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工時保障與加班費用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解析工時與加班費,保障您的權益  

在現代社會,了解工作時間、休息日和加班費用的法律規定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關鍵。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法律上的工作時間及假日,並解析加班費用的計算方式。通過實際案例,讓您全面掌握相關知識,讓您的工時與薪酬不再成謎。

raw-image

1、什麼是「工作時間」?

勞基法並未對「工作時間」做定義性規定,僅就每日及每週工時、工時變更原則、特殊工時、休息及延長工時之給付等為規定(勞基法第24、30至35條規定參照)。是就勞動契約為勞工提供勞務以換取雇主提供報酬之性質而言,工作時間自應解釋為勞工處於雇主指揮監督支配下提供勞務之時間,而勞基法第35條所稱休息時間,係指勞工得自由活動離開崗位,不受雇主指揮監督支配之時間。

所以,當有以下情形發生,雖非在正常的上下班時間,仍應屬於勞基法上之「工作時間」,應算入正常工作時數及延長工作時數之計算:

  • (1)「強制性」教育訓練(勞委會81年1月6日台勞動二字第33866號)
  • (2)備勤時間
  • (3)待命時間(內政部 (74)台內勞字第310835號)
  • (4)主管如在下班時間傳「e-mail」、「LINE」等訊息給員工,員工因為該訊息而「立即實際提供勞務」(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2、工作及加班時間計算的法律依據

按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以上;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37條所定之休假及第38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基法第30條第1項、第24條第1項、第39條定有明文。

3、國定假日、休息日、例假日之定義為何?

(1)國定假日:即法律明定放假的國家紀念日,包含元旦、除夕、春節(初一至初三)、二二八紀念日、兒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共12日。

(2)依勞準法第 36 條第 1 項規定,勞工每七日中應有 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其中:

A、休息日:

 「休息日」之出勤較為彈性,其出勤性質屬延長工作時間,雇主如有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之必要,可徵求勞工之同意出勤。

B、例假日:

「例假」屬強制性規定,不得使勞工出勤(除天災、事變、突發事件之情形 為特殊可出勤之情形),且依現行解釋令,勞工連續工作 6 日, 隔日即應休息。

4、什麼是「特休日」

參照勞基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5、加班費時薪計算費率總表

raw-image

6、結論:

