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考生在寫考試作文的時候,是「無意識的意識流」,想到什麼就寫什麼,
這點表現在各級考試作文的分數統計上,中間分數群非常擁擠。
因此,只要稍加改變,變成「有意識」的去寫,雖不能達鋒穎透囊而出的境界,至少踏出成功的第一步。
其中,主動改變人稱的寫法,就是進步的方法之一。
1、事件真實性。利於塑造情節,調動讀者情緒。
2、文筆較自然。間接拉近讀者與寫作者的距離,主要在使讀者進入『我』的角色情節。
3、心理描寫易。尤其是在抒情文類中,訴求情感寫作方便。
1、主動強制性。直接拉近讀者與寫作者的距離,主要在使讀者以「警覺」的資態進入文章脈絡中。
2、便於呼告、宣染、誇張、擬人等特殊修辭寫作的進行。
3、可調動讀者與寫作者的主從關係,表現出地位、身份、角色、思想、認同等不同的關係差異。
1、客觀靈活性。最不受限,自由無拘束,寫作時最能保持彈性。
2、邏輯展現容易,適合使用說服、推論、概述、描寫等寫作場合。
3、擁有上帝視角,可以在不同寫作情境間切換,容易落筆。
三種不同人稱的寫作應用,在考試作文時各有優缺點,學生應主動辨識,並使用句型包裝強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