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約福音書的敘事中,拉撒路(Lazarus)並非佔據大量篇幅的人物,他的名字僅出現在《約翰福音》第十一章,並於第十二章再度被提及。然而,他的角色卻成為基督神蹟事工與神學啟示的轉折點:耶穌使他從墳墓中復活,預示了自己將要成就的復活,並揭示祂作為「復活與生命」的真實身分。拉撒路雖言語甚少,卻在教會歷史中被視為「活的見證」,承載著深厚的神學意涵。
聖經記載與核心事件 1. 疾病與死亡 約翰記載,拉撒路居於伯大尼,馬大與馬利亞的弟弟(約11:1-2)。他病重之際,姊妹差人告訴耶穌:「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11:3)這裡明確表達出拉撒路與耶穌之間親密的友誼。然而,耶穌並未立刻前往,而是延遲兩日(11:6),使拉撒路終於死去。
2. 耶穌的宣告 在對話中,耶穌指出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11:4),並告訴門徒:「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喚醒他。」(11:11)此處「睡了」一詞,在新約神學語境中往往指信徒的死亡,顯示耶穌對死亡的超越性看法。3. 復活的神蹟 耶穌來到伯大尼,對馬大宣告:「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11:25)隨後,祂在群眾面前呼喊:「拉撒路出來!」(11:43),使已死四日、身體已臭的拉撒路復活。
4. 後續影響 拉撒路復活成為群眾信主的契機(11:45),也觸發祭司長與法利賽人的謀殺計畫(11:53;12:10)。〈約翰福音〉特別記載,拉撒路後來坐席與耶穌同在,並因他的復活見證而有多人信主(12:9-11)。 拉撒路的故事不僅是一個神蹟記事,更是一個神學宣告。藉由他的死亡與復生,耶穌顯示自己對生死的主權,並揭示「復活與生命」的本體真理。
神學詮釋與歷代觀點 1. 奧古斯丁的詮釋 奧古斯丁視拉撒路為罪人靈性的象徵:死於罪中的人,因基督的呼喚而復活。墓門的石頭象徵律法的重壓,耶穌除去它,顯明恩典的能力。
2. 加爾文的解讀 加爾文強調此神蹟乃基督神性的明證,顯示祂有權柄勝過死亡。加爾文並指出,耶穌延遲前往伯大尼,是要使神蹟更為顯明,讓信徒知道神的作為常超越人的急切期待。
3. 現代聖經學者的看法 當代詮釋者(如 Raymond Brown)認為,拉撒路的復活是〈約翰福音〉「神蹟書」的高潮,作為基督復活的預兆,並且在敘事中直接引向十字架事件。換言之,拉撒路的出墓,預告耶穌的入墓與復活。
拉撒路既是歷史事件的主角,也是象徵性人物。他的復活既指向個人得生,也指向群體救贖,將「信心—榮耀—十字架」緊密連結在一起。 信心與生命的範式 1. 馬大、馬利亞的對話 馬大對耶穌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11:24)顯示猶太信仰中已有復活盼望,但耶穌更進一步宣告「我就是復活與生命」(11:25)。這一轉折使復活不僅是末世事件,而是基督位格的現實臨在。
2. 拉撒路的沉默 值得注意的是,拉撒路復活後並無任何言語記載。他的「沉默」成為一種見證:他不需言說,生命本身便已是神蹟。這與亞伯「雖然死了,卻因信仍舊說話」(來11:4)形成呼應。
3. 信徒的榜樣 拉撒路提醒信徒:死亡不是結局,因在基督裡已有復活的應許。信徒雖會經歷肉身的敗壞,但在基督裡已得著新的生命。拉撒路的復活並非單一奇蹟,而是揭示一個範式——凡信基督的人,無論今世或末世,都必因祂得著生命。 結語 拉撒路在聖經中的篇幅雖少,卻構成新約敘事的樞紐。他以死亡與復生,成為耶穌「復活與生命」宣告的實例,並引出十字架的高潮。奧古斯丁視之為罪人得贖的象徵,加爾文則強調其彰顯基督神性的權能,而現代學者則指出其作為耶穌復活的前導。 拉撒路不必多言,他的生命已是最清楚的見證。他提醒信徒:死亡的陰影不可避免,但基督已將它轉化為榮耀的契機。拉撒路從墳墓中出來,使我們確信——在基督裡,死亡已不再是終局,而是通向新生命的門戶。
亞伯以血訴說信心的代價,以諾以同行彰顯信心的榮耀,而拉撒路則以復活見證生命的盼望。三者雖事蹟簡略,卻同為信心的典範,並最終在基督裡得以統合與成全。
禱告
慈愛的天父,我們感謝祢藉著拉撒路的故事,向我們顯明祢是復活,也是生命。祢的兒子耶穌基督在伯大尼的墳墓前呼喊,使已死四日的人重新站立,這神蹟不單是歷史的見證,更是我們信心的根基。
主啊,我們承認,生命中常有疾病、眼淚與死亡的陰影,正如拉撒路曾經經歷,但祢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了勝過死亡的盼望。求祢使我們學習馬大與馬利亞的信心,在哀哭中仍宣認祢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是要臨到世上的救主。
願祢的靈提醒我們,死亡不是結局,而是祢榮耀的舞台;苦難不是終點,而是信心得堅固的途徑。正如拉撒路的復活,使多人歸向祢,求祢也使我們的生命成為見證,讓人因我們而看見祢的榮耀。
主啊,求祢堅固我們的信心,使我們無論生死,皆在基督裡得著確據。直到那日,我們都要在祢面前,與拉撒路一樣,因祢的話語而活。奉我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