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第一名抄襲事件

2023/05/0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前幾天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位父親為自己的孩子發聲,文中提到,他的女兒去年參加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主辦的「111年度全國美術比賽」,雖未獲獎,卻在得獎作品中發現了一些端倪:第一名的得獎作品與紐西蘭某公司原創作品高度相似。父親得知此事後,開始向主辦單位申訴卻未果,第一名的學生依舊領下了這個獎項。
圖/DCARD
根據「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該比賽目的是「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現在看來十分諷刺,如果所謂的「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就是讓民眾滿世界玩歡樂大找碴,那美術創作也將成為空談。有些身在創作領域的朋友會說,學習創作的一開始可能是模仿,在模仿中學習,在學習中成長,當技巧熟捻就能用自己的創意描繪出一個全新的世界。
模仿與借鑑在學習的過程中並非大逆不道之事,但若想藉此得利,無論是追求榮譽還是金錢,都終將遭到反噬與唾棄。讓我更覺得荒謬的是此事爆發後學校的回應。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校方表示,學生坦言「當時參考許多向量插畫風格」,但最後經主辦單位評審會議,未剝奪學生的得獎權益。校方更強調「教育部當初認定該作品沒有瑕疵,也讓學生接受頒獎,現卻因有人在網路申訴,讓學生遭受大批網友指責,使學生內心十分受傷」。
校方高舉主辦單位與教育部的大旗,幫學生的所作所為蓋了一個合格大章,彷彿在接過獎項的那一刻,所有的「參考」就該事過境遷,所有的指責就該煙消雲散。在這個事件上,主辦單位的確有不可規避的錯誤,讓第一名的獎項行走在灰色地帶,但校方與該學生本身的行為,即是已知身在這片灰暗卻消極應對、不作為,掩耳盜鈴。等到東窗事發,再把矛頭指向主辦單位,上演一齣竇娥冤:獎是他頒的,跟我可沒有任何關係。
該名學生已是高中生的年紀,不知是因對於模仿與借鑑的認知尚且模糊,還是因本身的僥倖心態而拿這張作品參加了比賽,更令人唏噓的是,學生從參賽到事件爆發,這中間有太多時刻可以及時止損,身為成年人的老師、家長、校方都沒有給予正確的觀念。遵守規則其實不僅是道德與良心的體現,某方面來說更是一種自保,就像小路口的斑馬線一樣,在比較小的路口,有些人會選擇直直穿越馬路,總覺得繞個半圈走斑馬線的那些人太假正經、不懂捷徑,但保證自己的正確才能避免被動地擔責,才能真正的問心無愧。
在這個事件中,比賽就彷彿那個路口,學生、老師或家長,都認為只要直直穿越沒被發現,就能順利抵達目的地,從未想過後果,誰曾想一輛大車飛奔而來,讓這一切浮出水面。這一切的起點不是已頒發的獎項,更不是上網發聲的父親,而是學生動筆參考的那一瞬間。
隨著文化的變遷與思維的多元化,各個領域的藝術佳作如雨後春筍,被模仿、借鑑的案例層出不窮,在大大小小的比賽中,閱歷再豐富的評審,也很難精準地抓出每一個涉嫌抄襲的作品。創作雖然是獨特且活躍的,判定是否抄襲的標準卻是死板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創作者申訴無門,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作品被挪作他用。「原創」是參加比賽的最基本要求、創作者必守的一條道德底線,也只有這樣才能維持良好的競爭環境,讓有才之士得以被發現,若每一個作品為了博得獎項都遊走在比例與規定的模糊地帶,那麼創作的世界也將越來越黯淡。
主辦單位回應表示,審查程序一切合規。程序上來說學生拿這個獎拿得光明正大、當之無愧,但為何本應是接受祝福的時刻卻迎來這麼多指責?這也是校方、主辦單位跟學生本人應該深思的事情。枉擔虛名總是會付出不小的代價,正如校方所言,學生的內心想必是十分受傷的,其一是因為網路評論的惡劣與狠毒,其二大概是因為好不容易從別人農場裡拿到的鴨子,就這麼飛了。
事件到此,主辦單位應該不會再有更多動作,希望大家不要對該名學生口出惡言、人身攻擊,也希望他歷經這次風波能懂得原創的重要性,人生還長,吃一塹長一智,未來用更好的作品去爭取真正屬於自己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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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當作是人生做後一次減肥,為自己好好努力一次!所有的過程、心得、經驗都在這裡和大家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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