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6|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阿拉斯加之死》

這本書的中文書名翻譯十分吸引人,其內容所涉者為一行動者克里斯˙麥克肯多斯(Chris McCandless)踏入深林中實踐自身意志卻不幸喪生的事件,而這個事件並不因其之死亡就定調為純粹悲劇,卻是一個掌握自身主體性的冒險之旅。
《阿拉斯加之死》原文書名是《Into the Wild》,這也很巧妙地對應上了冒險者Chris對於傑克倫敦的喜愛,傑克倫敦著名的著作即是《野性的呼喚》(The Call of the Wild),這著作中述說的是一隻名為Buck的狗在旅途中似乎被自然所吸引地,一步一步的返回森林原野,擁抱自身的野性。而在Chris的旅途上他所攜帶的裝備非常簡陋,甚至連在阿拉斯加所必要的基本生存配備都沒有,但他卻帶了數本書,其中就有傑克倫敦以及梭羅的著作。而他這麼做,是因為他想體會完全的自然,拋棄所有現代人類文明社會的贅累,回到最原初的經驗。
而他之所以如此並不是自幼即具備的能獨處之特質,蓋因雖然能獨處,但他從不拒斥友情以及與人的關係,且也並非不擅長,反而是在發生了「記憶爆炸」(套用《永別書》的用語)之後,使他將情緒壓抑並且予以釋放。然這不是自我放逐,而是自我將這個世界放逐。這個事件即是他的父親—華特,在克里斯成長的過程中一直過的是雙面生活,換言之,他同時生活在兩個家庭之間,直到後來與第二個家庭—也就是比莉決定要終止這樣的生活並從新開始才結束這樣的日子。而這個故事是克里斯在成長過程所從未知的,他挖掘出這個是時,壓抑了自己個憤怒兩年,並在向最要好的妹妹—卡琳預告後,他要消失。「…終於,他不再有負擔,由父母和同輩教人窒息的世界中解放—那個抽象、安全和物質過度的世界,令他覺得自己和生存的原始悸動完全斷絕。」
在這個旅程,甚至他也知悉著可能是人生最後的旅程,他向路途上所遇到的人發送明信片告別,因為這是趟危險之旅,然而這也是他重生之旅,即便結果上是生命的死亡,但在過程中無疑地他重生了。他賦予自己全新的名字:「亞歷山大超級遊民」,他要遠離所鄙棄的家庭、文明以及所有物質生活,前往旅人極端的夢想之地—阿拉斯加。
在前往的路途上所遇上的每個人,無不對他印象深刻,事後了解這件事的人或許毀譽參半,然而將這樣的事件化約為一個魯莽的年輕人過於自大而輕生於極地之中(例如有人諷謔克里斯連馴鹿與麋鹿都無法分清,但實際上那確實是一隻麋鹿),是最容易的理解途徑。但事實上,他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學子,並且遍讀各樣的書籍,甚至在前往之前也做了確實的功課了解何謂可食性的漿果,許多人瀏覽過這個記事,以為克里斯,或說,亞歷山大超級遊民是誤食了野生香碗豆導至死亡。但最後可能的合理解釋卻是與野生香碗豆相像的可食性植物—野洋芋的豆莢實際上也帶有著些許的毒性,而在極端的環境中因過度缺乏營養,毒素的累積導致無法代謝,最後導致了克里斯的死亡。但他的死亡並不為他帶來悲傷,「他最後的行動之一是為自己照了張相片,站在巴士旁,站在浩瀚的阿拉斯加天空下,一隻手執著他最後的短簡,朝向相機鏡頭,另一手則擺出勇敢的、快樂的再見姿勢。他的臉憔悴得厲害,幾乎只剩皮包骨,但如果他在生命盡頭曾經憐憫過自己—因為他如此年輕,如此孤獨;因為他的身體辜負了他,他的意志使他失望—由照片上也看不出來。相片中的他微笑著,而他的眼神無遺地流露著:克里斯˙麥克肯多斯終於如僧侶般平靜地、心如止水地走向上帝的懷中。」
對於原野的嚮求,克里斯是其中一份子,他或許大膽,但從不魯莽,他想要背棄文明,但在90年代世界上已經沒有任何一個沒被探索過的角落時,他選擇丟棄文明的產物—地圖,來讓自己身處於自己創造的新大陸中。他創造了自己的世界,並自己生活在這個世界,在這個世界中他實踐著自己的意志,創造其生命之意義。或許結果是死亡,但在這實踐的過程中很難不令人敬佩其所為,尤其這所必須要具備的德行,是難能可貴的勇氣。而區別於能述說故事的人以及克里斯的,不過就是生命中的偶然:運氣(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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