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知。誰為能觸。能為在手。為復在頭。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則無用。云何名觸。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為一體。若一體者。觸則無成。若二體者。觸誰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應虛空與汝成觸。是故當知。覺觸與身。俱無處所。即身與觸。二俱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釋曰。故知色不至眼,耳不到聲,而有見聞。是不可思議。以自性離中,而有顯現。故知六根無對,皆是無諍法門。諸境含虛,盡冥不二之道。即今眾生境界,真不可思議矣。曷用遠求諸聖作用,而自鄙劣者哉。此宗鏡。是照眾生之癡闇。同諸佛之光明。使法界含生。一時圓證。
廣百門論破根境品云。
復次若耳根境合。知者。不應遠近一時俱聞。聲從質來,既有遠近。不應一念同至耳根。耳無光明。不應趣境。又聲離質,來入耳聞。亦不應理。鐘鼓等聲。現不離質,遠可聞故。若耳與聲無聞而取。如香等不辯方維。若耳與聲不合而取。應無遠近一切皆聞。不合體無。相無別故。或應一切皆不能聞。是故耳根,聲合不合。實取自境。二俱不成。
又云。心若趣塵。體則不遍。心常往境。我應無心。然微細心。身中恒有。睡眠悶等。諸位常行。有息等故。夢可得故。勞倦增故。引覺心故。任持身故。觸身覺故。
又若內身恒無心者。如死屍等。害應無愆。供應無福。則與空見外道應同。有執心體不遍不行。但用有行。亦同此過。心用心體。不相離故。又若心體往趣前塵。有觸內身,應無覺受。應動思慮。不損內心。如是諸宗。執實根境。皆不應理。應信非真。
又一切世間有情無情。諸法義相。如依陽焰有水想生。誑惑自心。亦為他說。由此妄想。建立根塵,及餘世間諸事差別。如顯此想。依多法成。是假非真。故說想蘊。乃至如諸幻事。體實雖無。而能發生種種妄識。眼等亦爾。體相皆虛。如矯誑人。生他妄識。想隨此發。境豈為真。根境皆虛。猶如幻事。
大集經偈云。至心念法思惟法。是故不見色與聲。若得入於深法界。爾時則無色聲等。
般若燈論偈云。眼不見色塵。意不知諸法。此名最上實。世人不能度。是以根境唯心。名相俱寂。故知世諦真諦,同趣佛乘。有情無情,咸歸智地。以真無中,絕名絕相。心智路斷。是不可思議。以俗有中,如幻如化。無中顯現。是不可思議。不可以情識知。不可以有無測。
所以廣百門論,明世間法有五種難測。頌云。世間諸所有。無不皆難測。根境理同然。智者何驚異。
論曰。如一思業。能感當來內外無邊果相差別。極善工匠,所不能為。是名世間第一難測。
又如外種。生長芽莖。無量枝條華葉根果。形色間雜。嚴麗宛然。是名世間第二難測。
又如華樹。名曰無憂。婬女觸之。眾華競發。枝條垂拂。如有愛心。是名世間第三難測。
又如華樹。名如樂音。聞作樂聲。舉身搖動。枝條裏娜。如舞躍人。是名世間第四難測。
又如華樹。名好鳥吟。聞鳥吟聲。即便搖動。枝條裏娜。如喜抃人。是名世間第五難測。
如是難測,世事無邊。根境有無,方之甚易。世俗故有。勝義故空。諸有智人。不應驚異。
如中觀論偈云。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離法何有人。離人何有法。法者。眼耳苦樂等。人者。是本住。汝謂以有法故知有人。以有人故知有法。今離眼耳等法何有人。離人何有眼耳等法。
復次一切眼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異相而分別。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實無有本住。因眼緣色,生眼識。以和合因緣,知有眼等諸根。不以本住故。如是。
故偈中說,一切眼耳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各自能分別。
問曰 : 若眼等諸根無有本住者。眼等一一根。云何能知塵。若一切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無本住者。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塵。眼耳等諸根無思惟。不應有知,而實知塵。當知離眼耳等諸根。更有能知塵者。
