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文章有提到我是這樣定義品牌的:
「品牌」所涵蓋的領域,包括商譽、產品、企業文化以及整體營運的管理所展現出來的綜合實力的外在形象,是一間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在市場上累積起來的聲譽的加總。因此,品牌不是單純的圖形或文字的象徵,而是企業競爭力的總和。
而符號性的識別標記如「LOGO」、「商標」等,是將我們的品牌以一個能夠被市場所識別的意象標記來呈現,使市場能夠快速分辨出「我們」 與 「競爭對手」。
文末有提到:創建了屬於品牌的商標,確實開啟了品牌之路的第一步,距離讓市場認識這個品牌還有一段長路。最困難的就是要讓「市場認同這一個品牌的價值」=「公司認為的品牌價值」,還有一段非常長的路。
那我們要怎麼走這段長路? 就是接下來這篇文章想傳達的。
寫在前面:
品牌的定義有各個角度,有人定義「品牌就是賦予產品獨特的個性」,舉例,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在便利商店的價格差不多,但各自的擁護者肯定能說出二者的不同。但本篇文章對品牌的定義不從主觀的角度去看,從最客觀的量化數字去講,「就是市場願意多掏出多少錢買我的產品」來衡量品牌價值。
如何衡量自己的品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