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常參加抽獎,也很少參加音樂活動。一次陪著人去參加吉他比賽,在滿場充滿期待觀眾的之中,我可能是少數不會彈吉他、也不懂吉他價值的人。不管怎麼說,主持人唸出了我的名字,於是我揹著一把全新的吉他回家。
關於練習樂器,我認識到的第一件也是最重要的事情是:「把它擺在你看的見的地方」。和企業大量投放廣告、或學生階段的你總是喜歡班上同學的道理是一樣的,因為總是出現在眼前,那些不在眼前的時候就有些不對勁了。我們便這樣把習慣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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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去那場吉他比賽呢?大概是想把那初步建立起來的事情做好,把那種習慣與喜歡落實成一些更加確切的東西。她沒有得名,後來應該還有再彈琴,但我不太清楚了。多年後一個共同朋友出了單曲,她做了封面設計。不是什麼最後都要落實得特別確切,但往那裡看,肯定還是有很多美好的東西。
從圖書館借了幾本相關的書,上網查找學習吉他的方法。練了幾個和弦、試著一邊唱流行歌,在室友不小心摔壞它之前,我玩得還算開心。雖然有點遺憾,但那之後有幾個月我都不用煩惱房租的事,有好有壞吧,這是那把吉他在我這裡發揮的另一種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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