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點,憲法法庭為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904052號王信福等聲請案】及相關併案共37件聲請案,有關刑法第33條第1款、第226-1條、第271條第1項、刑法第332條第1項、第348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和第2項以及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等規定行言詞辯論。
上午10點尚未開始前,剛剛開始就見到YT聊天室有人:「死刑存廢,還需要討論嗎?」言下之意,似乎是已認為,「殺人者死,當然就該死,還需要討論嗎?」
其實,「死刑存廢」真的是個「大哉問」,人生、人類、社會的大哉問,再怎麼討論,其實恐怕都嫌不足夠!
尤其,上午的討論中,似乎少掉一個重點:誤判冤獄!比較粗糙、不精確的比喻,約是「80/20法則(關鍵少數法則)」:誤判冤獄可能只是20%,但卻佔極為關鍵的重點!
以下,針對「誤判冤獄」這個重點,提供思考的資料!
死刑都是「罪證確鑿」?台灣人必知8大冤案,每一次都讓社會付出沉痛代價(以下,See:風傳媒,謝孟穎,2022-08-25)
翻閱台灣司法史冤案,有不在場證明者有之、只靠同案被告自白判死刑有之、刑求到認罪有之,有些人等不到清白便遭槍決、死前還在淒厲喊冤,有些人歷經10數年冤獄可以得到平反,失去的青春卻再也回不來,補償金也是全民買單,而社會對於冤案另一個最沉痛代價,是「真凶未明」。
在此整理台灣8大冤案,有些人已無法再回家、有些等了10多年終於能回家、有些則是還在等,而每一次司法的誤判,都讓社會付出巨大代價。
江國慶》20歲青年含冤遭槍決 虐殺女童真凶至今未明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咬定為共犯再遭警打火機燒下巴刑求 他們從少年關到中年
徐自強》深信「司法公正」投案 怎知法官只靠同案被告自白判他死
盧正》「不是我做的,怎麼能槍決我」前警察被控殺人遭火速槍決 死前睜扎2小時死不瞑目
鄭性澤》主嫌員警互相開槍中彈身亡 一旁小弟沒開槍卻成替死鬼
邱和順》「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一關30年 台灣司法史最久
謝志宏》法官認定主嫌不可能一人獨殺48刀 他身上無血跡、凶刀無指紋仍被判死刑
王信福》用已槍決死刑犯的證詞判死刑、凶槍驗不到指紋 他成「司法活化石」
找到關鍵照 費城死囚冤獄30年後獲釋(See:世界日報 2024年3月5日)
1994年費城一起奪命縱火案,有兩名證人聲稱從一張警方照片裡,認出當時25歲的格溫 (Daniel Gwynn);然而1995年審訊時,這張照片不知所終,格溫的辯護律師在庭上也沒有要求提出其他證據,但格溫罪名仍然成立,並被判處死刑。
費城一群上訴律師,數十年來專門為無辜者重獲清白,經過20多年的努力,這群律師加上一名聯邦法官協助,終於在2016年發現了這張「失蹤」的警方檔案照片,而該張照片經證實,格溫根本不在其中。
殺人案冤獄44年獲釋 賓州男可能重新受審(See:世界日報 2024年3月23日)
賓州居民富蘭克林( William Franklin)1980年因殺人案被定罪入獄,最近被法院判定為冤獄獲釋。但是地方檢察官決定就法官推翻富蘭克林定罪的裁決提出上訴,使他可能再次受審。
2月28日推翻富蘭克林定罪並准許釋放他的女法官布蘭岱斯-羅曼(Tracy Brandeis-Roman)有意放寬讓他軟禁在家的條件,改為准許他出外工作。海尼斯打算聘用77歲的富蘭克林到「負責任的媽媽」社團經營的機構工作,幫助其他更生人融入社會。法官裁准釋放他的理由是,提出定罪證詞的唯一證人,後來翻供說自己作了偽證。
美史上最久冤獄! 男遭誤判謀殺「坐牢48年」無罪釋放(See:周刊王CTWANT 2023年12月21日)
美國奧克拉荷馬州(State ofOklahoma)一名現年71歲的男子格林(Glynn Simmons)因為48年前的一場謀殺罪誤判,讓他大半輩子都在獄中度過。最近,法官終於還給他一份清白,該案也成為美國史上被無罪釋放但監禁最久的囚犯,他將獲得州政府共17.5萬美元(約新台幣547萬)的賠償;不過他目前卻正受肝癌所苦,基金會也為他募款,支持他的生活費及化療費用。