工作時間、假日安排以及加班費用計算是現代職場中不可忽視的法律議題。合理的工時安排保障了勞工的身體健康,合法的加班費用支付是尊重勞工權益的體現。透過本文所介紹的法規,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權益,也能為企業的合法運營提供指引。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深入解析著作權法中的抄襲問題 抄襲,這是一個在著作權法世界中常常被提及的詞彙,也是一個頗具爭議性的話題。從字面上看,抄襲似乎是一種不光彩的行為,但是究竟什麼是著作權法上的抄襲?讓我們一起來揭開這個神秘的面紗。
在現代社會中,車禍是一個不幸但也很常見的事件。無論是小型追尾還是嚴重交通事故,被害人常常需要面對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痛,還有相應的經濟損失。然而,車禍求償項目有許多種,別被嚇壞!本篇文章將帶你領略法律世界中最常見的車禍求償項目及賠償範圍,讓你們對車禍求償了如指掌。
AI人工智慧創作的作品是否合法? AI生成的著作權一直是法律界和社會關注的焦點。當人工智能能夠進行創作,引發了一系列著作權相關的法律爭議。這些爭議包括了誰擁有AI生成的作品的著作權以及作品的原創性等問題。 根據現行法律,著作權保護原創性作品的表現形式,並賦予創作者對其作品的獨占權利。然而,當作
想知道法庭內不同顏色的法袍背後到底代表什麼嗎?這篇文章將帶你揭開法袍的神秘面紗!從明亮的紅色到低調的黑色,每種色彩都有其獨特的象徵意義與職務。這篇文章將告訴你不同顏色法袍的真正身份,讓你對法庭內的角色更有了解!
性犯罪往往讓被害者陷入心理創傷,而社會對待這類罪行的評價卻與其他犯罪不同,充滿著傳統價值觀、性羞恥和社會禁忌。被害人常常自我懷疑並採取自衛機制,甚至發展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評論者往往無法全面看待事情,並將重心放在被害人身上,這種指責容易產生懷疑和痛苦。被害人經歷隱忍、自我對話和努力弭平傷痕的孤獨
婚姻生活難免有磨擦,有些夫妻經過多次協商和嘗試仍然無法解決問題,最終選擇了走上了離婚的路。但是,訴訟過程中可能涉及到許多法律程序和細節,對於非法律專業人士而言,很容易因為缺乏知識而受到損失。因此,如何在離婚訴訟中維護自己的權益成為了當前需要探討的重要問題,這篇文章將為你詳細介紹在法院裁判離婚法律程序
深入解析著作權法中的抄襲問題 抄襲,這是一個在著作權法世界中常常被提及的詞彙,也是一個頗具爭議性的話題。從字面上看,抄襲似乎是一種不光彩的行為,但是究竟什麼是著作權法上的抄襲?讓我們一起來揭開這個神秘的面紗。
在現代社會中,車禍是一個不幸但也很常見的事件。無論是小型追尾還是嚴重交通事故,被害人常常需要面對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痛,還有相應的經濟損失。然而,車禍求償項目有許多種,別被嚇壞!本篇文章將帶你領略法律世界中最常見的車禍求償項目及賠償範圍,讓你們對車禍求償了如指掌。
AI人工智慧創作的作品是否合法? AI生成的著作權一直是法律界和社會關注的焦點。當人工智能能夠進行創作,引發了一系列著作權相關的法律爭議。這些爭議包括了誰擁有AI生成的作品的著作權以及作品的原創性等問題。 根據現行法律,著作權保護原創性作品的表現形式,並賦予創作者對其作品的獨占權利。然而,當作
想知道法庭內不同顏色的法袍背後到底代表什麼嗎?這篇文章將帶你揭開法袍的神秘面紗!從明亮的紅色到低調的黑色,每種色彩都有其獨特的象徵意義與職務。這篇文章將告訴你不同顏色法袍的真正身份,讓你對法庭內的角色更有了解!
性犯罪往往讓被害者陷入心理創傷,而社會對待這類罪行的評價卻與其他犯罪不同,充滿著傳統價值觀、性羞恥和社會禁忌。被害人常常自我懷疑並採取自衛機制,甚至發展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評論者往往無法全面看待事情,並將重心放在被害人身上,這種指責容易產生懷疑和痛苦。被害人經歷隱忍、自我對話和努力弭平傷痕的孤獨
婚姻生活難免有磨擦,有些夫妻經過多次協商和嘗試仍然無法解決問題,最終選擇了走上了離婚的路。但是,訴訟過程中可能涉及到許多法律程序和細節,對於非法律專業人士而言,很容易因為缺乏知識而受到損失。因此,如何在離婚訴訟中維護自己的權益成為了當前需要探討的重要問題,這篇文章將為你詳細介紹在法院裁判離婚法律程序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在現代職場,加班已成為普遍現象,但加班費的計算常引發爭議。本文深入介紹《勞動基準法》對於加班費的規定,解析加班申請制的合法性及其運作。還包括加班費計算的特殊情況,如小數點計算、休息日加班、工資含加班費等,幫助勞工和僱主清楚瞭解權益與責任。
Thumbnail
勞基法第39條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勞工於特別休假及國定假日出勤2小時, 其加班費如何計算? 若為月薪制人員,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出勤者,出勤時間在8小時以內(含8小時),皆給付1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均應休假,亦即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加班費:要能區分正常工時工資與延長工時加班費 談加班(延長工時)得先知道幾種日子。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天然災害出勤。 工作日:前2小時1.34倍、再2小時1.67倍。(一天只能4小時)(勞動基準法§24) 例假日:除天災外不得工作,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
加班,對許多人來說,是常態工作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然而,了解如何正確計算加班費對於雇主和員工來說都至關重要。本文將帶您深入了解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一些實用的技巧,幫助您在處理加班費時更加得心應手。
