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篇已經提到,短期間有幾個問題要解決,第一是考試與錄取資訊的公開化,第二是學區的重劃。
資訊公開化並沒有問題,聯考時代就已經可以查到每間學校的最低錄取標準,我們現在要照樣做,只是願不願意而已,若有個資問題,則由教育局方面根據錄取資訊,公布該校最高到最低的錄取分數,就不會有洩露問題。同樣的,該校畢業生的大學考試錄取學校,也一樣可以公布,僅公布大學名稱與數量,就足夠家長做出評斷的標準,是否要公開到系所?這就可以討論。
學區重劃主要是符合十二年國教的理念,再怎麼說就近入學都不該讓學生坐車一小時通勤。在目前各縣市的學區下區分中型學區,實務上並不困難,只要把組織任務切割即可,而且照樣隸屬該縣市教育局,也不會有干涉他縣市自治的疑慮。至於該縣市是否要考量地理因素,跟其他縣市做跨學區合作,例如台南與嘉義、高雄的交界處,就可以進一步討論。
這兩項都是現有資源下可以整合,要不要去做而已。接著討論第三個短期問題,就是目前的考試等地劃分,當前有很大的缺陷。這個缺陷就是,會考的三等第分法理論上有意義,但在全國各地教育資源不均的狀況下,就變得很有問題。解決問題前先跟讀者報告,為何當前的考試劃分,不同地方會有差異,甚至造成家長與學生的負擔。
這原因出在各縣市教育資源差異過大,台北市有全國最密集的資源,整合北北基區的學校也是全國最多,高中職各種學校一應俱全。也就因為如此,會考的三等第劃分,在北北基區因為學校太多,所以鑑別度太低,因此北北基區出現家長抗議高分低就、低分高就等現象。照理論來說,這根本無須理會,因為多元入學的初衷就是要消滅明星學校,讓公校素質均一化,但根據我們前兩篇討論到的,實際上不可能。因為資訊不公開,所以大家唯一的判斷標準,就只有過去的傳統聯考排序。
在這種評鑑學校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強迫大家接受三等第分法,就有點過分。高中還沒話講,畢竟公立學校的教育內容都一樣,真正慘烈的是傳統的中段高中,以及高職部分,完全是天下大亂。高中部分選填會出現無法就讀離家近的,高職部分無法區分各校辦學成績,會考分等意義完全消滅。
而在北北基區以外,像是桃竹苗區,問題相對不大。因為這區域的高中職數量不多,又分散在範圍相當大的地理區域,所以還沒有會考之前,聯考到基測以來,各校的分等清清楚楚,不會有高分低就的問題。這裡會有讀者搞不清楚,筆者進一步解釋。
桃竹苗這類區域,通常第一志願高中都絕無懸念,想念的人不會抱怨距離問題,乖乖通車或是住校,筆者也見過租屋就讀的狀況。而第二志願以下,因為地理距離相差過遠,第二跟第三志願,理論上有排序,實際上大多是地區性就讀,收附近幾個鄉鎮的優秀學生,搭校車搖一小時的現象較少。高職也有類似的狀況,幾間有名的一直都不欠優秀學生,剩下的就是就近找想讀的職科。
也就是說,會考的等第分法,影響所及並不大,真的被影響到的那些人,也不是沒有補救方案。像是選不到市區的高中,離家近的地區高中就有數理英資班,對於該生來講差異不大,而筆者實際上看三年後的表現,兩者還真的沒有多大差異。
結論就是,北北基區需要的是資訊公開,公開後的會考三等第區分才會顯出意義,不然在習慣的聯考排序下,三等第只是降低鑑別度。而桃竹苗與雲彰投等與宜花東地區,需要的是更多的地區學校,投注更多的教育資源。兩者需求不同,卻是用同一個考試標準,這才是有問題。
前面講一堆,終於要進入本篇重點,如何改善等第排序的問題?筆者以為,要更改考試題目,涉及教綱更改等等,影響過大又緩不濟急。因為實際上的多元入學,其中的各項體藝標準,學校都可以幫忙加分到滿,而才藝得獎項目,又要全國性比賽才會有,這根本就沒差。意思是,我們照順序來,是最後再比較會考成績,但真實狀況是學校會灌水灌到滿,除了很奇怪的少數家長,大多都會要求學校,這就等於沒有區別。
所以改變的建議,第一項就是會考成績優先比較,成績若完全相同,再去比較多元項目如嘉獎點數。這其實跟現行相比沒有差太多,除了北北基區以外,會一路比較到會考成績有幾個A++,人數少到可以忽略。
