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7|閱讀時間 ‧ 約 29 分鐘

從《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中國文化要義》談中國文化的問題意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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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學期閱讀了梁漱溟(1893—1988)的三本著作,分別為《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下稱《東西》)(1921)、《中國文化要義》(下稱《要義》)(1949)及《人心與人生》(下稱《人心》)(1984)。民國初年是思想繼春秋戰國百家爭鳴後,再一次在極度動盪(內憂外患、軍閥割據)下百花齊放的年代;一個「思想家」的年代。


  前年(2021)大陸有齣火紅的戲劇《覺醒年代》,描述民初,在歷經「五九國恥」(1915/5/9)後,陳獨秀於上海創立了《新青年》雜誌,提倡「德先生」(民主)和「賽先生」(科學),以救治中國在政治上、道德上、學術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此雜誌於1917年隨陳獨秀遷至北大,並於隔年擴大採同人編輯。然而,戲中卻未見當時同在北大(1917-1924)的梁漱溟,不知是梁漱溟未參與,或是其與辜鴻銘、黃侃、劉師培等同為保守派。相同的是,梁漱溟一樣憂國憂民,想為動盪的中國找出路,遂有了《東西》、《要義》及《人心》等探討文化差異、分析中國文化特色及中國人心理學之著作。梁漱溟被譽為「中國最後的儒家」、「當代新儒家」、「中國的脊梁」,其在離開北大後至地方辦學與從事鄉村建設,如同他在《要義》的自序,說自己是一個思想家,同時又是一社會改造運動者。


  中國從鴉片戰爭失敗的技不如人,到戊戌變法(立憲派)、辛亥革命(革命派)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制度不如人。好不容易建立民國,情況卻未改善,依舊受洋人欺負,百姓照樣吃不飽。《新青年》的新文化派認為,「要想將種種枝葉拋開,直截了當去求最後的根本。所謂根本就是整個的西方文化-是整個文化不相同的問題。......而最根本的就是倫理思想-人生哲學。」故陳獨秀在〈吾人之最後覺悟〉中以種種改革通用不著,現在最根本的在「倫理思想」。對此種根本所在不能改革,則所有改革皆無效用。認為中國不只器物、制度不如人,連道德都不對。然而,不管是主張全盤西化者,或主張東西文化可調和融通為世界文化者,都必須先釐清何謂東西文化的差異?何謂中國文化(思想、道德理念)?等根本問題。


一、東西文化的差異 


  「文化是什麼東西呢?不過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樣法罷了。生活又是什麼呢?生活就是沒盡的意欲(will)-此所謂「意欲」與叔本華所謂「意欲」(源源不絕的衝動、追求)略相近-和那不斷的滿足與不滿足罷了。」梁漱溟認為,西方化是以「意欲」向前要求為其根本精神的;即西方化由「意欲」向前要求的精神產生了「科學」與「民主」兩大異彩的文化。而文化與文明的區別在於,文化是生活的樣法,文明是生活中的成績品(器皿、政治制度);即生活中「呆實」的製作品(表象)算是文明,生活上「抽象」的樣法是文化。民主與科學是文化開出的文明之果,然而,梁漱溟要探究的是,在西方文明表象背後,是什麼造就東西方文化意欲的不同?


  梁漱溟提出意欲的三種形式,即人面對事物的基本三態度,分別為:1. 本來的路向,就是奮力取得所要來的東西:設法滿足他的要求;換一句話說就是奮鬥的態度2. 遇到問題不去要求解決,改造局面,就在這種境地上求我自己的滿足。3. 遇到問題他就想根本取消這種問題或要求。


  梁漱溟認為所有人類的生活大約不出這三個路徑樣法:1. 向前面要求。2. 對於自己的意思變換、調和、持中。3. 轉身向後去要求。即對應後續在《人心》提及的人生三大性質不同的問題:1. 人對物的問題。2. 人對人的問題。3. 人對自己生命的問題。


  梁漱溟分析,原來西方人的生活,當古希臘羅馬時代可以說是走「第一條路向」,到中世紀一千多年則轉入「第三條路向」,比及「文藝復興」乃又明白確定的歸到第一條路上來,繼續前人未盡之功,於是產生西洋近代之文明。其撇棄第三條路而取第一條路是經過批評判斷的心理(理智)而來的。中國及印度則始終是第二條路與第三條路。最後綜合三者的差異,得出結論:1. 西方生活是直覺運用理智。2. 中國生活是理智運用直覺。3. 印度生活是理智運用限量(感覺)的。然而,何謂直覺?