Thumbnail
統包加班費可以,原則如下: 雇主與勞工因確定延長工作時數有困難,或為便利計算薪酬,就應給付勞工含加班費在內之工資,雖非不得採取一定額度給付。 但仍須可區分何者為平日工資,何者為加班費,以判斷延長工時工資之給與,是否合於法律規定之標準。 如其給付優於勞基法第24條、第39條規定,固得拘束勞雇雙方
Thumbnail
時至今日,依然時常聽聞「負時數」的問題,真的是深感荒謬。所謂「負時數」是指勞工未達每月固定的工作時間,就需要無償加班、扣假...等方式補足時數的制度,不過這些制度很明顯屬於違法;其實民法第487條已對「受領勞務遲延」作出明確規範:「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Thumbnail
勞工自主加班是否能請求加班費,應回歸「工作時間」的定義,如果可以被認定屬於工作時間(即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自然有請求加班費的可能與依據;而雇主對於工作場所與勞工都具備管理權,因此當雇主明知勞工滯留工作現場,卻沒有相應的行為時,就很可能被認為是雇主默示同意勞工的加班喔!!
Thumbnail
某家烘焙業者因員工每週出勤達6日未給付加班費而被勞動檢查裁罰。勞動基準法對休息日的定義和加班費的計算有明確規定,並可對未付加班費提出訴訟。最高法院曾判明,即使提前安排補休,僱主仍應依法發給休息日加班費。
Thumbnail
勞資雙方未避免計算假日工作及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之繁雜,與所屬員工議定假日工作及平日延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式,且未低於基本工資,於法是否可行? 相關法令規定 《勞基法第21條第1項》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 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
Thumbnail
在現代職場,加班已成為普遍現象,但加班費的計算常引發爭議。本文深入介紹《勞動基準法》對於加班費的規定,解析加班申請制的合法性及其運作。還包括加班費計算的特殊情況,如小數點計算、休息日加班、工資含加班費等,幫助勞工和僱主清楚瞭解權益與責任。
Thumbnail
勞基法第39條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國定假日或特別休假)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1日工資。 勞工於特別休假及國定假日出勤2小時, 其加班費如何計算? 若為月薪制人員,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出勤者,出勤時間在8小時以內(含8小時),皆給付1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均應休假,亦即勞雇雙方原約定之工作日如適逢國定假日,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加班費:要能區分正常工時工資與延長工時加班費 談加班(延長工時)得先知道幾種日子。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例假日、休假日、國定假日、天然災害出勤。 工作日:前2小時1.34倍、再2小時1.67倍。(一天只能4小時)(勞動基準法§24) 例假日:除天災外不得工作,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於例假
加班,對許多人來說,是常態工作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然而,了解如何正確計算加班費對於雇主和員工來說都至關重要。本文將帶您深入了解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一些實用的技巧,幫助您在處理加班費時更加得心應手。
Thumbnail
統包加班費可以,原則如下: 雇主與勞工因確定延長工作時數有困難,或為便利計算薪酬,就應給付勞工含加班費在內之工資,雖非不得採取一定額度給付。 但仍須可區分何者為平日工資,何者為加班費,以判斷延長工時工資之給與,是否合於法律規定之標準。 如其給付優於勞基法第24條、第39條規定,固得拘束勞雇雙方
Thumbnail
時至今日,依然時常聽聞「負時數」的問題,真的是深感荒謬。所謂「負時數」是指勞工未達每月固定的工作時間,就需要無償加班、扣假...等方式補足時數的制度,不過這些制度很明顯屬於違法;其實民法第487條已對「受領勞務遲延」作出明確規範:「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
Thumbnail
勞工自主加班是否能請求加班費,應回歸「工作時間」的定義,如果可以被認定屬於工作時間(即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自然有請求加班費的可能與依據;而雇主對於工作場所與勞工都具備管理權,因此當雇主明知勞工滯留工作現場,卻沒有相應的行為時,就很可能被認為是雇主默示同意勞工的加班喔!!
Thumbnail
某家烘焙業者因員工每週出勤達6日未給付加班費而被勞動檢查裁罰。勞動基準法對休息日的定義和加班費的計算有明確規定,並可對未付加班費提出訴訟。最高法院曾判明,即使提前安排補休,僱主仍應依法發給休息日加班費。
Thumbnail
勞資雙方未避免計算假日工作及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之繁雜,與所屬員工議定假日工作及平日延時工資加給之計算方式,且未低於基本工資,於法是否可行? 相關法令規定 《勞基法第21條第1項》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項》 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