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獲選方格子「推薦閱讀」
原本想要用「當個討厭的乙方吧:魯蛇我用『這些』方式確保權益」這種釣魚標題,但實在很難無視良知在對我呼喊:「這樣母湯」。最終,天使戰勝了惡魔。
提供一些確保權益的粗淺經驗給大家參考,如果有專家覺得太淺還請見諒喔。
這個任何人只要願意,都能在網路上開個空間寫作的年代,遇到叫得出名字的媒體想來要求轉載/邀稿,說沒有「心頭一喜」那都是騙人的,能多一點平台讓文章露出當然不是壞事,雖然並不保證有更多的能見度(拍拍)。
台灣很多網路媒體並未大方揭露原作者,甚至刻意不顯示原作者的故事,早就已經聽到膩,所以我很少主動向媒體投稿。既然投了多數沒稿費,也不好好揭露原作者,幹嘛把文章的首發投給那些媒體,當然要把首發留給自己的寫作平台阿!
不過,有媒體來邀轉載,我基本上會考慮一下,反正我文章都寫好也發布了,跟對方詢問過我的疑問之後,就看我要不要點頭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