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證人的證詞可能導致教育冤案!

2023/09/03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自新教師法於去年實施,再加上家長的投訴案與日俱增,學校處理的教育案件(如:不當管教、教學不力…等)明顯變多,於是,學校各類處理此類案件的組織(如:校事會議…等)受理的案件也增多。

不少學校為了謹慎處理案件,會聘請教育部人才庫的調查員進行調查。不過,由於調查報告需要經過發動調查的組織認可,因此,學校處理案件組織成員的能力也要提升,才能避免教育冤案。

講到這裡,也許某些仇師團體會說,處理不適任教師就是寧可殺錯,不可放過。反正現在少子化,又有那麼多流浪教師,殺錯一個不算什麼。但是,對整體教育文化來說,法治教育是維持社會穩定重要的一環,所以,提升教師解讀調查報告的能力,毋枉毋縱,也是落實校園法治教育的一部份。

為何所有教師皆需要擁有解讀調查報告的能力呢?因為在目前的法規下,學校所有的正式老師都可能成為判定案件老師是否有罪的委員會委員(如:教評會委員、考核會委員、性平會委員、校事會議委員…等),而案件當事人則可能為所有在學校內服務的人,所以,不管是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為了能有效保護自己及其他無辜者,皆需要擁有解讀調查報告的能力。

今天,我們來談談證人部份。

在一般中小學的案件中,所詢問的學生證人,絕大多數皆為未成年人,有的甚至還有智能障礙,所以,不管你是相關組織的委員或是案件當事人,對於證人證詞的可信度都必須十分留意,如果調查的是年代久遠的案件,就必須更加留意證人是否有被誘導、洗腦的問題,而閱讀調查逐字稿和聽調查錄音檔是辨識此問題的重要步驟。

也許有人會很不服氣的問,難道孩子會說謊嗎?

這裡的重點並非是孩子是否會說謊,而是證人提供訊息的不穩定性。

有一個注意力實驗是這樣的:實驗者要求受試者看一段影片,在看影片時要特別注意白衣球員之間的傳球,之後要說出白衣球員的傳球次數。

不管受試者數出白衣球員傳球次數的多寡,他們都忽略掉有一隻巨大的黑猩猩在球場上奔跑,出現在螢幕前,用拳頭捶胸,還露出肚子,然後又消失在鏡頭前。

很多專注於傳球的受試者甚至發誓,他們沒有看到什麼奇怪的東西。換言之,有為數相當高的人在專注於特定事物時,沒辦法接收到其他許多事物。(註1)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連大人的注意力都如此不可靠,更何況是未成年人?甚至是有智能障礙的孩子?若再加上過了許久時間,孩子的證詞就更不穩定了,因為在這期間會有太多事情改寫孩子的記憶。

也許有人會認為一、兩天,甚至一、兩星期不算久,但上面那個專注力實驗是看完影片馬上測試喔!

也許有人會問,教育部人才庫的調查員不是都經過訓練的嗎?

那麼我要反問,大家認為教育部人才庫的調查員與警界辦案人員相比,誰受的訓練較紮實?如果警界的辦案人員,在偵訊江國慶案時,都會以誘導式詢問陷江國慶於罪,造成冤案(註2),只受訓數十小時的教育部人才庫的調查員(不管是性平或專審會),又如何可以全然相信其真的具備足夠的調查專業?

總之,在教育案件發生頻率越來越高的今天,老師不僅要瞭解與自己職場安全息息相關的相關法規(如:教師法…等),更要多瞭解學校教育案件調查的眉角,才能讓自己在教育崗位上擁有更多保障。

註1:摘自「法官的被害人」第七章。

註2:摘自「法官說了算」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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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新教師法暨退休新制實施後,教育職場遭逢鉅變。因此,此專題會探討教育職場狀況與風險,以幫助更多人瞭解教育職場的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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