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18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羞辱創傷:最日常,卻最椎心的痛楚》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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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為心理師周慕姿,下面選幾個書中內容和寫出心得

羞辱創傷

這本書所指的「羞辱」,是使用一些手段,貶低、壓抑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或自我價值,乃至影響到對方的自尊、對自我的看法,因而使對方感受到羞恥,覺得自己很糟糕

而「羞辱創傷」,就是在這些羞辱中被傷害、所累積的創傷經驗。

特別在台灣,甚至亞洲多地文化,講究孝道、權威、階級,還在習慣「人人平等」觀念的社會中,「羞辱」是種常見、關係中擁有較高權力的人對於另一方的控制方式

「當你做錯事時,我需要處罰你。唯有羞辱你,才能讓你記得」的法則,成為我們文化中習以為常且被認為理所當然的「懲罰錯誤」手段

為了避免這樣的情緒重現,我們會盡可能地避開這樣的場景與可能性,因此,減少嘗試新事物或犯錯被懲罰的可能性,甚至在此情緒升起時,先去羞辱、懲罰他人,以逃開「羞辱創傷」的「情緒重現」,就是我們時常會使用的方式。

這也是「羞辱創傷」在許多文化中會一再重演的原因之一:那些曾經遭遇過「羞辱創傷」的人,會學起來這種讓我們感覺到無力挫折的方式,用以對付其他和自己一樣脆弱的人

當我們羞辱別人時,雖然可能會讓自己擁有一些控制感,甚至會感覺「我是比較好的」,可是這種「好」,是一種假象,並不真的對我們的人生、對自己有任何幫助。

羞辱創傷之所以難以從文化中根絕,很大的原因,是因為「羞辱」本身,就是我們用以面對、處理脆弱的方式


症狀

情緒重現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與過去創傷經歷類似的情境時,或在與重要他人的互動中受到挫折時,那些曾經的創傷感受會被重新喚起,導致情緒反應重現

過度警覺

「過度警覺」或者可說是「戰」的基本反應,出現「過度警覺」時,我們會產生焦慮,而「焦慮」會促使去包含攻擊、指責等

退縮麻木

「退縮麻木」,這種人往往會在感受到危險時立刻壓抑自己的感受,一感覺到有危險時,就會立刻「關掉感覺」,或立刻逃到他們覺得安全的地方,例如工作或物質依賴、購物等等

慣性羞恥

內化了那些別人責罵我們、羞辱我們的話所引發的羞恥感,把它變成我們對自己的看法:我們認為真實的自己就值得羞恥。帶著這種羞恥感,我們會想要隱藏這個被定義為「羞恥」的自己,不讓真實的自己被他人看見。

自毀和自我傷害

一種自我懲罰式的自我安撫,一種把注意力轉移的方式。一旦將注意力放在痛覺上,就不需要感受那些令人驚慌的情緒重現,也可以用「自我懲罰」來安撫內心的慣性羞恥,安撫「我不夠好」的焦慮感與羞恥感

然而,這種快感可能會導致上癮。學會用這樣的方式去自我安撫時,這種自我安撫的習慣可能從身體傷害進一步發展成心理自我傷害,例如過度的自我批評或自我責怪。這些行為最終可能演變成自毀性的生存應對策略,如上癮行為或過度工作等

自厭懲罰 ─ ─自我批評/自我怪罪

「自我批評」與「自我怪罪」和「慣性羞恥」有關,這些通常源於過往遭受的「羞辱創傷」。這導致我們自我感覺不良,覺得經歷過這些羞辱與傷害的自己是糟糕的。

「自厭懲罰」的習慣會使我們過度歸因事情和他人的錯誤於自己,過度負責,從而造成我們界限不清,習慣於承擔他人的責任,並且容易被他人的評價與想法所影響。這種習慣傷害了我們的自尊,實際上是一種內隱的自我傷害。

否定自己

受過「羞辱創傷」者往往相信:遭受這樣羞辱的自己是糟糕的、不好的;被羞辱過的自己也是糟糕的;展現真實的自己是危險的。用「否定自己」的眼光看待自己,因而不相信展現出真實的自己是安全的,也不相信自己的情緒是正確的。


心得

我覺得看了這本書之後,也多少有想到自己的一些經驗,以及能夠對於生活中普遍習以為常的事件有所反思,去覺察到這些情況

例如以前我確實常常會自我批評,例如在自己效率低下的時候,就會開始責備自己,後來有看一些心理類型書籍後,發現這樣是無效作法,更好的方式是採用自我關懷的方式

例如「訓練大腦,讓自己更強大」提到:

羞愧感不會幫助我們成長與進步,而是破壞我們對自己的信任,使我們將自己放逐到無助與自我厭惡的孤島上;不要把寶貴的資源用來責備自己(我到底在想什麼?我到底有什麼問題?),或是否認有問題發生(把它忘了!別抱怨!一切都很好),試試看能不能暫停一下,承認自己很痛苦,然後用自我關懷對待自己

以及,我也發現自己常常會有把自己情緒關掉的行為,一些心理學的書裡面也會提到要覺察情緒,有些事情不是放著就會好,而是真的要去覺察和做出改變,不然長期下來可能就會爆發或是造成心理傷害

很多行為成為習慣,如果這習慣是不好的,就會持續對自己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對於這部分,就可以試著學一些方法,了解一些心理學的觀念,覺察到自己的習慣並實際做出改變

另外之前是有看過「被討厭的勇氣」,裡面支持目的論而非因果論,強調我們的行為並不是由過去的經驗所決定的,而是由我們在當下的目標和目的所驅動

這種觀點似乎否定過去對於個人的影響,可能會有種否定心理創傷的感覺,例如:「無論之前你的人生發生過什麼事,那對你將來要怎麼過日子一點影響也沒有。」決定你人生的,是活在「當下」的自己

但後來覺得可以做另外一種解讀,過去事情確實已經發生了,但是可以改變的是在當下如何去看待和解讀這些經歷,而不要因為受限制於過去而放棄改變,選擇重新去賦予過去這段經歷意義和詮釋,去學習、覺察、改變等等,也都是當下能做的積極改變

例如面對創傷,可以選擇如何重新去理解這段經驗,學習一些方法並思考如何將這段經驗進行新的解讀,讓自己能從中收穫力量和發生更好的改變,所以兩者應該是可以並存

上面是一些內容和心得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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