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談到Why We Sleep(為什麼要睡眠?),本篇談論How to sleep(如何睡眠?)本書副標題為:「無意識的藝術、生物學和文化」,作者為倫敦大學文化研究教授馬修‧富勒(Matthew Fuller)。或許你會問,如何睡眠還需要談論嗎?不就是躺在床上、閉上眼睛、日復一日、自然而然的活動?然而,我們真的理解、思考過睡眠嗎?睡眠佔據我們一生1/3的時間,在人類歷史上卻彷彿未留下任何痕跡,不管是哲學、歷史、文學或藝術,談論睡眠的少之又少,一方面是因為看似無意識、非主體性的睡眠似乎無法被思考;另一方面,睡眠作為一種活動,似乎不與外界產生關係,本書便是試圖思考無意識的意識、未思之思。
「睡眠不像文化中的任何其他部分,他沒有反思自身情況的能力。在睡眠時,我們就只是睡著。睡眠無可捕捉、無以言喻。」
睡眠宛如言說,稍縱即逝,不同於可被文字符號化的書寫。然而,睡眠真的不可言喻嗎?不可概念化嗎?若真無可言喻,我們又是如何「知道」自己不是正在做夢?
笛卡爾在《沉思錄》中認為判斷清醒與否的關鍵在於,是否可以回想、回憶過去。清醒時,我們可以回想、回憶剛剛或過去的所做、所思。夢卻無法回想、回憶,除非剛好在快速動眼期醒來,在夢尚未在海灘上遭浪吞逝前快速記下,否則夢宛如不曾存在、不可思。
然而,睡眠不是只有做夢的快速動眼期,還有非快速動眼期。若「我思故我在」,那麼睡眠時的我,存在嗎?若存在,又是如何存在?睡眠時,其思考不同於清醒時的思考;即非透過語言、邏輯、理性的思考,而是被動的、無對象的、非身體知覺的、無意識的,且無關道德、倫理等所有社會規範的思考。
睡眠的思考是清醒思考的缺乏,即「未思」,那麼睡眠時我「在」嗎?又是如何存在呢?首先,睡眠有主體嗎?我在睡眠時有可能不是「我」在睡眠嗎?我總是、必須是讓我睡眠的那個主體,且睡眠中的我、與四周環境減少關係的我,依舊保持與外在、與他者有關係,如:物理的地心引力、他人生產的柔軟枕頭、舒服恆溫的冷氣、安靜黑暗的房間等。而非活在真空、無他人、跳耀於世界之外的場域;即非在去脈絡化、自成一類的場域。接著,睡眠作為人的一部分,本身就是文化的,睡眠中的我就亦受文化、語言等結構的影響,從言說的夢話可得知,睡眠並非完全隔斷文化、語言的結構,依海德格的話便是,睡眠依然「在世存有」。
除了思考之外,我們清醒時亦有未思的時候(如:發呆),且時時與環境、世界產生關係。那麼,我們睡眠時純粹只是睡嗎?睡眠當然不只是睡而已,睡眠時我們的大腦依然活躍,除了整合白天的資訊形成記憶、排除身體的廢物外,還恢復了身體的體力、機制,亦促進了創造力、專注力等思考的能力。故睡眠並非為睡而睡,相反的,睡眠是一種複合物,非只有一種單一目的、功能,而是包含者許多可能性、力量在裡頭。
「可以如實說出『我睡著了』這句話嗎?」
先有世界才有我,才有我得以在其中感受、詮釋、言說,只是睡眠是離世界最遠最遠的存有、意識之外的存有。故我們當然能夠在睡眠中說出「我睡著了」這句話(夢話),只是這句話並沒有意義、並無法被理解。
「睡眠是人們將自己轉換成客體的方式。」
睡眠是客體嗎?「我」躺在床上、「我」閉上眼睛、「我」進入非快速動眼與快速動眼期、「我」做夢、「我」說夢話到「我」醒來,這裡的「我」都是主體的我,應該說的是,睡眠主體的我是無意識的我、潛意識的我、未思的我,是無法被結構化抓住的我。
做為「在世存有」的睡眠,其睡眠如何成為有形的文化?以機能為主導的建築設計為例,在建築設計中,如何知道該空間為臥室,看是否擺張床即可得知,甚至不需要開窗。然而,臥室作為可能是整棟建築使用時間最長的空間(1天8小時),卻通常不是一棟建築最重要的空間,設計的力氣多花在客廳、廚房等公用空間。因為空間的重要與否是以清醒的思考來決定的。然而,若是由無意識的思考來決定,臥室無疑才是最重要的空間。這時首要考量的便不再是空間的美觀、便利、整潔,而是床是否舒適、床到廁所之間的距離是否夠近、隔音遮光是否夠好、夜間行走是否夠安全等。故並非所有空間都適合拿來睡眠,雖然人累到極致時連站著都能睡,然而,公車不是拿來睡覺的、桌子不是拿來睡覺的、電影院不是拿來睡覺的,睡眠時不可將身體至於未知與危險之中,而是在熟悉的、安全的場域中才有高品質睡眠的可能。
最後,每一次的睡眠都是不同的,如同每一天都是不同的。若說睡眠是人類生命原初的、最初的狀態,那麼清醒則是後來才從睡眠中出現的、是次要的。透過思考睡眠,發覺睡眠的重複與差異,思考未思之思。從「未思故我在」到「我思故我在」,我的存在包含著思與未思。而正是在那無意識的空間,存在了絕對的自由。
俄國建築師梅利尼科夫(Konstantin Melnikov)為工人設計的睡眠奏鳴曲Sonata of Sleep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