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我一直記得。
那是我剛結婚不久的時候,家族中有位長輩過世。 我準備返鄉參加喪禮,卻被另一位長輩攔下。他語氣很堅定地說:「妳已經嫁人了,這件事跟妳沒關係了。」那一刻,我愣住了。
我知道這只是老一輩人的傳統觀念,也知道自己還是會回去,但心裡那股自然湧出的悲傷,卻像被硬生生塞回去一樣,悶得難受。
多年後,我在閱讀帕蜜拉.D.布萊爾與布雷迪.麥凱布.漢森合著的《悲傷練習》時,又想起這件事。
原來,那種被否定的悲傷,是有名字的——「悲傷剝奪」。
當悲傷不被允許時,人會變得更孤單
作者指出,許多人難以走出失去他人的悲傷,是因為他們的悲傷沒有被社會或他人重視、認可或尊重。
當我們面對失去所產生的痛苦,被認為「不值得」或「不應該那麼強烈」時,我們承受的就不僅「失去」的孤單,還有「被忽視」的孤單。
為什麼要身旁的人不去難過不是一種好的安慰方式?就是因為這種安慰方式,只會剝奪他人悲傷的權利。
在現代社會文化中,有些悲傷是被支持公開哀悼的,比較能夠獲得他人的理解與陪伴,但有些悲傷卻是被淡化或否認了,例如:一段不被承認或沒有名分的親密關係(外遇、前妻/前夫、流產)。
另外,社會還常有一種潛規則:「悲傷得有期限」。於是,有些人會說:「都那麼久了,你怎麼還沒走出來?」面對這樣的質疑,很難有人還敢繼續表現出悲傷的情緒。
又或是「悲傷得有資格」,只有特定身分、特定關係的人,才有「資格」悲傷。甚至在某些傳統裡,有些人是被禁止參加喪禮,彷彿「悲傷」也得講求個人條件。
這些表面看似合理的觀點與禮俗,都正在一點一滴剝奪人們哀悼的權利,使悲傷者陷入更深的孤立當中。
所以,讓我們一起奪回感受悲傷的力量吧!
作者提醒我們:
「悲傷,就像愛一樣,是人類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沒有人能從我們身上拿走悲傷的權利,也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命令我們「別去感受它」。
因此,如果有人否定你的情緒,或企圖奪取你的悲傷權利時,作者建議我們要練習表明立場,主張自己有悲傷的權利,為自己接下來的悲傷旅程掌舵。

三個奪回悲傷權利的練習
奪回悲傷的權利,並非是要求他人改變,而是我們可以允許自己悲傷。作者提出許多的實踐方法,我分享其中最有感的三個。
一、練習自我疼惜
小時候,你哭的時候,父母也許會說:「不要再哭了,沒事啦。」「你這麼大了,怎麼還為這點事哭?」這樣的回應雖然出於安撫,但實際上是在否定情緒的存在。
長大後,你也許會在難過時對自己說:「我真是沒用,好脆弱。」「別人都能撐過去,我憑什麼這麼難過。」
而「自我疼惜」的練習,就是在同樣的時刻換一種方式回應自己:「我真的受傷了,難怪會想哭。」「我很在意這件事,難過是自然的反應。」
「自我疼惜」是一種對自己的友善與同理。當悲傷湧現時,試著以理解取代苛責、以同理取代攻擊,並且告訴自己:「我允許自己能夠好好感受悲傷,悲傷就像愛一樣,都是人的一部分。」
這樣的語言,是在重新建立一個安全的內在關係,讓我們能在悲傷中被自己接住。
所以,當沒有人允許你悲傷,請記得--先自己允許自己。
二、限時悲傷
這是書中另一個重要的方法:「限時悲傷」。
作者建議我們,可以點燃一支小小的蠟燭,將親人的照片放在面前,讓自己在這段時間裡,允許悲傷、憤怒,或任何浮現的情緒存在。五分鐘後,吹熄蠟燭,深呼吸,然後繼續過自己的日子。
這個練習的核心在於——即使在失去多年後,我們仍可以尊重自己對這件事的感受,允許自己感到悲傷。限時悲傷,讓我們在有限時間內真實地與痛共處,然後帶著那份被理解的自己,再度回到生活裡。
三、尋找悲傷俱樂部
作者寫道:「找人傾訴悲傷,永遠不嫌晚。」因為悲傷不該是一場孤軍奮戰。
作者建議我們可從醫院、安寧機構、教堂尋找支持團體;若沒有,也能參與寫作班、手作團體團等聚會。人們在創作或交流中,自然而然會談到失去,因為「失去」正是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你不想這麼刻意的話,我個人很推薦參與一些DIY的手作團體課程,因為我也曾在這樣的團體裡,獲得療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