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打上”認錯”二字,出來了一個題為《這封信只有29字,還有7個是拼音!網友看完卻集體爆贊》;的文章。而且是多家媒體都轉載了,讀到者全都讚譽有加。那是什麼故事呢?
故事簡述
2017年10月底深圳一名七歲小學生騎單車撞到了一名三歲的娃娃,兩個小孩都由奶奶照顧,兩位奶奶都說方言,溝通困難,因此未作處理就各自回家了。
後續發展
小學生的媽媽下班後,看到自己的孩子悶不作聲,悶悶不樂的樣子,就知道他應該是出了什麼事了,追問之下才知道上述事件,急於想知道被撞的孩子有沒有事?於是我們就看到了孩子自己親手寫的道歉信(從新聞中我們不知道她是用同理的問法讓孩子自願寫這封信,還是直接提出這要求?為什麼這麼問呢?因為二者的可能後果差別很大。)並且依據所住區域的電梯數複寫了五份(總共六份?)(在這兒最值得稱許的是:她讓孩子自己寫,所以有的字是用注音的,你從他的注音可以看出大陸地區的注音和台灣不一樣,也因此他們打字時,可以直接使用英文字母。為什麼讓孩子自己寫很重要呢?那是他的事他應該自己負責,雖然困難但他能藉此將所學用於實際狀況,而學以致用是最好的學習方法。他讓孩子自己表述,不加干涉,所以看起來文詞不是通暢。而且總共才29個字,卻有七個字是用拼音的。但又有什關係,更能看出孩子的心意和誠意。而孩子寫這六份道歉信總共花了兩個多小時。)寫完之後,媽媽再在下面補充說明並致歉,也表示願意負責。(媽媽的字寫得極為端正大方,是受過良好的教育的表徵。)然後孩子由爸爸陪同,將這封道歉信貼在社區的六個電梯裡。
結果
第二天,被撞孩子的家長看到了道歉信主動聯繫了媽媽。媽媽和爸爸也帶著孩子登門道歉。被撞孩子的父母表示不需要他們的賠償。
討論
也因此網友知道後「集體爆贊」。但是我對媽媽的補充說明中的一小部份有一些想法。媽媽說孩子撞到了人,「事後還沒有道歉,我已經很嚴厲的批評了。發生這樣的事,是我作為家長教育的疏忽…」事後是應該道歉,孩子卻沒做到。我們想像一下當時情境,不小心撞到小娃娃,應該是嚇壞了,嚇儍了,然後雙方奶奶趕緊趕上前…,各拉自己的孩子查看有沒有怎麼樣?自己的奶奶應該道歉了,對方奶奶檢查結果,好像沒怎麼樣,嘀咕幾句後,二者言語不通,這才各自返家。嗯,需要提醒他應該要道歉,但有需要嚴厲的批評嗎?又,發生這樣的事,家長反而應該很高興,因為在她三令五申的要求孩子要溫良恭儉讓的教育之下,孩子仍然保有童心,與朋友騎車還會比快、競賽;再說,家長再注意也無法完全避免發生這樣的事,這跟你教育的疏忽好像扯不上什麼關係。我的意思是:你可以說「發生這樣的事,我覺得很遺憾也很難過……」你扯什麼教育疏忽幹嗎?你應該感謝的是孩子猶有遊戲心…
但不管如何,這都是一件值得稱許的教育案例。
如果?
可是案例有可能是往不同方向去發展的。這樣子處理應該會對孩子產生正向影響。但如果媽媽沒有任何處理(會對孩子產生什麼影響呢?)如果道歉信是媽媽唸給孩子寫的?如果媽媽自己寫道歉信?如果媽媽處罰孩子?如果媽媽責備奶奶(奶奶在場,她一定也嚇到了,可能也會感到不安和自責,可是從案例的描述中我們沒看到奶奶,事實上她一定有被傷到)?如果媽媽感謝奶奶(奶奶盡力處理了,只是溝通有困難…)?如果媽媽和爸爸意見不同?如果媽媽反過來說三歲娃娃害她孩子跌倒了,要求賠償…你看看,你看看,從一件小案例中,我們可以有多少的情節和劇情可以發揮呢?又可以從中學到什麼呢?
那封道歉信寫的是:"對不起,今天我撞傷一位弟弟,因為我和一位學生在騎單車,騎的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