  筆者認為,梁漱溟在《東西》中所提及的「直覺」(intuition)有三種,分別為1. 詮釋唯識學的直覺。2.詮釋儒學的直覺。3.柏格森的直覺。以下試論之:


1. 詮釋唯識學的直覺:


  唯識學的知識論的三種作用;即現量(感覺)、比量(理智)、非量(直覺)。直覺為其中之一,該直覺可再細分兩種,一是附於感覺的,一是附於理智的。其與現量、比量的關係為,現量(受)、比量(想)二心所對於「意味」的認識就是直覺;即直覺所認識的是一種「意味」精神、趨勢或傾向。繪畫自身無所謂美,所有美、妙等意味都由人的直覺所添。「這種意味,既不同乎呆靜之感覺,且亦異乎固定之概念,實一種活形勢也。」,意味非固定的,而是活的、流動的。而三者的關係在於,任何知識皆含有此三種作用,僅是輕重、程度有別;三者是整體的,不可切分獨立存在的。


2. 詮釋儒學的直覺:


  至《要義》時梁漱溟已不談直覺,而是談理性,理性並不等於直覺,而是包含直覺;理智與理性為心思作用的兩面,前者主「知」,後者主「仁」(實踐)。同《東西》提到的:「孔子的直覺生活時以理智為先,其理智之運用仍由直覺為之主。」、「此敏說的直覺,就是孔子所謂仁。」然而,又說「仁就是本能、情感、直覺。」、「只有理性是主人,理智、本能、習慣皆工具。」理性即是心,理智即是物;理性(心)靠禮樂(物)涵養。理性即追求和諧之點、清明安和之心、無所為、無所私的狀態。


3. 柏格森的直觀:(為方便討論,區分柏格森的直覺為直觀)


  柏格森將人分為本能、智能、直觀。根據東海哲學系潘怡帆老師〈在行動中進化:柏格森哲學的直觀〉中的研究,智能與直覺的差異在於,智能不理解生命(非流動的)、反覆「相同產生相同」(如:科學實驗)、肯定的(確定的);直觀則是流動的、不可預測的、否定的(不確定的)。兩者的關係為,行動(直觀)先於智能。對柏格森來說:「從直觀我們可以過渡到分析(智能),但卻無法從分析(智能)過渡到直觀。」說明了直觀與智能的先後順序,即直觀引領智能的優先地位,且直觀具備連接本能與智能的能力,故本能、智能、直觀三者個關係為差異地自顯與交會。如柏格森哲學之目的,在於「調和、或減輕二元論的困難。」


  與柏格森的直觀相較,唯識學的直覺相同的是,現量(感覺)、比量(理智)、非量(直覺)同樣三者共同作用,不可切分,且直覺同樣是流動的。差異的是,柏格森的直觀只有一種,而唯識學的直覺則有兩種,且柏格森的直觀是獨立作用的,唯識學的直覺需依附在感覺或理智上才可作用。


  另與柏格森的直觀相較,儒學的直覺則是根本上的不同;其直覺僅是理性的一部分,理性的範圍甚至包含本能與直觀。然而,儒學的直覺的內在矛盾在於,直覺若是仁,為何仁又包含直覺?而理智與理性若為心思作用的兩面,為何又有心物、主從之分?又,若說理智為向外追求物質而產生的慾望、利益(有為),理性則為向內追求安(無為),直觀先於智能的行動如何在理性內作用?如何既流動的、不可預測的、否定的(不確定的)又追求和諧之點?且直觀與智能無作用內外之分。


  梁漱溟在《東西》說明柏格森的意思時提到:「要認識本體非感覺理智所能辦,必方生活的直覺才行,直覺時即生活時,渾融為一個,沒有主客觀的,可以稱絕對。直覺所得自不能不用語音文字表出來,然一納入理智的形式即全不對,所以講形而上學要用流動的觀念,不要用明晰固定的概念。」由此可看出,梁漱溟有抓到柏格森對智能(理智)與直觀的區分,智能是可思的(語言化、概念化)、非流動的;直觀則是如同時間、生命般綿延流動的,如同赫拉克利特所說的「流變」(Becoming)。然而,或許是當初對柏格森的研究尚未透徹,更根本的差異在於,唯識學、儒學、柏格森哲學三者的問題意識有所不同所致。


  柏格森哲學的核心問題在於「調和、或減輕二元論的困難。」然而,唯識學否定客觀存在的立場,似未有二元論的問題,因為一切皆是主觀存在。儒學則講求「天人合一」、「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重視人與人的關係、「無對」(內在自覺而外無所為),即倫理(仁)的實踐,而非人與物的二元論(有對),或人如何創造進化的問題。故從三者對直覺此認識方法的歧異,反應彼此問題意識的不同,背後體現的即是對文化生活、人生態度的差異。

20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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