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時的消費者/被迫的消費選擇(二):購買最新一代iPhone的「選擇」〉2026-03-22
「只是選擇這件或那一件物品,以使您自己和他人有所不同,這個單純的事實本身,便是一項社會服務。」布希亞指出,在消費社會裡,我們被灌輸一種個人化--但又同時是集體的需求。
就像廣告--譬如每一次最新一代的iPhone--不自相矛盾地傳達給觀眾的雙向話語「買它吧!作為iPhone使用者的你如此與眾不同」和「買它吧!世界上的每個人都在使用!」,你可以表達一種被建構出來的品味,好讓自己看起來屬於某個團體,一種具有特定習性的種群。
一種時限性的消費
透過種種這樣大量生產卻宣稱為你帶來個性化的商品,我們抽離開了傳統的、家族或家鄉式的價值傳遞,被結構性地與社會的整體及其種種想像關聯起來。
這些商品的壽命之短促、價值之稍縱即逝,使得那種「窮盡一生追求某種永恆之物」的倫理觀變得過時與難設想。我們購買的並非某種真正屬於自己的、可傳承的資產,而是一種暫時的使用權。
透過信用消費,我們甚至可能在這項商品已經不敷使用(無論是物理上的壞損、或者流行上的被取代)時,依然在為它付款;如今的數位版軟體與訂閱服務,更鮮明地告訴每個人,不僅「擁有」的倫理觀已經過時,甚至連「使用」都邊緣化,重要的僅僅只有消費,以及被免費贈與(強制給定)的消費選擇。
但也由於這種短促與「無關物品本身」的特性,我們可以在每一次新品上市的時候,不錯過地站在模範與系列的交界之處,成為最早向人宣洩使用心得的人。在午夜的指針到來之前,你的最新一代iPhone如同玻璃鞋與一身穿著般無暇美麗,你的選擇為你帶來了時間性上的個人榮耀性,一種身處童話故事中的心情。
自然化的商品更迭,消費表達的自我反對
對比於政治性的或道德性的行動--所謂「用行動為理想世界投票」的模型,消費行為並不為我們帶來更符合我們期待的商品與消費市場。我們貢獻作為消費者的義務之時,不過是去貼合那種已經被建立好的敘事。就像在微小的機率中抽到稀有度最高的卡牌,也終究脫不出娛樂產品製造公司與整個市場經濟的共謀預期。
「用消費行為表達自身」這一行為產生的結果在政治上是自我反對的:那些掌握生產工具的人(或者已經一定程度脫離掌控的演算法意識形態自身)非但不會被你說服,反而會得到更多拆卸與解析你的資源,以便對你進行更深層次的剝削。
相較於做出那個最符合消費者期待的商品,一個對商品生產者而言更經濟的做法是:把控消費行為的基底,重塑消費受眾思維中「不得不消費」的範圍--「既然你已經會付款,我便可以持續地降低你能得到的東西,並在商品當中,包含更多下一次消費的期待性與可能性。」
物品因此被允許變得更脆弱、更快被淘汰,且這件事被包裝成自然法則般的事實,甚至是倫理意義上的「應當如此」。我們知道PS4的存在意味著總有一天會有PS5,但每一代的iPhone依然無與倫比。
理論上它早晚會過時,但這使得時間的稀缺性變得可貴。且也正是因為如此,在這個並未也永遠不會成為未來的當下,它就是無庸置疑的最新且唯一正確的選擇,宛如實用主義式的真理。
而那些光芒不再的前世代機種(它們尚不能成為爭相收藏的經典古物),成為了無個性、甚至招人鄙夷的敝帚。「與其維修舊的機器,不如換一台新的來得更加划算」,這裡的划算是被人為創造出來的--包含價值的快速更迭、以及規格化與無法規格化的銷毀/生產邏輯;而你終究花了更多本可以不必花的錢,別無選擇,哪怕它看起來像是你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