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的重量,或可比擬中國的六四。但對台灣而言,與其稱為國殤日,毋寧將之視為和平日。此一轉換,並非語詞之修飾,而是一種歷史態度的選擇。
二二八,不僅是一組數字,也不只是歷史課本中的篇章。它所承載的,是國家權力與人民生命正面碰撞時所留下的裂痕,是無數家庭在沉默中承受的失落與創傷。歲月流轉,倖存者漸少,然記憶並未遠去;它潛伏於社會肌理之中,提醒我們,歷史從不真正消失,只會在被忽視時,以另一種形式回返。
和平日之所以重要,不在於凝聚悲情,而在於確立原則。聖經有言:「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十四章三十四節)一個社會若不能在公義上立基,終究難以長久。
記憶,使社會警醒於權力失序所帶來的代價;制度,則使這份警醒轉化為可持續的保障。若無法治與權力節制,和平便流於願望;若無歷史反思,制度亦可能空洞化。
而記憶之所以不可或缺,正在於它通往真理。主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二節)自由並非任意而為,乃是在真理之中站立得穩;和平亦非沉默壓抑,而是在誠實揭示中獲得釋放。
當歷史得以被說出,傷痕得以被承認,社會方有更新的可能。
今日我們安然行走於街頭,能夠公開討論歷史、自由表達意見,這份空間並非自然生成,而是經由漫長爭取而得。其可貴,不在於口號之高昂,而在於日常生活中那份平凡而穩定的自由。
先知宣告:「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五章二十四節)當公義成為制度與文化的常態,和平便不再脆弱。
紀念,若僅止於情緒,終將消散;若能化為公共倫理,方能長久。唯有在誠實面對中承認創傷,在制度建設中深化保障,社會才得以真正走向和解。
和解並非抹平差異,而是在承認傷痕的前提下,共同守護不再重演的可能。正如經上所言:「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五章九節)和睦乃是在真理與公義之中尋求共存之道。
和平日提醒我們:公義需要法律的形式,更需要公民的自覺;和平不是刻意遺忘,而是在清醒之中持續選擇節制與尊重。
甚願我們在追思中保有謙卑,在回顧中堅定信念,使歷史成為照亮未來的燈火。願每一年的紀念,都不僅是一場儀式,而是一份對真理、公義、和平與自由的再度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