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108年1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070205964號頒定本計畫,為考量各行各業作業型態不同,違規風險、情節與企業規模等亦不盡相同,在資源有限情況下,採分級管理作法,透過多元政策工具,達成強化企業主落實法遵之政策目標。
法遵訪視為行政指導之作為,並不會替代勞動檢查,協助事業單位瞭解現行勞動法令,對於拒絕接受訪視或遲未改善者,也都會有後續的監督作為,以確認法令遵守情形,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並無減損。
如有待改進事項,將據以提出「改善建議」
,並非單純由上而下或一對多之法令宣導說明,而是為小(微)型企業客製化之行政服務作為。或遲未改善者,也都會有後續的監督管理作為
。1.勞工人數及性別之統計。
2.勞工名卡。
3.工資清冊。
4.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5.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公文回函及勞資會議紀錄。
6.被保險人投保資料。
7.年度特別休假資料。
8.職場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