自己:「這應該還不算是憂鬱症吧?我還能工作、還能準時交作業,應該不需要看診吧?」可是這些「還能夠」,並沒有讓我比較好過。我腦中浮現《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TR)關於憂鬱症的診斷準則(註),並逐條對照自己的狀態,總覺得差一點、沒有那麼嚴重、還不夠格,但反而讓我更懷疑自己:「是不是我太敏感?是不是我太脆弱?」何況我具有心理專業,怎麼能有憂鬱症呢?我明明學了那麼多情緒調節的方法,應該可以靠自己處理不是嗎?
就這樣,一邊用專業否定自己,一邊在黑暗裡越陷越深。可是情緒不是理論公式,它會悄悄穿過你的專業邏輯,鑽進你心裡最脆弱的地方,現在回頭看,其實我早已符合了好幾項,只是我用專業知識「過度理解自己」,反而模糊了那個正在呼救的內心。
「不夠嚴重」的痛,往往讓人無法走向光亮
很多人決定進行諮商前,都會遲疑:「我應該還沒嚴重到要去諮商……」以前總是會官方回應著:「沒關係,只要你覺得有需要,就是值得。」輪到我自己,我卻極力否認、逃避、不願面對。
直到有一天,我在接受督導時,我的狀態一直放空,明明討論著個案,可是我卻心不在焉,督導沒有責備我,再次提醒了「我」不在現場,並輕輕說著:「如果真的太影響你,或許去看醫生也是一種選擇。」我沉默很久,終於點了頭,我想,也許我早就知道自己撐不住了,只是我需要一個比我更堅定的人來說服我,我也有資格被照顧。
進入精神科就診的過程其實不如想像中的戲劇性。醫師溫和地傾聽,開了藥,叮嚀我注意副作用,鼓勵我慢慢觀察自己的反應,我重新調整生活節奏、減少工作負荷,並安排更多睡眠時間。
但一開始,並沒有太大的改善,藥物帶來的嗜睡與注意力低下,讓我覺得自己更不像自己;我的情緒有時好轉、有時又掉入黑洞,像是走在一條看不到盡頭的迷宮裡,最挫折的是,那些我曾教導個案的方法,此刻用在自己身上卻毫無效力,這種無力與矛盾,把我往更深的絕望推去。
我開始懷疑:是不是我這樣的人,就沒有資格當心理師了?是不是我根本沒有幫助別人的能力?是不是我的敏感與脆弱,讓我永遠只能被情緒吞噬?為什麼我明明就走在心理專業的道路上,卻沒有一個方法能真正讓我的狀態好起來?
就在那樣的一個深夜,我又一次輾轉難眠,但這次我沒有哭,只是靜靜地坐在床邊問自己:「如果你的個案在經歷這些,你會怎麼對他說?」我想我會說:「你已經很努力了,或許不是你不夠堅強,而是你太習慣獨自承受。」我也會說:「脆弱不是錯,而是讓我們能更真實地連結彼此。」那一刻,我決定對自己說一樣的話。
也許復原從來不是一條有終點的直線,而是蜿蜒曲折的山徑。我們需要的,也不是一帖立刻見效的解方,而是那一個能在黑暗中握住你手的人—就像當時那位督導,輕聲提醒我:「我覺得你擁有自我覺察的能力,這也是你很棒的特質。」我開始學習放下「非得快點好起來」的急切感,允許自己在低潮裡慢慢修復,當我們總是在為他人付出時,常常忘了自己也需要被看見、被疼惜。
憂鬱不是你不好,而是你累了太久
當我坦承曾歷經憂鬱症的事實後,有些人會露出驚訝的表情,有些人則流下淚水,跟我說:「原來你也會這樣。」我曾經不斷地問自己:「為什麼是我?」然而我知道,心理師不是不會生病,而是持續學習在病中也不放棄理解與陪伴,我們的脆弱,不會抹滅專業,反而讓我們更有能力去理解另一個人的黑暗。
作為心理師,我學會更謙卑地看待人的情緒與身體,也學會告訴自己:憂鬱,不是我不夠好,而是我的內在累了、失衡了,需要時間調整。如果你正經歷類似的情緒,請不要覺得你必須「夠嚴重」才能求助,你感到痛苦的那一刻,就已經值得被關心,也請記得:尋求幫助不是放棄,而是一種勇氣。若你也正處在低潮裡,我想給你幾個建議:
一、不要自己判斷自己有沒有病
請相信專業。不需要先確定自己有沒有達標再去看醫師;即便最後醫師說你只是情緒低落,也會得到合適的建議與支持。
二、把情緒當成身體的疼痛來看待
你不會因為牙痛沒痛到不能吃飯,就拖著不看醫生;情緒也是,只要不舒服,就值得被處理。
三、告訴你信任的人
可以是一位朋友、一位導師、或是一位心理師。說出來的痛,會比較容易被承接;說出口的脆弱,才有機會得到安慰。
四、接受過程不是線性的
不會每天都過得比前一天好,可能反覆好轉與倒退;這不是你沒用,是療癒的本質本就是來回擺盪的。
五、不要急著想變好
你不是工作機器,也不是情緒模範生。你只是需要被時間、被愛及被理解,而慢慢修復的一個人。
最後,我想說:當我終於願意承認自己有憂鬱症,也接受自己需要幫助時,我才真正踏上了康復的路,這條路沒有固定的方向與步伐,有時緩慢、有時顛簸,但我知道,我不再一個人走。
如果你此刻也正困在黑夜裡,我想輕輕地告訴你:你值得好起來,也有權利不好,你不需要等到撐不下去才尋求幫助;你正在經歷的,很多人也經歷過—包括我。我們都一樣,都是在黑暗中尋找光的人。
註:依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TR),關於憂鬱症診斷準則如下:
在至少兩週內,出現以下五項(或以上)症狀,並影響功能,方可診斷為重度憂鬱症,其至少需包含:1. 情緒低落;2. 對事物失去興趣。
- 幾乎整天且每天心情憂鬱,可由主觀報告(如感到悲傷、空虛或無助)或由他人觀察得知(如看起來在哭)(註:孩童及青少年可以是情緒易怒)。
- 幾乎整天且每天明顯對所有活動降低興趣或愉悅感。
- 體重明顯減輕或增加(一個月內體重變化超過5%),或幾乎每天食慾降低或增加。(註:孩童需考慮無法達到預期體重。)
- 幾乎每天都失眠或嗜睡。
- 幾乎每天精神動作激動或遲緩(別人觀察到,不只是主觀感受不安或緩慢)。
- 幾乎每天疲倦或無精打采。
- 幾乎每天自我感到無價值感,或者有過度或不恰當的罪惡感(可能達妄想的程度;不僅是對生病自責或內責)。
- 幾乎每天思考能力和專注力降低,或是猶豫不決。
- 反覆想到死亡(不只是害怕死亡),反覆有自殺意念而無具體計畫,或有自殺舉動,或是有具體的自殺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