但筆者完全不建議現行的標準,因為目前的ABC三等第比較法,真正有問題的是B的區間,達到A標準以上的人比例不多,同時可以5A的人更少。我們應該做的是讓A的區間固定化,把目前最有爭議的作文跟數學的計算題,不予額外算分,直接列入A的標準,例如數學計算題表現太差、邏輯完全不通,就算選擇題全對也不能給予A的標準。
我們的重點要放在B區間,讓B的區間直接列出B++、B+與B,並列入優先比較基準。C的話筆者認為沒有區分的必要,因為以目前的狀況來看,會拿到C的標準形同沒念書,我們該做的是把C的標準降低一些,只把完全沒念的列進去。
第二項建議改變的,是特色考試的狀況,這裡筆者建議直接算分數,因為會去特考的人大多就是要念高中,要求學業成績的比較完全可以接受。而術科考試有其特殊性,我們需要的是公開化考試資訊,倒不需要疊床架屋另設新標準。
重點在特考的內容,筆者這些年看下來的是,最需要重視的能力是數學,其次是英文。國文科坦白說沒太重要,因為大學重視的不多,而能夠唸高中的人,其國文科的能力也不會太差,與其鑽研修辭結構,不如多重視批判思考跟論說寫作。而自然跟社會科,筆者也同樣認為沒有太重要,有自信念高中的人大多有基本能力,而依照目前國中的教學與訓練,有基礎的程度就夠了,剩下的本就是高中要去加強。
綜合以上,跟現有的考試習慣,筆者是認為,特考的必考科目,數學跟英文絕對必要,內容甚至可以略超出課外或是難度極高,用來鑑別程度優的學生,而計分就是依照百分分數去算。國自社三科,則不需要特別考試,直接應用會考的成績即可。這當然要配合會考的次數與考試時間,例如會考時間若提前到寒假,就限定只有各科拿到B以上的人有資格報考三月份特考,或是B區間有細分之後,規定B+以上的人才可以考之類。細部的討論可以再說,概念上是如此。
特考是如此,但一般會考,由於是基本能力檢定,筆者就覺得各科都有鑑定的必要,不需要特別的修改現今內容。雖然筆者對於現在的數理科內容有極大的意見,不過這不是本篇重點。
結論,筆者認為,考試的等第區分,現在的狀況是有問題的,無法因應各區的狀況。而這大部分是教育資源分配造成的,也不是改個制度可以解決。就以現狀來說,不改變大家的考試習慣為前提下,應該要把多元入學的比較順序修正,把會考提到志願序之後,而非最後比較。
此外,目前的三等第區分,已經造成大量的中段學生處於半放棄狀態,因為C跨到B一點都不難,而B要跨到A就「難到靠盃」。會考的第一屆還不至於,現在考了兩次,筆者已經見到這些學生有拿到B後,就決定放掉這科,去選擇補救其他科目。為了改變學習的惰性,有必要B的區間做細分,再區隔出三等第,而A與C區間做出比例的調整,光是這樣就足以擺平當前大部分的分數爭議,又不用調整題目內容跟教學狀況。
其次,特考的部分,則不應該每一科都考,或是只專注特定科目。筆者認為要重點放在英數兩科,其他幾科則要列入基本程度的測驗,或是說改個方法,用會考的成績限制特考資格,強迫學生不能放棄其他科,又可以藉此篩選出特別生。
這都是在現行的架構下,考慮到教學狀況與考試習慣後,給出的短期建議。當然一定會有不盡人意之處,站在自己立場反對的人也多,但筆者還是要強調,這是在短期幾年內可以調整,又不會傷筋錯骨的辦法。長期面來說,我們要修改教綱,更動教學內容,設立專責考試機構來考教分離,界定教育部的定位而不要包山包海,這還要連大學自主化等等問題一併考慮,非常複雜。
因為現實就是,家長跟學生最後看的都是大學,高中看一般大學,高職看科技大學。而現在要主張恢復技職體系等傳統,減少爛大學等等,根本就是幻想過去有個美好歲月,假設復古就可以解決問題的夢話,一點都不實際。
先從現階段的問題修正,再去做體質的調整,而且要邊做邊修改,教育是百年大計,不可能一次修改到定位,更不能要求永不更改制度。家長的心態要修正,學生也要,產業界跟所有人都應該要。
理想上啦,筆者也知道喜愛聯考到翻天的人太多,但又不能要求這些人別活在幻想的記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