答曰 : 若爾者。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為一知者在諸根中。二俱有過。何者。若諸根各有知者。即成多人。若一知在諸根中者。或眼正緣色時。知已屬眼。聲塵起時。耳應不聞。
如無言說經偈云。
內外地界無二義。如來智慧能覺了。
彼無二相及不二。一相無相如是知。
金光女經云。文殊師利語彼童女。應觀諸界。童女答言。文殊師利。譬如劫燒時。三界等亦爾。
般若波羅蜜經云。彼一切法,無知者。無見者。彼說法師亦不可得。不可以心分別。不可以意能知。
佛母經云。阿姊。眼不見色。乃至意不知法。如是菩提離,故眼色離。乃至菩提離,故意法離等。
入楞伽經偈云。
如水流枯竭。波浪則不起。
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
又偈云。
此中無心識。如虛空陽焰。
如是知諸法。而不知一法。
究竟一乘寶性論偈云。
如一切世間。依虛空生滅。依於無漏界。有諸根生滅。
火不燒虛空。若燒無是處。如是老病死。不能燒佛性。
地依於水住。水復依於風。風依於虛空。空不依地等。
如是陰界根。住煩惱業中。諸煩惱業等。住不善思惟。
不善思惟行。住清淨心中。自性清淨心。不住彼諸法。
陰入界如地。煩惱業如水。不正念如風。淨心界如空。
依性起邪念。念起煩惱業。能起陰界入。依止於五陰。
界入等諸法。有諸根生滅。如世界成壞。淨心如虛空。
無因復無緣。及無和合義。亦無生住滅。如虛空淨心。
常明無轉變。為虛妄分別。客塵煩惱染。
又五現識不動。唯意識分別。如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根塵妄出。汝今遍觀此會聖眾。用目循歷。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此是文殊。此富樓那。此目犍連。此須菩提。此舍利弗等。如五現量,周圓而視。如鏡中鑒像,而無分別。若第六意根,即次第分別。非如五現量頓見。
又經云。識動見澄者,見澄,即五現量識。分別為動。又經云。本無所從者,此識心本來湛然。不從修得。本來澄寂。五現量識,亦復如是。
問 : 意識緣境多少。三境三量,如何分別。
答 : 古德云。第六意識,即比量。意識能緣三世法。三性法。三界法。一百法等。法爾皆是第六意識緣也。有二。一明了。二獨頭。
一,且明了者。唯於五根門中,取五塵境。是初念與五同緣時,率爾心中,唯是現量緣其實五塵境。若後念已去,不妨通比量非量。作行解緣其長等假色,即比量。或於五塵上起執時,便是非量。即明了意識,前後許通三量。三境中,若緣五塵實法時,是性境。若後念行解心緣長等假色時,即真獨影。似帶質。
二,獨頭意識有三。
- 一,夢中獨頭。亦緣十八界法。唯是獨影境非實。此夢中境,唯是法處收。亦無本質。
- 二,覺寤獨頭。而緣一切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世出世間。有體無體。空華兔角。三世一切法。皆悉緣得。
問 : 此覺寤意識,一念緣十八界時。有幾相分。幾本質。幾見分。
答 : 本質相分。各有十八箇。見分唯一。
問 : 如何有十八相分。
答 : 十八相分,從十八本質起。即有十八相分。如一面鏡中,觀無量人影。外邊有十八實人。鏡即是一。於鏡上現有十八人影像。見分亦爾。一見分能緣得十八相分。若質影有十八,以是所緣境,則無過。若一念有十八見分,便有多心過。
- 三定中獨頭。亦緣十八界。一百法,過未境。及真如等。若假若實,皆能緣故。
三,量分別者。若是明了意識。前後念通三量。夢中獨頭。唯非量。以不稱境故。覺寤,通三量。若緣有體法時,緣五境界等。通現量故。若緣五根界,七心界等。是比量。若緣空華過未境等。通比量非量。若定中,唯是現量。雖緣假法。以不妄執,無計度。故唯現量。
又獨頭意識。即獨生散意。緣影像門。影像者諸有極微。是極逈極略二色。皆是假影色也。但於觀心,析麁色至色邊際。假立極微。唯觀心影像。都無實體。
《宗鏡錄》 卷五十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