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為一點小事傷神。
簡單地說,有人在臉書一個閱讀社團針對某事發表高見,不認同他意見的其他成員,自然留言反駁。然後接下來的互動,火藥味有點濃。
原本不干我的事。對於那人,我先前早已決定敬而遠之。而他向來只發文,不會在其他人的貼文留言,跳過不難,不看總可以吧。他從來沒打算交流溝通,只是為了「宣揚理念」,態度為「朕即真理」,聽我的就對了,完全不容異議。
然而異議是網路江湖的特色之一,向來不缺。他遭遇「不受教庸眾」的質疑,動輒暴怒,隨口為異議者貼上嚴厲的標籤。當別人不同意他的A觀點,他往往譴責別人父權對待他的B看法,於是討論永遠不會有交集,徒增彼此不快。
尤其他缺乏中心思想,以致論證支離破碎、不知所云,前言不對後語等等,但喜愛操弄學術名詞,依然使得一堆人以為他「很有料」。我著實受不了他纏夾不清的表達方式,視而不見是為了維護自己心情平穩。
這番風波後來鬧的有點大,我開始思考,自己是不是該出手。細想才面對我其實束手無策。那人恣意血口噴人,若未如法炮製,豈不是綁著右手和別人打架,我又不是楊過,怎麼打的贏?再說,贏了他也是輸。要不輸了風度,要不輸了時間精力,於是我就更沒勁了。
我不認為他是壞人。說不定他是在自以為的降妖伏魔過程中,逐漸變成妖魔厲鬼,當然他並無自覺,不容異議才是不折不扣的父權。我突然想起「當你凝視深淵,深淵也凝視著你。」這句話。
再想一想,我的不作為並沒有虧負什麼,我的確對付不了他。我全程旁觀,幾乎未參與論戰,卻受到很大的影響。承認自己無能很難受。
覺得不容異議便是惡,可是,這看似微小的惡,我竟無力對抗,只能逃跑。事後想想,或許插科打諢的小丑姿態,更適合處理類似的場面。但願日後,我能更敏銳察覺爭議關鍵,找到表達自己意見的方式。而不是事後,為了自己不作為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