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對別人某個行為的憤怒,通常代表我們身上就存在那個尚未解決的部分,我們把自己的缺點“投射”到別人身上,我們審判別人時,其實正在審判自己。
2.當我們怎麼努力都無法感到幸福,這份憂鬱正在盡責地提醒妳:是時候卸下你的人格面具,好好喘息一番了!!
3.情緒最基本的功能,就像是肉體上的痛覺確保我們生存一樣,是一種心理上的痛覺。
4.感到幸福毋須向誰證明,所以如果你的信念與目標有「想證明給某人看」的意味,這裡頭肯定與外界立下的標準有關。
5.對於「未竟事宜」其實不一定需要別人的說詞,有些事、有些感情,僅需要我們自己給它一個完結篇,讓自己心裡過得去,也就能繼續前進。
6.人類只能達成自己想像力所及的目標,所以請經常試著想像、文字或圖像化妳的目標;想像的過程,也能 double check內在是否真心嚮往,並且強化目標實現時的感官及感受。
7.羨慕是人之常情,但羨慕也在提醒著我們,還沒好好去探索自己的特質、理解自己的興趣,還在想走別人的路。
8.無論是正能量還是負能量,都僅是當下狀態的映射,而這個能量應該是流動的;停滯在某一個點、堅持只有一種狀態都絕非自然,重點是我們有沒有誠實地面對自己,並作出相應的表達。
9.站對位置,發揮長處,比拼命修正短處重要。
10.我們人生劇情片段一定有它的連貫性,重點我們身為這個劇中的主角有沒有看見重複劇情代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