2023年7月,地方檢察官維基(Vicki Behenna)透露,當時檢察官隱瞞了該案辯方的證據,其中就包括一份警方報告,其中有目擊者似乎已經指認其他嫌疑人,因此法官艾米(Amy Palumbo)就下令對格林重新審判,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證明格林與該謀殺案有關,因此撤銷對他的判決,也結束了他在獄中48年的生活。
全球關最久死囚/日本袴田巖案 今年判決將出爐(See:聯合報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 2024年4月21日)
已經八十八歲耄耋之年的前職業拳擊手袴田巖,是全球關最久死囚。他三月十日才歡度生日。其高齡九十一歲的胞姊袴田秀子(音譯),是他近半世紀囹圄歲月的最大支柱,當天祝他活到一百歲。
袴田巖被控一九六六年在日本靜岡縣清水市(現為靜岡市清水區)殺害了一間味噌公司專務等一家四口,一審被判處死刑,一九八○年死刑定讞。但靜岡地院二○一四年決定再審,並釋放袴田。
另外,日本司法史曾寫下非常不光彩的一頁!這就是最著名的冤獄案件「足利事件」。菅家利和20年前被控誘拐學童殺害,因為當時DNA比對,直指這名男子涉案,他被關了17年半後,重新進行DNA鑑定,才發現原來兇手不是他,被關了17年半的冤獄,在法庭上,3位法官代表日本司法界,當庭對他鞠躬道歉,只是法院和警方奪走菅家的17年半光陰,已經難以挽回(See:TVBS,2010/03/26,日本冤獄!男子白關17年無罪釋放)。
事後,「足利事件」的當事人菅家利和與其辯護律師佐藤博史合著《冤罪:一個冤案被告對警察、檢察官和法官的控訴》,控訴:把我的十七年半還給我!失去自由的這十七年半是絕對不可能要回來的,我只祈禱日後不要再有人發生類似的遭遇(台灣角川2013/07/06出版)。
《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是英國小說家威廉·高汀(William Golding)發表於1954年的寓言體長篇小說。小說講述了一群被困在荒島上的兒童在完全沒有成人的引導下如何建立起一個脆弱的文明體系。最終由於人類內心的黑暗面導致這個文明體系無可避免地被野蠻與暴力所代替。小說將男孩們從樂園般的國家拋出,讓他們遠離現代文明社會,描述了這些受過良好教育的孩子們是如何墮落成為原始野蠻人這一過程(See:蒼蠅王-維基百科)。
戰爭爆發。一群孩子搭乘飛機避難,不料途中卻遭到攻擊,迫降在無人的荒島。所幸美麗的珊瑚礁島猶如世外桃源,孩子們在這裡一面等待救援,一面想辦法建立秩序和滿足生活的需要。但隨著時間推移,孩子們的秩序漸漸散漫,衝突日益加劇,更讓人不安的是,白天如同樂園的小島,每當黑夜降臨,就變了個樣貌,黑漆漆的樹林裡彷彿有什麼東西潛伏著,伺機而動。不斷加深的恐懼侵蝕著孩子的心,直到有一天,他們辛苦建立起來的文明世界徹底崩壞……(See:威廉‧高汀,《蒼蠅王(Load of the Flies)》,高寶出版,2021/07/14)。
雷爾夫(Ralph)成為領袖。他的領袖地位不是用公開的暴動,而是通過民主的選舉獲得的。雷爾夫代表著善意和理性、理智,但其最終沒能達成目標。而傑克(Jack)則是失去社會壓制、調和時人性惡的最極端典型。和雷爾夫一樣,傑克是個天生領袖。但和雷爾夫不同,傑克傾向於孩子們更加原始的欲望,依靠他聲樂隊長的身份來證明自己的權威。傑克代表了孩子們無理智的天性,在傑克的統治下,人類本性中最卑賤的部分被釋放了出來。傑克推動了一次「野人」陣營內訌,虐待了其他的孩子,激化「野人」陣營情緒,殺死賽門。虐待雙胞胎,直到他們被迫屈服。故事的結尾是傑克帶領孩子們追殺雷爾夫。此時,最後的文明蕩然無存,而雷爾夫之所以逃脫一劫,是因為一個海軍軍官的意外出現,後者對這些英國男孩的野蠻感到失望......(See:蒼蠅王-維基百科)。
人的理性,著實有限!人的想法,某種程度來講,往往多是價值情緒的宣洩而已,非常危險!因此,關此重大課題,其實,再多的討論恐怕都嫌不足,值得人類審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