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記錄保羅最終抵達羅馬後的情況。本章沒有審判結果,也沒有事工總結,反而以一種制度內、日常化、持續性的見證狀態作結。這樣的安排,顯示作者的關注不在於個人命運,而在於福音如何在歷史中繼續前行。
一、馬耳他的接待與生存處境(徒28:1–6)
船難後,眾人得知所在之地為馬耳他。當地居民以實際行動接待遇難者,生火取暖。保羅在協助時被毒蛇咬傷,眾人先以因果報應的觀點解釋此事,隨後又因其未受傷而改變判斷,甚至將他視為神明。
這段顯示:人對事件的理解,容易在既有世界觀中快速擺盪;神的作為未必立即導向正確神學理解。經文並未停留在群眾反應,而是迅速推進敘事
二、醫治與停留的影響(徒28:7–10)
島長部百流接待保羅等人。保羅為其父禱告,使其得醫治,隨後又有多人前來求醫。
這些事件帶來實際影響,使眾人獲得尊重與供給,為後續航程預備所需。重點不在神蹟數量,而在於:保羅的角色從囚犯轉為被尊重的訪客,神蹟服務行程,而非主導敘事方向。
三、再度啟程與抵達羅馬(徒28:11–16)
三個月後,眾人換船前往義大利,經敘拉古、利基翁、部丟利,最終抵達羅馬。當地信徒前來迎接,使保羅得著鼓勵。 保羅獲准獨自居住,只由一名士兵看守,顯示其案件性質已被視為低風險。
四、主動說明立場:避免誤解(徒28:17–22)
保羅邀請羅馬的猶太領袖,主動說明自己被押解來羅馬的原因。他強調:自己未違背本族百姓或祖宗的規矩,被囚是因「以色列所指望的」,羅馬官員並未查出可定罪之處,對方表示,尚未收到正式控告,但願意聽他對「這教門」的看法。
此處顯示:保羅一貫以釐清事實、降低誤解為優先,爭議焦點仍集中於信仰理解,而非刑事問題。
五、整日講解與分歧回應(徒28:23–27)
保羅按約定時間,向眾人詳細講論神國的道,引用摩西律法與先知書,證明耶穌是基督。
結果出現分歧:有人信服,有人不信。保羅引用以賽亞書,指出人心剛硬、耳聾眼閉的現象,作為對現況的理解框架。
這一段並非宣告審判,而是說明:拒絕並非偶發,而是歷史中反覆出現的狀態。
六、福音方向的再確認(徒28:28)
保羅明確指出,神的救恩已傳給外邦人,他們也必聽受。這不是新的策略,而是對先前宣教路徑的總結性確認。
七、開放式結尾:持續的狀態(徒28:30–31)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兩年,接待所有來訪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教導主耶穌基督的事,並未受到禁止。
本書在此結束,未交代審判結果,也未描述保羅的結局。這樣的結尾顯示:《使徒行傳》的關注不在於個人命運; 而在於福音是否能持續被傳講;見證在制度限制內,仍可不間斷進行。
本章重點整理
《使徒行傳》第二十八章呈現:行程完成,但使命未終止;人對事件的解釋容易受既有框架限制;神蹟服務實際需要,而非敘事高潮;爭議核心始終是對基督的理解;分歧回應是宣講的常態結果;福音的方向已清楚轉向萬民,全書以「持續傳講」而非「結案」作結。
全書的結構性收束觀察
《使徒行傳》從耶路撒冷開始,經猶太全地、撒馬利亞,直到羅馬;從群體誕生,經內部調整、外部逼迫、制度審理,進入帝國核心;最終停在一個狀態,而非一個結果。
這種結尾方式,表明:使徒行傳不是「完成式歷史」,而是「持續進行中的見證記錄」。至此,《使徒行傳》全書讀經筆記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