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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韓國的司法考試制度與台灣改革的現況|雷丘律師XHenry主編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而從法科大學院畢業的學生才有資格參加國家的司法考試。(目前舊制仍存在,只是名額逐年下降中)。
那天有網友提到台灣應該提高律師錄取率,不過這個的確需要和法律系/法學教育制度配套。
剛好最近在追Netflix的韓劇《Law School》,好奇上網查了一下他們的制度。根據網路上查到的資料,韓國採取 Law School (相當於台灣的後法律學系/法碩乙/科法所,內文的法科大學院)+ 嚴格限制只有Law School畢業才能報考,所以等於是把門檻設置在Law School入學,而不是律師考試。
韓國目前律師資格考試錄取率約75-80%。我相信這種要讓現有大學法律學系倒一票的制度,在台灣不可能過關的。
所以有志法律實務工作的青年還是乖乖準備國考吧。只是如果要「塊陶」,又聽信謠言想逃去當工程師的話,雷丘律師建議高中時期就要開始好好念數學和英文喔。
接著,我們進一步介紹韓國與台灣司法考試制度的差異吧!

韓國法學養成制度

韓國現在所採行的法學養成制度是在2009年時開始,他們導入了美國式的Law School法學院制度(美國法學教育資訊),大學生在本科畢業後,申請進入「法科大學院」(法律專門學院),修習三年的課程並完成畢業條件後,授與法學碩士學位,而從法科大學院畢業的學生才有資格參加國家的司法考試。(目前舊制仍存在,只是名額逐年下降中)。

韓國國家司法考試制度

在韓國國家司法考試的制度上,分為三試(相關資訊):
  • 第一試:選擇題(考試的科目包括憲法、民法、刑法、自選科目及英語)
  • 第二試:申論題(考試的科目有憲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
  • 第三試:面試(主要考查「倫理觀」、「專門知識及其運用能力」、「表達能力」、「行為舉止」及「創造力和個人毅力」)
考生在通過三試考試後,必須再進入司法研修院,接受為期2年的司法實務訓練,而通過結訓時的結業考試才能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可以成為法官、檢察官或律師。但沒通過結業考試的話,則只能取得律師資格。
從法科大學院畢業投入國家司法考試的錄取率約為80%。但這不表示錄取的人數很多,由於進入法科大學院就讀時,學院本身及篩選過學生的素質,認為適合而可培育的人才,可讓其入學修習。
每年法科大學院所錄取的學生總名額約為2000人,若透過司法考試的錄取率計算,每年所產生的專業法律人員約1600人。相較台灣2020年所錄取的律師為650人,相較之下台灣的錄取率為6%~7%(第一試到考人數9620人,錄取人數650人),錄取率如此懸殊的主要原因也是因為參加考試的人數實在多太多)。
在韓國,取得專業資格的法律人非常稀少,約有15000人左右,總人口數為5171萬人。在台灣,光領有律師執照的人數早就突破15000人,而台灣總人口數為2357萬人。雖然具有法律專業資格人數差不多,但總人口數卻相差一倍之多。

台灣的司法考試改革

在台灣的律師、司法官考試也經過多次的改革,從原本只考一次申論式的考試,改為第一試為選擇題、第二試為申論題,考試科目在選擇題的部分增加法學英文、法律倫理、證券交易法等,錄取率也增加到了10%左右。在近年卻增加備受爭議的第二試申論題400分的門檻限制。在改革上,看不太出來改革的目標及方向,唯一的參考標準好像只有律師市場飽和與否,沒有其他的配套及展望。

台灣司法考試的未來

至於台灣的法律人在司法考試、取得資格後的執業環境以及法律服務的市場需求等面向本身就問題多多,也不是說要採行如韓國的法學養成制度就可以解決的,改革司法考試制度是一個需要考慮眾多因素且錯綜複雜的問題,本文建議或許我們先從「我們到底想要透過大學教育去培育什麼樣的法律人才?」、「司法考試制度所要篩選什麼樣的人才進入職場?」、「司法考試制度本身所設定的條件限制有沒有助於篩選人才?」、「市場需要的是什麼樣的法律人才?」以及「如何讓一般民眾了解法律服務的需求?」等問題開始思考,解決我國在進入法治社會的同時,也活絡各面向的法律服務市場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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