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茶界達人把茶藝與音樂相比擬:做茶是作曲,泡茶是演奏。這個類比很具體、生動,因而讓我進一步思考茶藝的內涵。
但是表演不一定就是藝術,音樂的表演是如此,泡茶的表演也不例外。能成為藝術作品必須要有某些內涵,至於什麼是藝術的內涵,個人認為,首先必須具備專業原創性。
就茶藝而言,從做茶的過程到一杯茶如何呈現,都是藝術創作的一部份。每一批次的茶葉因為地理環境、氣候,海拔、溫度、濕度等等條件的不同,製作過程隨之改變、調適,直到最後完成,每一次都會隨著當下呈現茶湯的方式而有不同的韻味,因此每一杯茶都是獨一無二的原創;而音樂的創作,一次作曲完成,每一次的演奏,都只是原創的複製。
其次,藝術作品要能引發美與和諧的情感共鳴。音樂藝術的創作,表達個人對美的詮釋、情感和情緒,讓聆賞者透過聽覺感官,產生快樂、哀傷或激動的心理共鳴。茶藝的創作,透過嗅覺、味覺乃至於視覺的感官,讓飲茶人感受天、地、生命和諧共生的情感和自然美,但是沒有個人情緒夾雜其中。
然而,最大的差別在於音樂只要有播放的媒體,不論你願不願意接受,它都可能在任何時間、地點,被人向你傳送。茶,你不花時間、花功夫,坐下來煮水、靜候,它不會強迫你接受;必然是在你想要的時候,它才會出現。
生活在台灣這區區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從北、中到南,茶園遍佈丘陵到高山,對好茶者來說,不能說不是天賜的恩寵。 我們不但要珍惜、保護自然環境,也需要職人有做茶是藝術創作的覺悟,堅持專業和品質,傳承地方茶種的風味和特色,茶友更要提升飲茶的人文素養,共同協力推廣優質的飲茶文化。
相信關心台灣茶產業、了解台灣茶史的人都能讀出我這段話所隱含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