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多的小小孩是「另一件事」。因為一方面他已經不是嬰兒,不只會躺著或爬行,他會走路、會說話,甚至有辦法做最基本的應答;但另一方面,他又不像那些再大一點的小孩真的能完全理解你要表達的意思,有些事情他不能聽懂,他可能可以意識到你喜歡或不喜歡他做,但為什麼?不清楚。同時,就像成年人其實也會有的心態,他也可能無視對方的不愉快,只著重在他感興趣、在意的部分。
「伸手拿餐桌上的東西又隨意往旁邊丟」,如果這件事由一個成年人來做,或一個五歲以上的小朋友來做,顯然會被貼上「搗亂」、「破壞」的標籤。我們可以想像如果一個大小孩做了這件事,很可能是因為他有什麼不滿情緒,所以想要發洩、或者希望透過做這件事來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但在一個一歲多的小小孩身上,事情卻不是這麼一回事。他可能並不清楚這是一件不該做的事情,或者以另一種方式來說:在他的世界觀裡,這件事還沒有被認識為不該做。如果我們設身處地地進入一個小小孩的世界與經驗裡面,我們會發現,就算是以一個成年人的邏輯和判斷力,我們都很難清楚地說明這件事情為什麼應該是這樣。
譬如說,當小小孩的肢體發展到一定程度時,作為家長,自然會樂見他動手自己拿東西。會鼓勵他用手探索周遭的世界、會鼓勵他把玩具拿在手上把玩、會鼓勵他丟球,與其他人進行拋接遊戲。也會樂見他有能力自己動手用湯匙把食物挖起來放到口中。在他完成上述這些活動的時候,他都會得到一定程度的鼓勵、會得到家長或老師們的歡笑和讚賞。
然而,當這樣的探索發生在餐桌時,情況卻發生了變化。伸手探索東西時,周遭人的反應變得比平時更大,當我把東西拿起來又丟出去時,甚至能得到比平常還要大聲的驚呼。這時候的我們該如何理解到這樣的驚呼和平時具有相反的意思呢?
「不行」、「不可以」的意思大致上是知道的,但是我們不見得總是想要配合這種聲音。尤其,我們還必須首先面對一種令人不悅的「剝奪」。小小孩並不明白「這個你不能玩」背後的道理,他感受到的是手上的與面前的玩具被拿走了。
「好了要收起來了」的拿走和「這個危險」的拿走之間的差別要如何判斷?「這是別人的」所以不行拿跟「這是食物」所以不能拿之間又要怎麼分別?對於早已學會的我們來說這是一看就知道、一聽就明白的事情,可是在這樣的概念根本還沒被建立起來時,我要怎麼明白一個小時前丟球被稱讚和一個小時後丟食物被說不行之間的差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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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需要靠時間來磨。習慣性的連結、概念性的連結、對周遭其他人類行為的模仿,這些事情需要在小小孩成長的過程裡一步一步地發生。那種把周遭東西一個又一個拿起來又丟出去的狀況會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一次又一次地反覆出現。然後,在上一個成長階段與下一個成長階段裡面,又分別會有其他困難的要面對的問題和學習。
「煞不記得/我穿尿布穿到幾歲/一個人要大漢/才不只三個月」在《快樂的甘蔗人》裡面,Leo王從自己養貓的經歷聯想起媽媽照顧自己的辛勞。我們並不記得自己一兩歲的時候到底都在做些什麼,到底是怎麼想的,到底為什麼那一刻會聽不進勸阻拼命想拿桌上的東西到處丟。但那終究是一些寶貴的經驗,是如今我們抵達「不再這麼做」的狀態之前,必須經過的發展之路。
隨著年紀漸長,身邊愈來愈多人傳出懷孕生子的消息,我每一次的反應總是「好厲害!」。沒有辦法不這麼想,無論是讓新生命誕生的神秘魔法、協助人類誕生並確保母親在過程中安危的醫療體系、挺著愈來愈大的肚子十個月的不便生活(以及下定決心做這件事的堅毅)、產後的恢復、需要長時間照顧小孩的新生活型態和從嬰兒逐漸變成一個獨立人類的成長本身。每一個環節都值得驚嘆,每一個環節都非常了不起。達倫布朗在他的魔術秀《奇蹟》中,談到每一個人的存在都是宇宙中獨一無二且不可思議的奇蹟,雖然聽起來有些肉麻或老生常談,但老實說,我確實如此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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